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維穩第一,推出7.23事故賠償標準(圖)
7.23事故現場
7月25日,中國官方公布溫州動車事故死亡人數為39人。當局確定了旅客死亡標準賠償金為每人50萬元人民幣,死者家屬目前正在溫州南站進行抗議,他們打出標語:「還7.23死者尊嚴""要事故真相」。
截止目前,中國官方公布溫州動車事故死亡人數為39人,善後工作組負責人表示,依據國務院《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制定此次事故中每位死亡旅客賠償金50萬元人民幣。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已經有首位名為林焱的家屬達成了初步賠償協議。官方稱對積極接受賠償協議者進行獎勵。
維穩第一,與死亡家屬一對一協商
據《溫州日報》7月27日報導,浙江副省長王建滿7月26日就7·23溫州動車追尾事故下一步處置工作表示,要爭取時間把善後工作做到位,做好「一對一接待死者家屬」、「一對一」和死者家屬展開談判等工作。他還說,要把「維穩」擺在非常突出的位置,穩定死者家屬、親友情緒,重視和加強社會輿論,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有網友在微博上傳據稱為「溫州市司法局和律師協會在26日發出的緊急通知」,阻止律師向家屬提供法律援助,稱7.23事件為重大社會敏感事件,關乎社會穩定,所有接到法律求助的律師不要擅自解答和處置。
德國之聲曾報導痛失5位親人的家屬楊峰,早前堅拒賠償而要求真相,但他和與官員會面後,態度發生巨大轉變,表示願協商賠償問題並拒絕採訪。他對中國媒體表示:「我真的無能為力了,請原諒我,如果我再堅持,我將失去我最後的第六個親人。對不起大家,我自私了,並不是某個人或者某個群體要我們的命,而是如果我做了,我的家人就會成眾矢之的,我不想他孤單的終老。」
家屬打出標語:還7.23死者尊嚴
7月27日,數十位動車事故遇難者家屬聚集在溫州南站進行抗議,現場他們打出條幅:「還7.23死者尊嚴」、「還7.23事故真相」。家屬代表提出四個訴求:要求官方查明事故原因、公布真相;鐵道部高級別領導與他們見面協商;解決老人小孩安撫問題;按地方風俗入土歸安。
據中國國內一位在現場的媒體人通過微博發布的消息,抗議現場,一名遇難者家屬對記者說:我再說一遍,不要提賠錢,請對死者給予最起碼的尊重!我們不求賠償,要還真相!
德國之聲也獲悉,在家屬和鐵道方的第一輪談判中,寧波段段長和溫州南站站長負責談判,但是他們對家屬代表的意見表態不能馬上解決,導致第一次談判失敗。第二輪談判中,鐵道方要求選出8名遇難者家屬代表進行閉門談判。家屬們也表示,對於這些堅持要求真相的家屬來說,要達成團結其實很難,因為要承受「巨大的壓力和誘惑」。
德國之聲也與正在溫州南站現場抗議的蘇先生進行了聯繫。此次事故中,他有兩位親人遇難身亡,其中一位的名字是金顯眼。但弔詭的是,金顯眼的名字並未在已經公布的39人死亡名單中。蘇先生對官方隱瞞事故和善後處理都表示了極大的憤怒,他告訴德國之聲,目前的第二次談判的家屬代表已經出來,未達成任何結果,「根本沒有什麼進展,他們根本不說什麼,繞來繞去。我們就要求還我們的真相,事故到底是怎麼出的,人死要死個明白,活著的人要讓死去的人有個尊嚴,不能草草就了事,不能用這點錢就打發我們。這是不可能的,我們一定會堅持的。」
賠償標準應該合理合法合情
7月26日,在新華社報導了已經初步達成首個賠償協議、制定出賠償標準為每位死難者50萬元人民幣之後,《檢察日報》發表文章「7·23事故理賠如何合理合法合情」,指此次事故應該適用《侵權責任法》而不應該按照《鐵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賠償》和《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進行陪償。支付了高票價、享受到「航空服務」的高鐵和動車旅客,也應當享受更高標準的人身損害賠償待遇。報導稱,這恐怕不僅是法律平等原則的體現,而且也是合同權利義務平等的要求。
而一些交通事故方面的律師也認為中國官方制定出的賠償標準偏低。德國之聲採訪了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之一、北京易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趙江濤。他認為《侵權責任法》是新頒布的法條,屬於基本法律,而基本法律是應該優先適用,鐵道部的規定屬於部門條例,從效力上來,該事故的處理應該適用於 《侵權責任法》。
趙江濤分析目前的50萬元賠償標準中,有一部分為保險賠償,而這樣的賠償根本不足以賠償遇難者損失,所以這起事件,依據現行《侵權責任法》,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要堅持同命同價」。
趙江濤也以伊春空難事故為參照,當時的賠償標準為每位遇難者96萬元人民幣。就此,他認為目前的賠償標準偏低,而且官方強調積極接受賠償的還有獎勵性質的金額在其中,而這樣做的法律依據也有問題。他認為比較合理的賠償標準為60、70萬元,而且遇難者家屬在此賠償外可以另主張保險賠償。總之一切應該以尊重人的生命、健康、身體權為基礎。鐵道部門作為國家級的大部門,更應該體現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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