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浙江桐鄉發生了一件悲劇。5歲的閆哲隨母親到菜場賣菜,一時貪玩跑到馬路上玩,不料被一輛貨車碾壓。
看到孩子出事,母親連忙呼救,但是肇事司機下車查看後卻一走了之,圍觀的看客也是袖手旁觀,沒有人願意出手幫忙。
甚至有的車主見人求助還倒車逃離。10分鐘後才有一位好心的路人出手幫助,把孩子送往醫院救治,但還是因傷勢過重不幸遇難。
小悅悅事件過去兩年了,當時觸動很大,反思很多,可看來在某些地方,也就水過鴨背,好了傷疤忘了疼,意外的發生無法避免,可不能把意外作為逃避責任的藉口, 孩子的父母有責任,肇事司機有責任,每一個旁觀者都有責任。這裡面,有些是法律規定的,有些只是道德的約束,但如果每一個人都能負起自己的那份責任,悲劇就不會那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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