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中國換器官 小心成為血腥暴行從犯

中國活摘器官的傳聞甚囂塵上,臺南市議員李文正及法輪功成員,29日邀請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前亞太司長大衛·喬高,向國人揭露還在中國發生的暴行。臺北榮總教授郭正典主張訂定法律,限制器官移植來源無法交待的行為。

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與前亞太司長大衛·喬高,過去曾經獨立展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調查,證實活摘器官的指控確實存在,並且依然在中國進行。他們以臺灣的觀點表示,臺中市1年有5千病患到中國換器官,代表可能有5千或更多的人因此喪命,他們認為,如果因為自己要活命而讓其它人因此喪生,接受移植的人也可以算是謀殺罪的從犯。

臺北榮總郭正典教授指出,國內應該訂一個類似財產不明罪的法律,讓器官移植來源無法交待的行為受到限制,他說,活摘器官在中國由醫生進行,臺灣醫生則是擔任仲介角色,兩者分別是主犯跟從犯,而且,到中國移植器官後,回到灣繼續使用健保治療,他說,醫界的默許讓人感到汗顏,也讓一起繳健保費的國人成為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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