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軍叛逃案,從突發新聞到敏感詞,從謠言到事實,各種故事版本流傳市井坊間,民眾交頭接耳了七個月,而今隨著成都法官一聲「開庭」,塵埃落定。時間真是一把剪刀,把一切迷惑外衣都剪破,露出真相。
王立軍在重慶的故事,太傳奇。但讓公眾在若干年後,依然記憶猶新的,也許只有兩件事,一件是以直轄市副市長身份,逃到美國領事館,申請政治避難;一件是重慶市委前書記聽了他報告書記夫人殺人,怒不可歇,當場賞了他一記響亮的耳光。
前書記為什麼發怒?是因他夫人藐視國法,殺戮無辜,而大義滅親,怒髮衝冠嗎?還是因「這條走狗」沒有舔乾淨主人的屎尿,而心生憤恨?新華社刊發的長篇紀實《在法律的天平上》,已挑開了懸念的面紗。王立軍就是他自嘲的那條踐踏法律、喪失良知的「權力走狗」。
環球時報刊文慨嘆:「若王立軍不叛逃,似乎一時無力量捅破這故事。王立軍被抓前像是「法力無邊」,他似乎想立案就立案,想撤案就撤案,想非法監視誰就監視誰,對在押的嫌疑人只要收了房子收了錢,想放誰就放誰。誰給了公安局長這樣的權力?王立軍這樣濫用職權究竟是極端個案,還是他擁有代表性?」
環球時報的此番評論,其實也傳遞了民眾一個非常尖銳的假設。如果王立軍的奴性更加入骨,盲從更加徹底,沒有摩擦、矛盾和頂撞,直至進館,把驚天大案的黑幕撕開大口子,也許今天,谷開來依然是馳騁商界、盛氣凌人的官夫人,而前書記也依然是唱紅打黑、大干快上的光環書記,依然是勾起許多紅色遺老野心夢的政治明星。
前書記可以在一怒之下搧王立軍的耳光,同理,前書記的上級可不可以在一怒之下扇他?同理,王立軍被上級領導一怒之下搧了耳光,那他會不會也一怒之下搧他的下級?這是一個事前馬屁響亮、事後耳光響亮的官場嗎?習慣於各種站姿和媚態的官場,從來缺失的就是法律和良知。
王立軍被繩之以法了,這是中國法治的亮色。可是,官員失德失範,如果是因為官場鬥爭而落馬,被法律制裁,這很難說是法治的勝利。那些官場鬥爭的劣勢者和犧牲品,灰溜溜站在被告席上,實在看不出對中國法治進步有多大正面意義。王立軍曾是「打黑英雄」,扒開來卻如此不堪入目。如果王立軍不叛逃,此案會怎樣?是中國官場多了一個神秘失蹤的副市長,還是重慶多了一個跳樓斃命的「精神病患者」?權大於法,就會上演一出出東窗事發的「偶然」,而不是違法必究的「必然」。
此間媒體評論認為,王立軍案對全中國的觸動比多少政治教育課加起來還要深刻,強化了「誰犯罪都要受懲罰」的信念,會在中國社會的所有層面產生震懾。我想,這種震懾在中國官場,早已經老生常談,古代就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在黨性、反腐、保先等各種形式苦口婆心的教育下,不斷有千奇百怪的高官犯罪案例,挑戰民眾的心理承受力,令民眾從失望到麻木,從悲觀到痛恨。王立軍案的教訓,是「迅速癒合它給體制和社會帶來的傷害」,還是警示「不好的體制會讓好人變成壞人」,必須從體制上根治,把權力關進監督的籠子裡?
王立軍案的勝利,與其說是中國法治的勝利,不如說是公民覺醒、輿論監督的勝利。王立軍案7個多月的資訊披露過程,證明了中國社會的透明化,正在呈現不可阻擋之勢,新聞自由正在彰顯其應有的監督威力。事實一再證明,一個國家的治理,愈遵循平等、民主、自由、法治的普世價值,國家權力身段就愈謙恭,愈能斬斷特權的魔掌,愈能實現憲政之下的法律之治,公平正義就自然成為社會基本價值觀,社會生產力和創造力就愈加解放,愈加彭勃。試想,如果重慶前書記的權力寶座,是公民選票推上去的,而不是世襲的,不是委派的,他的權力緊緊制約在法律之下、監督之下,他哪有掌摑王立軍、生殺予奪的膽量和淫威?
從耳光響亮,到選民響亮,是中國政治文明的必然進程。王立軍案更是警示了這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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