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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拘捕」將成法例條款,網民憤慨(組圖)

 2012-03-11 18:0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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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示反對,但我沒有選票,而「代表」我的人在睡覺。

【看中國記者楊天姿綜合報導】據知名IT經理人,搜狗市場總監王冠雄在其新浪微博實名註冊的名為「網際網路信徒王冠雄」3月11日發帖說:請大家玩鬧之餘關注此事:人大正在審議的<刑法修正案>,要害在73條。一旦通過,意味著司法機器將可以以"反恐、維穩"之名拘捕公民6個月,並且是非常規地點。我表示反對,但我沒有選票,而"代表"我的人在睡覺。不要問喪鐘為誰而鳴,它就是為你而鳴。微聚人的力量,附議請轉發。因為轉發就是態度!

此帖發出,網友紛紛轉發以表達對73條的抵制,據王冠雄自己在微博透露:「2個多小時轉發破一萬,可見民意洶洶。當局果真毫無壓力?」

很多名人都轉發了此微博, 比如洪晃,何兵,薛蠻子,笑蜀等等。也有很多網民發表了對此的看法。

@楊海鵬在上海:沒有救了。危害國家安全。秘密拘捕。是警察還是綁匪,你無法清楚。身邊常備氰化鉀。碰到,就吞服,好在讓親眷知道你怎麼死的。別像儲安平,到現在生不見人,死不見屍。五十年了。

@何兵:還是主動把位子讓吳法天,不然人家用這法條制你。

@Sky白小天: 不要問喪鐘為誰而鳴,它就是為你而鳴。

@天不留我留:反對73條。如果它被那些無良代表通過了,我一定會加入那些激烈反對、抗議這條惡法的草民隊伍。

@笑蜀:那是否可以說,第73條一旦放行,則以後凡有親友失蹤,皆可先假定為國家責任,找國家要人?

@吳偉的早餐鋪子:預言:一旦《刑法修正案》第73條獲得通過,可以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實施不通知家屬的人間蒸發,中國將進入文革+麥卡錫+東廠時代,屆時,中國正式進入小說≪1984≫描述的獨裁恐怖中。

@泰祺劉慶梅: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很多,常見的是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煽動顛覆罪,還有泄露或刺探國家機密罪。你上訪可能失蹤;你寫舉報信可能失蹤;你得罪了權貴可能失蹤;你 寫文章可能失蹤;你微博轉帖可能失蹤;你走錯門可能失蹤,因為你的行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已被秘密拘捕,而根據法律你的家人不會接到通知。

在文章發表期間,記者發現此帖在短短6個小時內就被轉了將近4萬次,但就在這時遭到刪帖。

但據劉曉原和陳光武律師在其微博中也強烈反對「秘密拘捕」條款 。陳光武律師發表了博文 《強烈呼籲、堅決抵制刑事訴訟法「秘密拘捕」條款-劉曉原等》, 認為刑訴法修訂最大的敗筆是增加了秘密拘捕條款。

而名為「我是劉君鞅」在其微博諷刺道:有一天下班沒回家,失蹤了。沒有親戚朋友同學同事知道你在哪裡,毫無線索。報警僅被禮節性登記。直到有天突然警察給你家人送來一包骨灰,說你因"危害國家安全"被拘捕,期間突發心源性疾病死亡,天熱不便保留屍體,政府就給燒了。這不是童話,這就是刑訴法修正案。

 

據悉《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3月10日下午已由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表決通過,這意味著草案已經基本定稿,將提交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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