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獄的何德普
北京民運人士何德普再度被抄家。警方是因為他「一貫不老實,給政府找麻煩」而再度傳喚他並抄其家的。
*違反剝權期規定再被抄家*
原中國民主黨全國聯合總部負責人、1979年西單民主牆時代的民主人士何德普19日接到當地派出所傳喚,指控他在網上發文、接受記者採訪的行為違反了剝奪政治權利期間的規定。警方還抄了何德普的兩份委託書和一份行政訴訟狀。
何德普一年前出獄時被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他對美國之音說,當局警告他:「不許接受記者採訪,不許寫文章,不許發表政治言論,不許這個,不許那個,一大堆吧。」
何德普說,警方認為,何德普從去年一月被釋放以來,一直「不老實」,「沒有消停過」,特別是在人大代表選舉期間,「總是給政府找麻煩,在網際網路上刊登文章,電話接受記者採訪」,「這些都違反了剝奪政治權利期間的有關規定。」
*民主信念不變*
何德普2011年積極參加了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是「獨立民間代表候選人」的助選人。
何德普認為自己只是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為社會進步做一點實際工作。他說,如果這樣都違反規定,那這法就是惡法,他的民主信念不變。
何德普說:「作為一個公民來講,還是應該實事求是,求真應該大於求生,只要我們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不編造東西,去面對現實,促進社會進步,其他的東西無所謂,也沒有什麼可怕的。」
*警方扯皮 拒絕接受採訪*
美國之音記者試圖聯繫負責何德普案子的北京西城區展覽路派出所瞭解情況,但被告知:「您採訪的話您應該知道流程,你什麼都問我的話,我不知道您是不是記者,而且我們也不接受電話採訪。」
*剝權期的第一年被抄家不罕見*
因相同罪名坐牢9年的中國知名異議人士查建國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包括北京的高洪明、湖北的秦永敏以及自己在內的很多政治犯在剝權期的第一年都曾被抄過家。
查建國說:「我當時是北京市公安局局長簽署的傳訊令和搜查令,說我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把電腦、激光印表機、手機銀行卡、銀行存摺和各種文字資料全部都抄走了,到現在還沒有還。」
查建國說,在政治犯們出監被宣布這些規定時,即便他們當場拒絕服從,不簽字不承諾,也不妨礙當局利用這些「門檻很低」的規定來處罰他們。一旦當局掌握一些所謂的「證據」,就可以在這些人「屢教不改」時對其「行政拘留比如半個月,監視居住幾個月,勞動教養,甚至再次判刑。」
*何德普其人*
何德普1979年曾參與西單民主牆運動,創辦《北京青年》民間雜誌,並曾以獨立競選人身份參加北京市區縣人民代表競選。他2003年11月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8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2011年1月刑滿出獄當天即遭到警方暴力相向。
中國刑法第54條的規定,剝權期人士被剝奪的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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