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導黑龍江省伊春市上訪女子陳慶霞被關太平間三年。伊春市帶嶺區宣傳部公開回應此事,稱是對信訪人員的「人文關懷」。
帶嶺區宣傳部稱,陳慶霞的丈夫宋立升於2003年故意破壞非典檢查站欄杆,被治安拘留15日。隨後被批准勞動教養一年零九個月。陳慶霞以對其丈夫勞動教養不服為由,多次「到市赴省進京非正常上訪」。2007年,因打、砸黨政機關、公安、醫院被治安拘留,並對其實施勞動教養—年零六個月。勞動教養期滿後陳慶霞家人拒絕接人,無奈之下帶嶺區政府派人將陳慶霞接回,並將其安排在了區養老院。考慮到陳慶霞生活不能自理,帶嶺區「出於人道主義,安排環衛處四名工作人員輪流照顧她的生活起居。」這是伊春市帶嶺區宣傳部給出的官方解釋,那麼記者實際調查到的情況如何呢?
2007年,為丈夫討要說法的陳慶霞被從北京接回,隨後就被勞動教養了18個月,2010年4月勞動教養期滿後,為防止陳慶霞再次赴京告狀,伊春市帶嶺區信訪辦聯合當地公安執法部門,強行將陳慶霞關押在一處廢棄的太平間內,並派人輪番看守,陳慶霞完全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家屬多次找到當地信訪辦官員要求接回陳慶霞,但都未獲得批准,時至今日,陳慶霞已被關押三年之久。
一面是當地政府口口聲聲的「人文關懷」,一面是24小時輪番監視,全天候看守,看來即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人自古以來就大有人在,只是伊春市帶嶺區政府此舉連婊子都自愧弗如。
在整個事件中有很多疑問,讓我們百思不得其解。首先,作為陳慶霞的丈夫,一個被確診患有「延遲性心因性反應」的人只是毀壞了攔在路口的柵欄,為何會被當地公安機關拘留後又送到勞教所進行勞教,實施勞教的標準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對一個患有「延遲性心因性反應」的人是否具備實施勞教的權力?第二,陳慶霞赴京告狀,為夫伸冤之舉觸犯了哪條國法,依據哪條法律要對其實施18個月的勞動教養?第三,勞動教養期滿後,當地信訪辦為何有權將陳慶霞私自關押,面對家人多次要求放人的請求,置之不理,充耳不聞呢?第四,小小一個區信訪辦,不具備國家司法審查機關的職能與權力,卻為何敢於行使司法機關的職權,這種越權私用的行為,為何得不到當地執法機關的審查,真正的執法權力機關又在做什麼?第五,為什麼長達三年的關押,直到記者曝光才大白於天下,三年裡,當地路人皆知的陳慶霞事件是如何被地方政府所埋沒的呢?
信者,行於天下也。這裡的信,本是褒義,指誠信,魯迅曾經說過:「誠信為人之本。」誠信本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加了一個訪字,在政府官員的眼中,就完全變了味道。信訪者成了地方官員的眼中釘、肉中刺,大有不除之不快的憤慨。於是走上信訪之路的無助百姓,往往真的就走上了一條不歸路,輕者,棄家蕩產,妻離子散;重者,含冤入獄,家破人亡。
前不久新聞曾報導了黑龍江省新華農場12隊職工張偉因實名舉報本隊隊長齊有才遭打擊報復的消息。齊有才作為12隊隊長,私自圈佔國家土地,挪用國家給予農民的直補,將自家親信劃入到領取國家直補的名單中,張偉因多次上省裡舉報無果,最終遭齊有才打擊報復,齊有才雇佣黑社會打手將張偉打殘,並製造假傷情鑑定,如今張偉性命雖然保住,但高昂的醫療費用已經讓一個普通農民家庭家徒四壁,再無力告狀,齊有才至今仍逍遙法外。
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每一個信訪者的背後都是血跡斑斑的艱難上訪歷程,即便所有的人都對他們報以同情和理解,可是在當地政府眼中,在政績面前,在烏紗帽面前,他們就是洪水猛獸,是妖魔鬼怪,難怪老百姓要呼喚青天,可是蒼天、大地,誰會來幫老百姓出這口胸中的惡氣呢?
人被逼到走投無路時,才會想起上訪告狀,就像封建社會的農民,不逼到家破人亡,橫豎都是死時都不知道拿起武器反抗一樣。作為地方政府,本應該成為百姓的衣食父母,堅強後盾,但是我們看到的卻是道德、良知與正義的缺失。不管就算了,反而冠冕堂皇地為自己戴起了高帽,美其名曰「人道主義」,莫非你真把自己當成了白求恩?只是你的人道主義不是救死扶傷,而是威逼恐嚇,用對待犯罪份子、階級敵人的手段來對付普通的婦女百姓,我只能說,我們的地方政府,真牛。
紙包不住火,硬要包住火,最終的結果,只能是飛蛾扑火,自取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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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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