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拉客,賀高產都將孩子帶在身邊。
他左腿殘疾,每天帶著7歲的腦癱兒子,開著三輪車,穿梭在鄭州的大街小巷。前天下午,他的三輪車被執法人員依法查扣,他丟下三輪車和車裡的孩子離開。三輪車和孩子輾轉四個小時後,才「物歸原主」。這位父親的做法,不瞭解的人說他心狠,瞭解的人卻道出他撫養這個棄嬰7年的辛酸。
被查處,他撇下了車子和孩子
他說,「耍耍無賴」,是因為沒錢交罰款
賀高產,一個43歲的「摩的」司機。
前天下午5點,賀高產拉客時,他的「摩的」被執法人員暫扣。執法人員開走的車裡,還躺著賀高產的兒子。執法人員將車扣留,就意味著需要交納罰款,一般是500元。
採訪時,一名的哥告訴記者,當時被查的賀高產離開現場。執法人員隨後將三輪車開回原地後離開,三輪車和孩子沒人管。因沒有賀高產的聯繫方式,接警趕來的民警也無法與他取得聯繫。
直到晚9時20分,賀高產才回到現場將車開走。昨日下午,記者致電鄭州火車站管委會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瞭解查處過程中確有此事,並稱最終沒有扣車。
「我沒法啊,我哪裡來錢交罰款啊?」賀高產說,三輪車被扣意味著斷了父子倆的生計,而他也拿不出罰款,只有一走了之,「耍耍無賴」。
當晚,三輪車和孩子平安回家,也沒有交罰款,扣車風波就這樣結束了。
撿來的腦癱患兒,他已養了7年
給兒子取名強強,是希望孩子能堅強地活著
賀高產是周口鄲城縣丁村鄉人,左腿殘疾。1991年,21歲的賀高產來到鄭州,和姐姐住在一起。6年後,姐姐出嫁,花2000塊錢給賀高產買了一輛三輪摩托車,從此賀高產靠三輪車謀生。
「我也幹不了別的,只能靠開三輪車拉客養家餬口。」賀高產拉客已近17年,也是開三輪車讓他與兒子強強「結識」。
2006年夏天的一個早上,賀高產開車經過鄭州十八里河轉盤時,看到路邊放著的棄嬰,便帶回了家。到醫院體檢,才發現孩子患有腦癱。
不少人勸賀高產放棄這個孩子,但賀高產已養育棄嬰兩個多月,不忍舍棄,他也想在生活中有個伴兒。從此他不再是一個人開三輪車。他在三輪摩托車踏板上墊上泡沫板,讓孩子躺在旁邊。他把孩子當做自己的兒子,取了個名字叫強強,希望兒子能堅強地活著。
從那以後,他傾注了全部的心思在強強身上。賀高產在城中村十里鋪租了一間不到10平方米的土坯房。父子二人白天一起「跑三輪」,晚上睡在一間屋子。有人給賀高產介紹了個對象,但還沒過兩年就跑了,賀高產釋然地說,沒有哪個女人會受得了這種日子。
不願離棄,他仍帶著兒子拉客謀生
他曾試圖尋求幫助,但每次都失敗了
床頭,放著強強平時要吃的藥。賀高產每天跑車能掙50元左右,而強強每頓要吃10多塊的藥,一天不工作,兩人的生活就沒了保障。
昨日上午,記者輾轉找到賀高產時,他正在給躺在床上的強強餵藥。強強不會說話,也不能站立。餵過藥,賀高產抱起強強,夾在左腋下,右手扶牆,艱難地走到車旁,讓強強躺在車裡,然後自己開車去拉客。
和賀高產住隔壁的王英志對他讚不絕口:「七年了,又當爹又當媽,真不容易!」日子艱難,賀高產也曾試圖尋求幫助,但每次都失敗了。
他去給強強上戶口,派出所說沒出生證明,辦不了;他去縣民政局要救助款,民政局說孩子沒戶口,沒法給。福利院說二人一起生活7年,已形成父子關係,福利院無法收養。
據瞭解,5月6日,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給強強下了病危通知單,但賀高產仍不願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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