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記者項甄綜合報導】精神病院本應是針對精神病患者進行治療的醫院。而在中國,它卻變為對正常人心靈殺戮的工具。
利用精神病院對付異議人士
據《美國之音》報導,中國每年都有成千上萬人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經常是作為懲罰手段或出於政治原因。人權組織「維權網」也指出,這些被指稱患有精神病而被關起來的人經常被強迫服藥、遭受暴力並受到電擊等虐待。
成千上萬的中國人被強制送往精神病院治療,即所謂的「被精神病」。如要求中共平反六四事件的異議人士王萬星,只因想展開一幅橫幅而遭到關押。後被以政治偏執狂為由送入安康醫院接受「治療」13年,每日還被迫服用精神病的處方藥。
訪民也成為被精神病的對象。如湖南女訪民辜湘紅因上訪,九次被關在精神病院。山東濟寧市張軍連續進京上訪,被關在濟寧市代莊精神病院也已3個多月。此外,安徽省維權人士陳西斌,因協助農民維權、揭露腐敗,被公安強送精神病醫院。當局強行給他灌輸精神科藥物。
安徽滁州維權人士陳西斌在滁州醫院精神科病房。 (自由亞洲電臺)
根據BBC(中文網)8月22日報導,「中國維權」組織國際部負責人夏若男在一份即將於9月份交由聯合國審查中國是否遵守《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報告中指出:「那些被關進精神病院的人是中國最沒有權利的群體。他們不僅被剝奪了基本自由,而且那些侵犯他們權利的人基本不受法律監督和制裁。」
目前在中國被剝奪信仰自由的法輪功群體,亦是這些最沒有權利的群體之一。「上訪」是寫在中國《憲法》中的權利,但是信訪部門只是騙人的幌子。在中共眼裡,上訪就是「瘋子」、「精神病」、「危害國家安全罪」和「破壞法律實施罪」……江澤民密令對於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數千名法輪功修煉者「被精神病」
上億的法輪功修煉者被打壓這13年來,「被精神病」有多嚴重呢?在專門報導法輪功被迫害的明慧網,以「精神病院」索引查出的結果有7913個結果。
全國計數千法輪功修煉者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僅青島地區就至少有60人曾被綁架進精神病院。除此之外,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3千多名、被判刑的逾6千人、被勞教的超過十萬人。更令人髮指的是很多法輪功學員還活著的時候就被摘取器官,然後遭焚屍滅跡。
精神正常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關進精神病院、戒毒所。許多人被強迫注射或灌食多種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被施以電刑及長時間捆綁、灌食等虐待。其中有許多被長期監禁,甚者長達兩年以上。他們有的因此雙目失明,兩耳失聰;有的全身癱瘓或局部癱瘓;有的部分或全部喪失記憶;有的神志不清、精神錯亂;有的皮膚長期潰爛,有的內臟功能嚴重損害;已知至少有十五人因此而喪生。
一名45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新鳳(化名),因去北京上訪被關押在河北省第六醫院(保定精神病院)。被強迫打針及吃藥後,人感到神志不清、狂躁、心臟發顫,痛苦到會在床上翻觔斗,撞牆。
《華盛頓郵報》2000年曾發表一篇標題為《敗壞的中國醫學》的報導:32歲工程師蘇剛因拒絕放棄法輪功,5月23日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每天被注射兩次不明藥物。6月10日,這位原本健康的年輕人死於心臟衰竭。
釋放受害人須要公安人員的許可
山東省徐桂芹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2002年被綁架到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獄警在徐桂芹釋放前給她注射了四瓶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回家時,警察提醒家人:「看好她。別讓她到處亂跑,否則有生命危險。」回家第九天即離奇死亡。
近日《自由亞洲電臺》揭露:被判定精神病的決定權在於送他們到精神病院的人。可能是官方、警方,也可能是家屬單位,讓這些人來決定一個人有沒有精神病;而不是透過客觀的醫學的診斷。
2004年2月18日南京法輪功學員段祥娣的證詞:「在南京腦科醫院,……那些醫務護理人員明知道我是正常人,……我小孩要給我辦出院手續。醫生不肯,說必須要派出所同意。派出所警察卻說:要市裡、省裡同意,我們派出所也沒有這個權利放人。」
共產特色的「精神病」診斷治療法
30年前的前蘇聯,異見人士彼得•格裡戈裡耶維奇•格裡戈連科將軍被蘇共當局「診斷」為所謂「偏執型分裂症」,關押在精神病院多年。以下是醫生複診時和他的對話。
醫生:「彼得•格裡戈裡耶維奇,您的信念改變了嗎?」
格裡戈連科將軍:「信念和手套不同,它是不能輕易換掉的。」
醫生:「那麼,您還需要繼續治療。」
另一段對話發生在三十年後,對話雙方是「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調查員與大陸的精神病院醫生。
問:你們收治過煉法輪功的嗎?
答:有。
問:那如果他沒有精神症狀,他說還想煉呢?
答:那就是精神症狀了。
問:那如果他說這是信仰問題,還要煉了?
答:這是典型的偏執性的。
處理格裡戈連科將軍案件的克格勃的上校伊凡•塔拉索維奇•希連科就曾經直截了當地對一軍官說:「他從未患過什麼精神病,但是他是反蘇分子。他不贊成政治局的政策……把他送去接受精神病治療。在那裡,他們會使他變成瘋子。」
蘇共異議人士被迫接受高劑量抗精神病藥物「治療」,一些人真的精神失常了。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關進精神病院被強迫注射、灌食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因此健康受損、神志不清、精神錯亂,甚至死亡。
把人送進精神病院不經正常程序,有權者可以決定此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法輪功修煉者劉勇被單位送進保定精神病院11年。為了讓他達到精神病的狀態,醫院強行給劉勇注射一些不明藥物,每日被逼迫吃破壞中樞神經的藥,還要檢查藥物是否吞下。醫生說:「我們知道你沒病,我們這麼做是迫於壓力,不得不這樣做。」
這種精神病診斷治療法顯然背離了精神病診斷標準和程序。對蘇共表示不滿的異議人士會送進精神病院。而中共完全繼承了前蘇聯的罪惡手段,經常利用這個體制關押活動人士、異議人士和被視為製造麻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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