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魏風報導】十八大臨近,中共當局也加緊了對訪民的打壓,尤其是訪民當中敢於出頭替其他人發聲的領頭人紛紛以各種方式被構陷,以達成當局的維穩目標。有法院信訪主任:敏感時刻這些重點維穩人士名單都進入公安通緝系統。
維權人士馬良福先軟禁後收監
9月6日,內蒙古知名回民維權人士馬良福(網名馬維權)的朋友確認,網路流傳的馬良福被勞教2年的消息屬實:內蒙古阿拉善盟勞動教養委員會已經於4月26日下達勞動教養決定書。
據知情人士透露,馬良福於今年2月9日晚上在阿拉善盟的家中被帶走,後軟禁隔絕在一處二層別墅裡,79天後,以「多次代理或帶領他人進京上訪」及「組織中華民族反腐聯合會」為由處以2年勞動教養。
律師:勞動教養決定漏洞百出自相矛盾
針對該勞動教養決定書,律師認為:這份勞動教養決定書漏洞百出牽強附會。
決定書裡稱馬良福2011年2月先後詐騙他人5000餘元。但根據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3000元,如果原告真的詐騙了他人5000元錢,應該被移送法院審判,而不是公安機關自己裁判實行勞動教養。公安機關之所以不敢通過檢察院把原告送上法庭判刑,這本身就足以說明所謂「違法犯罪經歷」不成立。
第二條罪狀「煽動他人上訪,代理或者帶領他人在全國兩會期間和重要節慶日進京上訪,肆意製造信訪事端,給首都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也與現有的信訪條例有衝突。國務院頒發的《信訪條例》規定上訪是公民的合法權利。
十八大前 馬良福只是被無理拘禁者之一
7月14日下午,在北京著名的上訪村呂村,一個偽裝成訪民身份的中年婦女聲稱訪民領袖衡水市居民張國福幫她寫材料本該收取30元報酬但多收了70元為名報警。在48歲的張國福被豐臺區朱家墳派出所帶走後,派出所又改口聲稱張國福的罪名是私自攜帶偷拍器材罪,原因是張國福身上搜出了一個大陸電子器材市場上到處可見的微型錄像機,這款錄像機據說才二百多元。依照這個罪名,張國福被送豐臺看守所拘禁至今。在張國福的親戚花錢上下打點後警方透露實話:不管有罪沒罪,十八大前肯定是不會放出來的,再等等吧。
8月24日下午,上海知名訪民朱金娣在北京最高法院上訪時被上海地方當局帶走軟禁至今。據看守對朱金娣透露,她也只能等到十八大之後才可以恢復自由。
一位負責訪民的大陸法院信訪主任告訴記者,但凡有過上訪經歷的訪民,他們的身份證等相關信息都會被相關單位蒐集,每逢敏感時刻政法機關都要將他們中間的重點人頭通知公安系統,待遇和網上通緝的逃犯相同。這些人購買火車票、進京等出示身份證件的時候,系統會自動報警。然後這些人就會被各地公安協作單位帶走……我們也痛恨這個打壓訪民的制度,我的很多戰友也是訪民,但很無奈,我改變不了這個制度。
十八大前,面對情勢緊張的政局,馬良福、張國福、朱金娣等人的遭遇不過是大陸政法委系統迫害訪民的一系列行動中的一個小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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