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一名網路編輯由於轉載了一則反映當地檢察官嫖娼的網帖而被警方以涉嫌誣告陷害罪逮捕,拘留10日。
轉載文章惹是非
廣東佛山「天天新」網站的網路編輯商來成2月17日被佛山禪城祖廟派出所警方以涉嫌誣告陷害罪逮捕,理由是他轉載了一則反映禪城區檢察官嫖娼的網帖。
網 名為「秦時明月」的商來成常常在當地論壇發表文章,他上個月17日以「正義之音」的馬甲身份轉載了一篇題為《禪城區檢察官桑拿場風流今晚抓明天放,一點事 都沒有》的網帖,文中提到「春節後,佛山市禪城區檢察院的兩名檢察官在桑拿場所接受我姐妹的一條龍服務,一絲不掛地被祖廟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但是第二天 他倆居然又悠閑地開著車在街上閑逛了,一點事都沒有。嗚嗚,而我的姐妹卻仍然在受著煎熬呀!」轉載的文章在不到兩小時內被網警刪除。
禪城區檢察院隨後對外闢謠稱「網帖反映情況純屬捏造」,已要求公安機關展開調查。佛山公安局禪城分局2月27號認定商來成違法發布不實消息,對其行政拘留10日。
廣東佛山禪城祖廟派出所給「天天新」網站的網路編輯商來成下的拘留通知書
司法程序受質疑
商來成任職的「天天新」網站2月28號發布聲明,認為商來成轉載的行為構不成「誣告陷害罪」,且量刑過重。聲明稱考慮將意見提交佛山執法機關甚至廣東信訪局。
提倡維護新聞自由的國際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的亞洲項目協調人迪亞茲說,當局對的商來成的嚴厲處罰顯然是要打壓網路上的公開討論,要質疑一篇帖子的真實性也絕不應動用將人逮捕的手段。
北京安衡律師事務所的蘇律師(化名)一直在關注這一案件的發展。他在接受美國之音記者採訪時對認定罪名、處罰和司法程序等都提出質疑。蘇律師表示:「誣告陷害罪就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
蘇律師說,商來成轉載的帖子內容並未涉及任何人的真實姓名,屬於客體不清;而且即便客體清晰,嫖娼行為本身構不成刑事犯罪,檢舉嫖娼行為自然也不能「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因此商來成轉載的行為無論如何也構不成「誣告陷害罪」。
蘇律師還指出,雖然刑事訴訟法上沒有作明確規定,但禪城區檢察院作為涉事部門從法理上講應該主動迴避,由其上級機關指定部門進行調查,而不是「自說自話」進行「闢謠」。
美國之音記者就此事採訪佛山市禪城區公安分局時被告知,需要親身前往宣傳部門瞭解情況。
要求賠償
商來成獲釋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將會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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