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語:沒了律師,還有法律嗎?沒了法律,還有法治嗎?沒了法治,還有……嗎?那一年,時間定格於2011,中國律師界發生了太多的「傷不起」。 太多的「傷不起」映襯的是中國律師界的不堪回首,太多的「傷不起」說明的是中國律師界的不忍回頭,太多的「傷不起」反映的是中國律師界的應當雄起。我本不堪回憶,但卻不得不反思,緣何律師界會有這麼多的「傷不起」;我本不忍回顧,但卻應當釐清,緣何律師界發生了這麼多的「傷不起」;我本不想梳理,但卻必須追問,緣何律師界的「傷不起」都在試圖打壓律師?而我們反思、釐清和追問,都是為了希冀和希望於2012——律師界不被傷、不敢傷、不願傷。由此,便有了這篇2011年度中國律師界的十大「傷不起」。而我們總結律師界的十大「傷不起」,當然是寄望於來年,和以後更長時間裏,律師界的這些「傷不起」都會成為舊聞,淹沒於時間流逝中,不會再被提起。因為,我們正在邁向一個法治更加昌明的社會,「傷不起」的中國律師界已經迎來了春天。但願,我的這個美夢可成真,哪怕只是部分,因為我太過期待,無以等待。
1、律師執業權益屢遭侵犯「傷不起」
律師團北海辯護,執業權益不被重視,而且屢遭侵犯。限制會見、啞巴會見、侮辱性會見、遭受自稱是被害人的家屬圍攻、辭退律師等等一系列侵犯律師權益的惡性事件不斷在北海上演,可以說,北海案集中反映和曝光了律師權益如何被侵犯的內幕,讓律師權益慘遭侵犯全面曝光於世人面前,間接影響了刑訴法修改的提速和加碼。如此,當選十大「傷不起」首位。而我們寄望於2012,有關部門能加強律師的權益保障,不能再讓中國律師的權益保障走向岌岌可危之地。
2、律師遭受政治迫害「傷不起」
前律師李莊再遭漏罪起訴,重慶迫害律師有增無減,當權力打壓律師無所不用其極時律師權益保障更加令人心寒。如果說李莊案第一季還有人不甚理解的話,那麼第二季就只剩下憤怒,因為重慶在李莊「應當」入獄服刑的同時還在一邊偵查李莊,這樣的構陷律師手段讓人除了憤怒之外別無他法。由此,全國組建顧問團,陳有西律師點將,斯偉江和楊雪林律師出馬,奔赴重慶營救李莊。功夫不負有心人,重慶檢方以撤訴為自己贏得了僅存的一點良知——畢竟,良知還未泯滅的重慶有司及有關人員在法律之外還有人性殘存。我們寄望於2012,李莊案第三季能掀起新一輪聲勢,為李莊正名,為律師正像,還法律以公正,還社會以正義。
3、律師人身安全無保障「傷不起」
2011年,多地的律師被打,律師周澤兩次遭有關人員人身威脅。先是2011年1月24日,黑龍江佳旭律師事務所8名律師和實習律師(其中兩名女律師懷有身孕)在哈爾濱市道裡區法院被法警毆打,導致其中一名懷孕女律師流產;後是3月8日,江西廣豐縣徐亨柏律師在家門口遭人砍殺十餘刀,後被緊急送往上海市搶救,最終保住了生命;接著4月9日,四川罡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林波律師在成都遭對方當事人毆打。後是11月25日下午4時,深圳律師廖愛敏被被告方中青寶公司董事長李瑞傑持座椅擊中受傷,頭部縫了6針,身上多處軟組織挫傷。
此外,北京律師周澤兩次在微博求助,自己遭受有關人員威脅。一次是2011年9月7日遭受廊坊警察人身威脅,讓其別參與記者朱瑞峰的事,否則會用非法律手段對付周澤律師;另一次是2011年12月30日,遭受永同昌簡訊威脅,要求周澤律師把網路上關於永同昌的全部給我撤下,否則私磕周澤。
多起律師被打事件,外加律師遭受人身威脅,集中反映了律師執業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無以自保。一個連律師人身安全都無法自保的國家,還談何建設法治社會?在任何一起毆打律師和威脅律師的事件中,我們都見到了暴力當道,法律靠邊的乖戾,而這,本不應成為一種常態,但卻成了一種惡習。律師是為當事人即每一位公民提供法律服務的主體,侵犯律師的權益即等於侵犯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權益,當律師因為人身安全難以自保而不願代理案件時,那必將是一個國家走向無法無天的前兆。我們寄望於2012,律師能有起碼的人身安全保障,方可切實維護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多位律師「被失蹤」「傷不起」
2011這一年,多位維權律師無端失蹤。2011年2月19日晚,北京律師劉曉原接到上海律師李天天朋友的電話,說李天天律師被十幾個人強行帶走。至此,李天天律師「被失蹤」九十餘天。
2011年四月中旬,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被失蹤六天。
2011年4月29日傍晚,北京公益律師李方平失去聯繫,李方平的家人向海淀區羊坊店派出所報案後迅速獲受理。至5月3日下午5:30,李律師失去聯繫已超過96小時,警方稱仍無任何有關李律師的音訊,北京市律協、司法局表示關注。
唐吉田律師、江天勇律師、金光鴻律師、劉正清律師、滕彪等律師接連遭遇「被失蹤」。
……
多位維權律師的「被失蹤」,據說,這個國家的法治還在大步向前推進。這是一個維權無門的國度,也是一個被宣傳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建成的國度;這是一個律師都會失蹤的國度,也是一個法律至少還起點作用的國度;這是一個連律師都免不了遭受折磨的國度,也是一個國民多在忍受的國度。我們寄望於2012,維權律師的天空可以湛藍和放晴,不再「被失蹤」,享有起碼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因為,他們是我們這個國家民主和法治的試金石。
5、刑訴法草案歧視律師「傷不起」
刑訴法草案8月份公布,其中關於律師偽證罪的處理方法和刑訴法38條關於律師偽證罪的規定引發律師界多數人反對。刑法306條的律師偽證罪即來源於刑訴法38條。多數律師建議,應當取消刑訴法38條,但刑訴法草案卻對此未予取消。在眾律師和法律學人的齊心努力下,betway体育手机网 的刑訴法草案對於律師偽證罪的處理方法規定了異地偵查和待原案審判完畢後再偵辦律師偽證罪的條款。不得不說,這是一個進步,但是,懸在律師頭上的刑法306條依然讓諸多律師遠離了刑事辯護業務,依然讓諸多律師很少代理刑事案件,依然讓諸多律師基本不辦刑事案件。我們寄望於2012,在刑訴法中取消38條,接著在刑法中取消306條,不再讓律師的夢魘在律師偽證罪中打顫。
6、「小司考」大面積施行,國家司法考試只針對律師「傷不起」
「小司考」於2011年大面積展開,並被媒體集中曝光,施行十年的司法考試制度被權力玩弄,公理、情理和法理何在?公檢兩家在內部試行另一套考試制度,律師繼續從國家司法考試中選拔。十年司考路,十年法治難。施行十年的國家司考走過了十年曆程,但十年不到,公檢兩家卻自己開始了一段有別於國家司法考試的「小司考」,這讓只要求律師通過司法考試的國家司法考試制度大打折扣,讓法律學人憤懣,讓法律學者憤怒,讓律師憤慨。「小司考」嚴重挫傷了律師開展業務的積極性,嚴重導致律師及整個司法隊伍的選人和用人機制陷入混亂,嚴重挫敗了中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形成和建立。我們寄望於2012,立馬叫停「小司考」,讓法官和檢察官不能從「小司考」中選拔,讓國家的司法考試制度不再被玩弄和調戲。
7、律師界的直選民主一直無法落地「傷不起」
新一屆全國律協領導班子於12月在京產生,是任命還是選舉?是內定還是推選?是命令還是公選?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需要反問,哪怕中國現在還無法在全國施行公選,那麼中國律師界難道也無法推行公選嗎?如果律師界自己的民主一直都無法施行,還談何中國的民主成型呢?我們還需追問,經歷了深圳律協和北京律協的直選風波後,中國律師界的直選哪一天才能到來?哪一天才能迎來,哪一天才能飄來?我們寄望於2012,能在各省市律協推行律師界的公選,讓民主首先在中國律師界生根和發芽。
8、律師辦理刑事案件隨時面臨被抓風險「傷不起」
全國各地的刑訊逼供屢禁不止、屢禁難止。特別是律師朱明勇代理的河南南陽楊金德案,辦案人員致楊金德癱瘓臥床不起,連開庭都是被抬著進入法庭,但南陽公檢法聯合說謊,硬說那是楊金德自己導致,並非刑訊逼供所致。律師揭露公安刑訊逼供具有很大風險性,當時,不排除南陽公安抓捕朱明勇律師的可能性。之前,重慶打黑時,律師一樣暴露了揭露重慶辦案機關刑訊逼供,由此才引發「李莊案」。對於刑訊逼供屢禁不止的惡習,是由律師舉報還是由辦案機關自己消解?是由律師曝光還是辦案機關刑訊時最好不要落下罪證?是由律師程序性辯護指出還是法院排除非法證據?這是一個本無須回答的問題,但在現今的中國,他卻成了問題和難題。我們寄望於2012,中國社會能少一些刑訊逼供,多一些依法辦案,到最後,這個國家能徹底杜絕刑訊逼供。
9、律師培訓慘遭無端限制「傷不起」
12月18日,由楊金柱律師出資一手舉辦的首屆刑辯律師培訓班遭到有司無端限制,原本的講課計畫無法試行,最後只得以法律大篷車和露天演講的方式進行。好端端的中國刑辯律師業務培訓硬生生被搞成了無酒店住宿、無場地講演、無按計畫施行的「三無」培訓。但也正因遭到有司的限制,使得前去的學員們士氣更濃,勇氣更佳,膽氣更大。近百位中國年輕律師一起以遊學的方式完成了一次「法治洗禮」,聆聽了幾位律師的授課,雖然是在露天和大巴車上,但一樣達到了刑辯培訓的目的——雖身處逆境,但他們更懂得了中國刑辯律師應予努力的價值和意義;雖身受限制,但他們更懂得了中國刑辯環境應予改善的方向和方法;雖身不由己,但他們更懂得了中國刑辯事業應予邁向的藍圖和未來。我們寄望於2012,中國的刑辯律師能團結起來,中國的刑辯老律師能潛心培養後輩之學,讓中國刑辯律師的未來不再落寞和孤單。
10、律師參選人大代表遭受打壓「傷不起」
深圳律師李志勇於今年6月份參選深圳市南山區人大代表,但卻屢遭有關人員的談話和問候。至於是何種談話和問候,其實,在這個國家,你們懂得。中國的參政和議政到底該以何種方式行進,中國的選舉是否只是內定的彩排?中國是要選舉還是要革命?李志勇律師在探索,在追問,也在踐行。但是,他的步履卻走的如此艱難,他的行動卻屢被人限制,他的參選卻屢被人談話,我們不禁要問——緣何連知法、懂法和用法的律師參政和議政都如此艱難?到底,我們需要什麼樣的選舉?需要什麼樣的社會?需要什麼樣的改革?我們寄望於2012,中國的選舉不再是內定式的遊戲,不再是任命式的把戲,不再是玩弄式的兒戲。因為,我們確實「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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