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行長陶禮明2012年12月底被正式批捕,涉及銀行貪腐的黑幕能否完全撕開?這是一個疑問?也是一份期待?或許只能由新上任的中紀委書記來回答。
陶禮明被帶走之前,銀行業另一重磅人物——中國農業銀行副行長楊琨因與京城房地產商的貪腐案落馬,煙臺銀行前董事長莊永輝被抓涉及銀行高管10多人。銀行高管因貪腐頻頻落馬,說明銀行業的壟斷土壤裡,滋長了越來越多以權謀私的貪官,以至於整個銀行業貪腐氾濫,表面的風光以及高盈利實際上已經無法掩蓋銀行業潛在的風險和虧空。
在一個金融市場完全壟斷的環境中,無論多少帳面暴利都不值得炫耀,因為暴利是以犧牲廣大儲戶的利益為代價,特別是存款負利率日趨嚴重的今天,民間高利貸市場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資金來自銀行,銀行信貸資金在高利貸市場興風作浪,一批銀行從業者通過高利貸市場牟取了巨額的個人私利。
2013年1月9日,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存款案。案件的主角,是浦發銀行鄭州21世紀支行副行長馬益江。馬益江在擔任浦發銀行鄭州21世紀支行副行長期間,夥同他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累計總額達到63.95億元。
一個支行副行長,如何撬動63億的資金槓桿?銀行的內控機制和管理為何如此混亂?事實上,馬益江並未將眾多儲戶的錢用來沖存款任務指標、或者購買理財產品,而是把大部分資金借給了房地產商人。
無獨有偶,農行阜陽分行騰達支行的副行長李群從1990年到2009年,在長達20年的時間裏,一直玩著這樣的旁氏騙局,非法集資19.4億元。一邊高息吸收存款,一邊高息放貸。不過,隨著金額越來越大,窟窿難以填補。至案發時,李群有9000多萬元的資金無法償還,不得已才投案自首。
2005年,銀行業集中爆發過幾起轟動海內外的大案,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淞街支行行長高山卷款10億逃亡,中國銀行廣東省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夥同前任支行行長許超凡、許國俊一起盜竊銀行資金4.83億美元逃亡,山西太原建行萬柏林支行行長邵進民卷款1.499億逃亡,山西太原農行太原市漪汾街分理處原主任張建國詐騙農行1.46億,涉案的山西農行太原分行水南支行主任杜建國也逃亡。
實際上,銀行業的貪腐路徑,存在於整個改革開放的過程中。從早期大型國有銀行控制全部信貸投放決定權,到後來的銀行業股份制商業化改造,由於最為關鍵的審批權和行政化、計畫性色彩濃厚的實質壟斷並未改革,銀行業依然掌握著巨大的壟斷資源和特權,因而貪腐現象是愈演愈烈,貪腐金額也是越來越大。
在缺乏監管的壟斷權利下,貪腐就只是時間和大小的問題。銀行業這個高壟斷行業,往往最容易成為貪腐的高危區,對掌握資金和資源投放的銀行官員來說,決定著社會財富與自然資源走向,也就最容易獲得巨大的貪腐利益。
權力一旦通過潛規則迅速變現,就會自覺抵制一切剝奪其賺取利益的改革動機。比如為瞭解決權力過於集中而增設的多層審批制度,就會繼續惡化為更多的貪腐環節。從申報到審批,再到最後的安排資金額度正式放款,每一個監管環節,都是一個分贓的過程。任何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都不得不去應對更多的勒索盤剝。相應的,銀行對企業的門檻也就越來越高,特別是銀行業的快速發展,每一個分支機構的設立、每一個新的資格審批環節、每一個監管審批的流程,都帶來了新的以權力換私利的機會。
銀行業因為壟斷獲取的額外暴利,本來應該是社會留存的勞動財富。由於壟斷行業具備強大的社會影響力和政策遊說能力,擁有和社會、政府的對話可能,這種影響力,往往會通過各種不平等的法律法規,來進一步維護其壟斷權利和壟斷利益。中國銀行業的貪腐,正從隱性的不公開的的腐敗受賄,逐漸走向顯性的公開化以及制度性的追逐私利。如果再不遏制銀行業的貪腐,用不了多久,只會剩下一個無法拯救的爛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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