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攝像頭拍攝的女顧客在店裡試衣過程
28日下午,兩名女顧客到羅湖南湖路一家購物廣場買衣服,試完裙子後發現整個試衣過程都被店裡的監控攝像頭拍了下來,而且店裡的監視器還監控著附近另一家店舖的狀況,另一女顧客的試衣過程也被拍下。
孟小姐是深圳電視臺某頻道主持人,齊小姐是她的同事。昨日下午3時許,她們來到南湖路上的凱利商業廣場,在C11女裝店裡看中了幾件衣服,她們要求進試衣間試衣服,「店員說不用,直接在店裡換好了」,女店員隨後拉起了店舖門口的布帘,遮住外面。
兩人試完裙子在店裡轉悠,孟小姐無意中看到店舖桌上的顯示器上有一個「光溜溜的女人背影」,仔細一看,顯示器上有四個畫面,自己也在畫面中。她抬頭看到天花板上的兩個攝像頭,頓時明白過來,「那兩個攝像頭分別對準試衣人的正面和背面」。
兩人向店員瞭解後,得知監控攝像頭監控著兩家店舖,分別是她們試衣服的C11和旁邊的C14店,那個「光溜溜的女人」則是C14店正在試衣服的顧客。兩人於是將C14店中試完衣服準備離開的易小姐攔了下來,告知她被偷拍的過程。易小姐事後仍心有餘悸,「當時脫得只剩下內衣內褲」。
孟小姐說,C11和C14店內的兩名女店員起先不承認攝像頭錄下了她們試衣的全過程,只說監控攝像頭只能看不能錄,「不過,她後來的說法又自相矛盾,說老闆過一段時間會過來看監控錄像,看看店員有沒有偷東西什麼的」。
28日,記者來到凱利商業廣場,發現C11和C14兩家店舖中確實安裝了四個攝像頭。兩家店舖中都設有試衣間,但只用一塊帘子與外界隔開,空間極小。
店舖的女店員說自己在店裡做了一年,也不知道攝像頭安裝了多久。她說,她們不是刻意要拍下顧客試衣過程,而是為了看店方便,有時候要上廁所,通過監控設施,一個人可以照看兩家店。
28日,C 11和C 14兩家店的店主何女士表示,她願意刪除監控設備硬碟裡的數據,向三女士道歉,不過她不願意透露這些攝像頭安裝有多長時間。何女士稱,她不在深圳,而是在老家,安裝攝像頭是為了防盜,不是故意拍女顧客試衣服。
兩家店舖中監控攝像設備的硬碟已被封存。三名遭到拍攝的女顧客要求店方賠償一萬元,作為精神損害賠償。不過店方表示只能賠償千元。雙方最終沒有談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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