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杭州和蘇州的兩名前副市長雙雙被處以死刑,罪名中都包括通過土地審批權謀取私利,巨額貪污。在房地產市場高速發展的背景下,還有多少官員中飽私囊?
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和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於7月19日上午被執行死刑,在兩人的罪名中都有受賄一條,而許邁永另犯有貪污和濫用職權罪。在犯罪金額方面,姜人傑受賄1.08億元,而許邁永的涉案金額更是高達2億元之多,兩人獲得不義之財的主要渠道都是通過手中的土地審批權謀取私利。
「上有天堂,下有蘇杭」,蘇州和杭州兩地經濟發達,而在90年代中期開始中國房地產市場逐漸興盛之後,這兩個城市更是「寸土寸金」。而「天堂城市」的兩名原副市長紛紛因為與土地審批有關的經濟案件落馬,也並非偶然。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表示,「整個的建築工程領域,從這些年查辦案件來看,至少是進入司法程序,就是最後按照刑法判決有罪的案件,大約三分之一的案件都是發生在這個領域。」
建築工程領域與土地密不可分,是否能夠拿到土地,以怎樣的價格拿到土地,其中大有文章,涉及資金動輒千萬乃至上億,而掌握審批權的官員如果在其中「上下其手」,自然「利潤」豐厚。曾經狀告上海高官與地產商相互勾結腐敗的律師鄭恩寵認為,中國中上層官僚中,凡是涉及土地審批的官員,很難擺脫貪污嫌疑,「我一直認為,中國官場上的腐敗,包括省部級幹部的倒臺,或者蘇州市、杭州市地廳級幹部的倒臺,包括一些縣級幹部的倒臺,大約70%與土地腐敗有關。」
土地審批不透明 「腐敗風險」高
鄭恩寵認為,從鄧小平南巡之後,也就是1992年開始,中國的土地腐敗問題隨著經濟發展而日益嚴重。而中國媒體報導中,杭州市副市長許邁永的犯罪時間正是從1995年開始,這也許並不僅僅是一個時間上的巧合。而從1995年開始以權謀私,到2009年案發,許邁永貪污受賄的時間前後長達14年。在這一過程中,他不但能夠一再得手,而且還一路高升,從蕭山市委常委到杭州西湖區委副書記、書記,最後成為杭州市副市長。這麼長的時間,這麼大的金額,許邁永為何能「瞞天過海」?清華大學反腐敗問題專家任建明認為,這與其犯罪手法隱蔽有關,「比如說他利用招商引資的政策,外資、港商可以有優惠,他知道這些信息,通過一定的運作,給本地的企業指出一條路徑,讓他們變成港商,利用這個政策可以謀取很大的優惠,那麼他可以分到很大的利益,很難簡單的發現其中的腐敗問題。」任建明表示,要解決土地腐敗問題,必須讓圍繞土地徵用,與房地產項目有關的主要環節比較公開的運行,目前來看,整個過程還缺乏應有的透明,權力被少數官員所壟斷,導致「腐敗風險」非常高。
制度不變 腐敗難除
但維權律師鄭恩寵則認為,有關官員利用土地審批權貪污受賄並不是隱蔽的現象,而是系統性的問題,「許邁永這些人的腐敗不能個人腐敗,如果他個人腐敗的話,下面官員會揭露他。所以他會給你安撫,貪污的錢大家有份,當然他可以拿幾千萬、上億,而下面的人則是一百萬的房屋,給你二十萬買。這兩個副市長只不過是權力鬥爭的犧牲品,今天哪個幹部領導如果對你不滿了,要抓土地問題,抓住房問題,可以說‘百發百中’。制度不換,再換一批新的幹部仍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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