昨天,國家工商總局研究人員李德偉向清華大學學術委員會投訴稱,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經濟學研究所教授蔡繼明剽竊其學術成果,涉嫌騙取獎項。清華大學學術委員會稱將對此事調查後再做決定。蔡繼明回應稱,他和李德偉的研究方向及觀點不同,剽竊一說純屬誹謗,將保留起訴對方的權利。
投訴
投訴方:李德偉,國家工商總局研究人員
雖未抄襲論文但觀點相同
昨天,李德偉投訴稱,蔡繼明教授剽竊其學術成果。李德偉稱,2010年6月,他將論文《按生產要素貢獻分配理論及實施方案》申報「中國經濟理論創新獎」時發現,清華教授蔡繼明也申報了該獎,且論文題目為《按生產要素貢獻分配理論》。李德偉認為,蔡繼明的論文雖然沒原話抄襲其文章,但核心思想與他的論文相同,「是剽竊學術成果」。
李德偉稱,1985年,時任國家經委助理研究員的他就開始研究「按生產要素貢獻分配理論」,「1987年,《經濟日報》發表過我的相關論文。」李德偉稱,在蔡繼明申報「中國經濟理論創新獎」的申報書中,推薦理由是「谷書堂教授和蔡繼明教授於1988年首次在中國學術界提出,按生產要素貢獻分配理論,該理論沒有出現過發明權的爭議。」李德偉認為,他對這一理論的研究早於蔡繼明。
李德偉說,他多次打電話與蔡繼明溝通,甚至希望聯合申報創新獎。「蔡繼明否認看過我的文章,說是自己的研究成果」。
回應
被投訴方:蔡繼明,清華大學教授
對方曾提出共同申獎遭拒
針對李德偉的投訴,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經濟學研究所教授蔡繼明表示,兩人的研究方向和觀點結論不同,李德偉是對其造謠誹謗。
蔡繼明說,在經濟學界,按照生產要素貢獻分配是一個普遍理論。「我的研究是,根據各種生產要素對價值的創造所做的貢獻進行分配,而他的文章沒有這一條。我們既不是勞動價值論,也不是西方三要素價值論,我們是廣義價值論。」
「他說在1987年提出的這個觀點,但沒有任何價值理論做支撐。」蔡繼明說,李德偉曾提出和他共同申請「中國經濟理論創新獎」,遭到拒絕。「如果說我剽竊又拿不出切實的證據,就是誣陷,要負法律責任。我保留起訴他的權利。」
針對蔡繼明的回應,李德偉表示歡迎對方起訴,並希望就此學術觀點展開交鋒。
昨日,清華大學學術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唐新華表示,將對此事進行調查後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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