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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網路黨 中共再耍兩面三刀(組圖)

 2012-05-24 00:1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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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波(圖:六四天網/看中國配圖)

蘋果日報:審訊網路黨 中共再耍兩面三刀

雲南昆明中級法院昨日開庭審訊被稱為內地第一個網路黨的振華會創辦人曹海波,當局指曹海波被控煽動國家政權罪涉及國家機密,拒絕包括曹海波妻子張念在有的所有旁聽申請,但在庭審後,又安排曹海波與妻兒會面,新浪微博亦未屏蔽曹海波、未撤銷張念的註冊,再次大耍對付陳光誠的兩面三刀手法。

拒絕親友及公眾旁聽

曹海波是在昆明網吧打工的江蘇人,因開立多個 QQ群及設立振華會網站,與網友討論中國的民主憲政,於去年10月被拘捕。 QQ群是騰訊推出的多人網上聊天服務,據稱現有 QQ群超出20萬個。將討論民主憲政視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將相關 QQ群視為反共組織、政黨,彰顯的是中共為維護一黨專政而無所不用其極的荒謬。

當局昨日對曹海波進行秘密審訊,拒絕親友及公眾旁聽,正是當局心虛的表現,而准許曹海波見妻子和剛出生三個月的兒子,無非是要表現其假仁假義的一面。正如張念所說:「只是晚上在網上和網友們聊一些關於民主的話題,政府就說他顛覆政權,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出人意料的是,當局並未在網路上屏蔽曹海波、張念,亦未封殺曹海波受審的消息及網友的評論。有網友留言稱:「一個20多歲的熱血青年,傚尤臺灣式民主,就被冠以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這是典型之因言獲罪,懲治思想犯。」也有人痛斥:「有關方面何必神經如此脆弱。真正顛覆政權的是那些貪官惡吏,升斗百姓有能力煽動顛覆?欲加之罪,與民為敵,自掘墳墓。」

以中共實施網禁的習慣與能力,曹海波事件竟然在微博及論壇上被放生,頗不正常。有網民擔心,事出反常必有妖,不排除是當局在「釣魚」。如果說,將網友小范圍討論民主憲政定性為煽動顛覆,悍然檢控曹海波是殺人不留情的硬刀子,那麼,讓家人團聚成為對無辜者的恩賜就是殺人不見血的軟刀子,網路上的欲擒故縱就是殺人無法防的險刀子。 



5月22日上午,曹海波夫人張念攜其三個月幼子前往昆明中級法院(圖:六四天網/看中國配圖)

美國之音:曹海波被控煽動顛覆罪,妻兒法庭審理不得旁聽

雲南一家法庭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不公開開庭審理曹海波案。他的妻子帶著三個月的幼子從老家趕去昆明,卻被拒之法庭門外。

雲南昆明中級法院星期二上午對曹海波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進行開庭審理,庭審持續到中午12時許,但未當庭宣判。這是昆明法院對曹案首次庭審。公訴方稱,此案件涉及國家秘密,包括曹海波妻子張念在內所有人的旁聽申請都被拒絕。

*法庭曹海波父子首次相見*

張念這次從四川老家趕來,還帶著他們出生剛三個月的兒子。曹海波2011年10月被警方從家中帶走時,張念正懷有6個月的身孕。現在孩子出生三個月了,還沒見過父親,張念這次帶孩子到昆明希望能讓他們父子見上一面。

曹海波是江蘇人,張念來自四川,二人結婚後到昆明發展。他們在昆明經營過餐館,曹海波被捕之前在昆明一家網吧打工。

*建QQ群談民主獲顛覆罪*

曹海波妻子張念說,曹海波平時喜歡上網,2010年11月他在網上建立了QQ群,取名「振華會」。QQ群是為QQ用戶中擁有共性的小群體建立的一個即時通訊平臺,網民在這個網路群體裡可以就共同關心的內容相互溝通。

振華會有自己的網站。曹海波在網頁上表示,大家都抱著嚮往民主憲政的信念,致力於中華民族的民主事業,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不懈努力。他也在境外網站發表文章,內容包括他對三民主義的理解等。2011年11月25日,當局正式逮捕曹海波,罪名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夫妻被安排短暫見面*

星期二的庭審結束後,法庭安排張念帶著兒子跟曹海波進行了非常簡短的見面。張念當天(5月22日)對美國之音說:「庭審情況我不太瞭解,我沒進去。最後的時候,小孩見了一下爸爸。他當時挺激動的,說辛苦我照顧小孩這些吧。就兩、三分鐘,然後就走了。」

張念說,見面時間短,她跟丈夫沒說上什麼話。

*曹海波的律師:往好的方向努力,做壞的打算*

為曹海波辯護的是馬曉鵬律師,他還為四川異議人士劉賢斌辯護過。馬律師對美國之音表示,因為涉及國家秘密對案件審理的情況他不便透露。他只簡單敘述了庭審程序,包括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質證等環節,然後形成了控、辯雙方的意見,交給合議庭合議。

馬曉鵬律師說,根據他的經驗,如果不出意外,合議之後,法庭近期就可進行宣判。至於法庭給曹海波的量刑,馬律師謹慎地表示很難做出判斷。「這個我們確實不好判斷,因為很多東西不是說法律層面能夠解決的。那麼,最後的結果怎麼樣,當局會不會做一些重新的考量,我們也只能希望有一個樂觀的結果。」

*黃琦:曹海波因言獲罪*

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創始人黃琦認為,現在正值中國高層、政法委以及國內網友大談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問題。黃琦說,曹海波在這個時候受審,法庭對他的量刑可能會有一定的鬆動。

一直非常關注曹海波事件的黃琦說:「昆明當局僅憑網際網路言論就以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審判曹海波,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也與國際網際網路通行規則相違背。」

黃琦說,人權事務中心敦促中國政府及中央政法委考慮到曹海波及出生僅三個月孩子的現實情況,採取措施,制止地方當局上述行為,以保證中國公民基本人權和言論自由的權利。

張念在丈夫曹海波被捕之後,沒有了生活來源。她說,多虧網友的資助,才得以維持她和孩子的生活。

来源:蘋果日報 美國之音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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