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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套房的公安副局長能排第幾?

 2013-02-07 02: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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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廣東省陸豐市公安局副局長趙海濱被人實名舉報持假身份證經商辦企業,並任法人代表,名下擁有192套房。新華社記者前往陸丰採訪了當事人和當地有關部門。面對記者的採訪,趙海濱承認自己曾用名為「趙勇」的身份證經商辦企業,並任法人代表,但192套房是與其弟與人合夥開發,自己只是「管理者」。陸豐市紀委負責人表示,截至目前,紀檢部門沒有發現趙海濱有利用‘趙勇’這一身份證去做違法違紀的事情,該負責人說,趙海濱是正科級幹部,培養一個幹部也不容易,所以我們調查要謹慎深入,會根據媒體報導的情況逐一調查核實,並對外階段性公開進展。如果趙海濱真有其他違法違紀問題,我們一定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看了報導,總覺得趙海濱是在狡辯,既然是法人代表,又是管理者,怎麼會說192套房不是自己的呢?最叫人疑惑的是,在趙海濱下海經商期間,他拿著「趙勇」這一身份證去經商,而「趙海濱」這個名字卻一直保留在公安局,那就是說,本來人只是一個人,但卻有兩個名字和兩個身份,想在商海裡遨遊時就變成「趙勇」,想在政壇上混跡時就變成「趙海濱」,這就讓人想到「水陸兩棲」的某些動物,他們的能耐大得很,在水裡自由來往,在陸上健步如飛。

趙海濱何以要在弟弟與別人合夥的企業裡當「法人代表」?如果真如他所說,自己只是一個管理者而已,可「法人代表」一詞也不是那麼好安上去的,他的弟弟為什麼要把最關鍵的「法人代表」這一身份放到趙海濱的頭上?肯定是看到趙海濱在公安局有治安警察的身份,既然趙海濱化名為趙勇後下海,還在公安局繼續保留警察身份,那麼,當他要處理其他事務時,同樣可以聲稱自己是警察,如果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遇到諸如拆遷、用地等糾紛,便可以動用警察身份和與公安局的關係設法解決,這就變相地當了他弟弟的保護傘。

對於媒體的質疑,當事者們最初都會信誓旦旦的回應,自己的做作所為都是合法的,當地的有關部門也會謹慎地回應,可是,當媒體緊追不舍地一陣炮轟後,他們最終還是要繳械投降的。就像重慶不雅視頻的主角雷政富同志那樣,起初不也說「是假的」嗎?現在怎麼就成真的了呢?面對記者的採訪,陸豐市紀委負責人說,「培養一個幹部不容易」,他們需要謹慎,是的,的確不容易,一個警察,可以想下海就下海,想上岸就上岸,想當商人就當商人,想當警察就當警察,是不是在陸豐除了趙海濱是精英,再也找不到接替他警察職務的人了?

最可笑的是,趙海濱下海經商時,說用「趙勇」為名辦理身份證,公安局領導就批准了,而且回到公安局工作後還繼續持有兩個身份證,作為公安系統的工作人員真的不知道一個中國公民不能有兩個身份證嗎?一直保留兩個身份證的目的是什麼?這裡面恐怕不是可以隨便解釋的,假如普通百姓被警察發現一個人擁有兩個不同名字的身份證會是什麼後果,那就可想而知了。

我們也不能肯定趙海濱真的就有不法行為,但是,假如順著趙海濱事件摸排下去,很難說在陸豐市公安局就找不出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希望陸豐市紀委認真查實給公眾一個真實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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