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寒等三位作家狀告百度文庫侵犯著作權糾紛案,經過一審判決,百度賠償經濟損失17.3萬元人民幣。北京市海淀區法院19日對外宣布,此案宣判後,在上訴期內雙方均未提起上訴,一審判決今天開始生效。
今年9月17日,海淀法院對韓寒、郝群(筆名慕容雪村)、韓璦蓮(筆名何馬)起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關於百度文庫侵犯著作權糾紛14起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一審判決百度共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7.3萬元,對韓寒等作家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賠禮道歉等訴訟請求未予支持。
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法院根據涉案情節分析認定,百度公司經營的百度文庫上傳韓寒、郝群的《像少年啦飛馳》、《成都,今夜請將我遺忘》等代表性暢銷作品,以及韓璦蓮的《藏地密碼》(1、8),並向其他網路用戶提供在線瀏覽和下載的行為,故百度公司的百度文庫存在主觀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法院同時認為,百度公司對百度文庫傳播韓璦蓮的《藏地密碼》(2—7、10)不存在過錯,在及時刪除侵權文檔後,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肯定了百度公司為制止百度文庫侵權所採取的包括啟用反盜版系統在內的措施。但法院同時也指出,百度公司未能實現在文庫資源豐富程度與制止侵權方面基本同步,存在經營中尚待發展完善之處,未能切實保護著作權人的權利。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