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海外華僑史,總與四字緊密相連——「勤奮」與「受辱」。海外華人之勤勞形象,在任何國家都是使人敬佩稱讚的。然而,伴隨「勤勞」二字的就是「受辱」。為什麼呢?
第一,華人在海外只懂得勤勤奮奮、任勞任怨的工作,不願意參政議政,遠離政治,是受排擠、遭欺凌的主要原因之一。
華人以為安安穩穩過日子,不觸犯當地法律,獨善其身就會生活美滿。在現代西方社會,這種閉門造車的生活作風就等於自決後路,結果事得其反,華人境遇只能更受排斥,無人理會。如果海外華人想真正得到重視,唯有積極參與所在國政治、社會活動,包括選舉、遊行、慈善等等,才會真正受人重視,不受欺負而有地位,這是華僑生存狀況改觀的第一要素。
第二、華人與主流社會人交往的時候,應該適當減少、隱藏一些中國儒家文化的影響,尤其利益紛爭上,中國人信奉以忍為上、息事寧人原則。
遭搶、遭襲、那兒怕危及生命也常常不吭一聲,一忍再忍。而在西方國家,這就等於甘願放棄公民權利,很是得不償失的事情。被搶就要報案,被欺就要呼喊,如若不然欺人者會更加猖獗,更肆無忌憚。大聲喊出你的遭遇,你得訴求,讓所在國主流社會聽到看到,受到社會關注,才會有真正安定生活。
第三是團結,某種程度上說,華人與其他族群相比,是最不團結的。
華人多習慣以家鄉地域為界,各立山頭,拉幫結派,不但互不交往,甚至水火不容,遇事互不援手,但對對本國人低眉順眼,對自己的同胞下手比敵人還很,這樣一盤散沙,怎麼不受欺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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