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一財經日報》致電鐵道部政治新聞處,新聞處相關人士稱,鐵道部已第一時間對此事介入調查,目前還沒有調查結果。對於媒體報導事件原因的真實性,該人士未給予評價。
37公里的高鐵工程
新華社昨日以「新華視點」名義刊發了對這一事件的詳細調查。
新華社的報導稱,今年9月初,一位自稱在合肥至福州鐵路(安徽段)打工者在論壇發帖稱,中鐵六局工程結算時不想付錢,導致半年多時間他們都在討薪,而在8月底,對方組織幾百名暴徒,拿著棍棒、鐵管對工地民工進行打、砸、搶。
群毆雙方分別為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信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的相關人員。涇縣公安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中鐵六局有百餘人參與了這一事件,福建信通公司有27人住院治療。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了中鐵六局6名人員。
中鐵六局合福鐵路指揮部回應稱,福建信通公司負責施工11座隧道工程,目前,中鐵六局已向施工方支付了足額工程款。8月27日,中鐵六局方面對筆架山隧道進口等施工點進行排險復工,80多名員工在隧道進口處受到福建信通公司員工的強行阻攔,雙方發生衝突。
事情起源於2010年初,為了幫助中鐵六局獲得全長約37公里的高鐵工程,民營企業福建信通公司向有關部門支付了上億元所謂的「中介費」。
新華社援引中鐵六局合福鐵路指揮部負責人的話稱,2010年2、3月份,工程中標以前,福建信通公司找到中鐵六局,表示他們有「關係」中這個標,交換條件是,11座隧道工程由其施工。
2010年4月,在福建信通公司的「關係」幫助下,中鐵六局順利中標,於是「兌現」承諾:隧道工程交由福建信通公司施工。
建設初期雙方合作還比較順利,然而,隨著有關部門開始對高鐵工程清理整頓,以及福建信通公司今年2月表示退出施工現場,「中介費」問題浮出水面。
最終雙方成立清場小組開始談判,但是,在最終補償問題上,特別是如何分擔當初為獲取工程所花費的「中介費」方面產生分歧。
招標代理「職業化」
中鐵六局一位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採訪中表示,按道理,中標是不需費用的,只要企業符合條件,就可以投標。而福建信通公司退場時提出的費用補償,對於國有企業來說,是難以列支的。
關於這筆「中介費」的具體金額和流向,兩家企業相關負責人均語焉不詳。宣城市鐵路工作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表示,作為工程中標的行賄成本,「中介費」或曰「買標費」是上不了台面的。作為項目業主,京福鐵路客運專線安徽有限責任公司是否覺察到這類問題?新華社記者致電該公司綜合部一位陳姓負責人時,他先是以不便發表意見搪塞,之後以分管領導在外地出差為由,拒絕了採訪請求。
「‘中介費’不算什麼秘密,是業內都知道的潛規則,但搞成如此暴力事件可以說是一個極端化的體現。」昨日,一位自稱曾經是職業鐵路招標「代理人」的人士對本報記者描述。
該人士還透露,他們的主要客戶是民營企業。由於大型國企制度相對完善,也不太可能直接藉助他們獲得工程,於是,民營企業便通過代理人的渠道與國企做「條件交換」,各獲其利。「個人和公關公司主要獲取好處費,而民企主要獲得工程轉包。」他介紹,部分民企甚至擁有自己的「公關團隊」,專門靠幫助大型國企獲取工程,之後分食獲利。他說,這一切全靠錢鋪路。
「代理人」和預備投標企業在招投標前一般會簽訂一份「協議」,拿到工程後,「代理人」將按照協議獲取好處費或轉包工程。
「‘代理人’通常和設計單位、鐵路部門、招標專家有密切的關係,這是一條緊密的利益鏈。」上述人士表示,幾年前,「代理人」曾是一個很成「氣候」的行業。不僅是個人,甚至許多註冊的公關公司私底下最主要的業務就是公關鐵路招標。
然而,2011年開始,有關部門加強了相關行業的整頓,許多職業「代理人」做不下去而紛紛轉行。
該人士稱,京福高鐵安徽段出現惡性群毆事件,主要是出現未曾預知的「外力」「破壞」了這一協議,否則這將是一份很難為人所知的「協議」。
據媒體報導,山西女商人丁書苗通過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幫助相關企業贏得招投標獲取好處費。具體操作方式是,劉志軍幫助丁書苗指定的相關企業中標,丁書苗再按照工程額1.5%∼3.8%的比例收取介紹費。丁書苗共得「好處費」逾20億元。
中國工程院院士王夢恕曾對本報記者說,中介費已成為招標領域最大的腐敗。而且某些中介擁有複雜的關係網,甚至部分央企也要通過他們的關係才能拿到項目。據他介紹,過去一段時間內,中介費根據工程大小收取。100億元以上的工程往往收取1%~2%的中介費,稍小的工程是3%~4%,還有些工程收取6%的中介費。
灰色招標曝光將繼續
記者瞭解到,早在2002年,鐵道部就出臺了《鐵路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其中特別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具備相應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
但多位知情人士向本報證實,在實際操作中,鐵路系統外的企業一般需要與鐵道系統的企業組成聯合體,方能承攬鐵道業務。鐵道部相關人士對這一說法並未否定。
一位接近鐵道部的人士稱,隨著國家審計署近年針對鐵路系統的跟蹤審計調查,中國鐵路建設招投標制度形同虛設的情況會繼續被曝光。
今年8月,國資委相關部門曾下發一則通知要求,各主要參與鐵路工程建設的央企自查工程領域違法情形,其中包括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5家企業。
通知要求這5家央企先自查自報,主要查找經營中存在的「支付或變相支付好處費、違規轉分包工程、違規轉讓出借資質證書」等非正常市場競爭問題,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改革進行時
事實上,自盛光祖接任鐵道部部長後,相關部門和鐵道部就啟動了鐵路工程招投標的改革。接近鐵道部的人士稱,自鐵道部多名高官落馬後,鐵道部內部人事系統發生了一些鬆動,再不是誰能「獨攬天下」的時代。
前述自稱鐵路「代理人」的人士介紹,自鐵道系統開始改革,不少關係鏈條都發生斷裂,許多以前專門代理此類招投標的人員紛紛轉業。
2011年,鐵道部曾下發《關於上報工程轉包和違法分包清理情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工程轉包和違規分包的清理工作。同年9月份,鐵道部建管司出臺了《關於鐵道工程交易中心招標項目到北京市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良鄉隔夜評標區評標的通知》,要求將鐵道工程交易中心開標的鐵路工程建設項目的評標工作,移交到北京市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良鄉隔夜評標區進行。此舉實際上已經是部管工程招投標移交地方平臺的嘗試。
今年5月,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鐵道部正式印發了《關於鐵路工程項目進入地方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招投標工作的指導意見》,稱未來鐵路建設招標都將進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該意見明確要求取消鐵道部和18個鐵路局(公司)原有的鐵路工程交易中心;全國18個鐵路局(公司)管理的工程項目,分兩批進入地方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招投標。
國家發改委研究院綜合運輸研究所研究員陳元龍曾對本報記者表示,將原本在鐵路交易中心進行招投標的鐵路工程項目放在地方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公開招投標,是將招投標放權給地方、放權給市場的一種體現。
不過,也有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專家認為,如果鐵路工程不引入第三方監督,仍是由鐵道部和地方鐵路局主導,誰最終中標鐵路系統仍有最大決定權,只不過在腐敗鏈條上加入了地方招標平臺的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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