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運人士李旺陽慘死事件引發對湖南逮捕及重判眾多參加89六四運動人士的注意,當地拘禁人數僅次於北京。明報今天報導,根據2001年張良編著的《中國六四真相》,1989年六四運動之後至同月30日,北京累計拘捕「反革命暴徒」和「動亂分子」1103人,湖南拘捕各類「打砸搶動亂分子」506人,湖南另外對1327名有輕微「打砸搶」行為的人給予治安行政處罰。
湖南的被捕者中,多人被判10年以上重刑,最重的是以「流氓罪」被判死緩的李衛紅,減刑後於2007年出獄。同樣以「流氓罪」被判終身監禁的胡敏,2001年保釋出獄;另郭雲橋判15年,李旺陽和張京生判13年,毛岳君、王昭波同被判12年等。
李旺陽2000年第一次出獄後,因被指與海外維權組織聯絡,2001年5月再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10年,2011年出獄,刑期一天也沒減。此外,湖南另有一名六四運動政治犯顏德雲,原被判監5年,出獄後因聲稱「與搶劫犯搏鬥,將其殺死」,被判終身監禁。
總部在美國的人權組織「對話基金會」估計,目前仍有7人因參與六四事件仍被關押,全部關在北京,部分還患有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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