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試點擴容時間表已經明確,國務院與地方政府的上下互動勾勒出了決策的流程。
24日公布的《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國家發改委人士進一步明確,今年會有具體動作。
目前,試點「第三地」仍是懸念,具體徵收模式亦有待評估確定。財稅系統內部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具體怎麼征尚未形成定論,如果要把存量房納入,會涉及評估價的問題。
另有知情人士稱,地方上報的方案在國稅總局屬於加密文件,會直接送給相關司局或者領導。
哪個城市新增試點?
在《意見》公布的當天,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有關負責人說,正在考慮擇機擴大房產稅試點範圍,今年會有具體動作。對於這個政策信號,市場的預期是,繼上海、重慶之後,年內將有更多城市開始試點。
房產稅並非新鮮事物,27年前國務院頒布實施的「房產稅暫行條例」即明確徵收這項財產稅,但主要是針對生產經營性房產,對個人住房免稅。2011年1月,國內樓市持續升溫,中央在推出多項調控政策後,同時推出房產稅政策,即開始對個人保有房產徵稅。上海、重慶成為首批試點城市。
兩年多來,關於新增試點城市的傳聞不斷撩撥著公眾的神經。前有湖南、湖北、廣東等地的多個城市,後有南京、杭州和深圳等城市相繼「被猜想」。
昨天,本報記者向深圳市地稅局有關人士求證獲悉,該局已經就類似傳聞予以澄清。上週,深圳媒體援引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楊龍的話稱,深圳尚未收到任何關於房產稅試點的通知,何時開徵仍是未知數。
深圳一名房地產業內人士向本報表示,開徵房產稅的目的不同,決定著徵稅模式和技術手段的不同,但總體而言,深圳開徵房產稅的技術條件基本具備。
他曾參與深圳存量房交易按評估價徵稅的政策制定,其稱,最近深圳市並無進行開徵房產稅的相關研究和政策制定,是否進行試點仍不得而知。
中國房地產數據研究院執行院長陳晟今年2月份對本報記者表示,據其瞭解,有6~8個城市在做試點儲備。
據上述財稅系統人士透露,房產稅試點和地方主政領導的思路有關,一般來說方案由地方拿出,最終由國務院拍板。
對於是否已經有新增試點城市納入決策範圍或已上報方案,知情人士表示不得而知,但就具體的決策流程,他稱,一般而言,地方上報的方案屬於加密文件,會直接送給包括國稅總局在內的相關司局或者領導。
按照2011年的試點經驗,房產稅具體徵收辦法由地方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上海市政府當時表示,準備工作得到了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和幫助。
征增量還是存量
上週末,曾有媒體報導稱,擬推出試點的城市可能採取類似上海的模式徵收房產稅。這點尚未得到權威部門的證實。
概括而言,上海針對的是增量住房部分;重慶的房產稅徵收對象則是高端住宅。具體來說,上海主要針對新購房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稅率為0.4%、0.6%兩檔。前者的適用對象是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住房;重慶偏重對存量、增量獨棟別墅以及新購高檔商品房徵收,稅率為0.5%~1.2%。
2013年,重慶將應稅稅率上調至12779元/平方米,上海則將稅率分界線調整到了27740元/平方米,
從滬、渝兩地的試點實踐來看,效應初顯但並非房價「殺手鐧」。2012年,上海市稅務部門對20.8萬套住房完成了房產稅征免認定,其中應稅住房約3.7萬套。重慶方面,試點啟動後10個月內主城區確定應稅住房8563套,徵收金額超過9000萬元。
有分析人士稱,如果將存量房納入徵收範圍,有助於擴大稅源。對此,上述財稅系統人士稱,如果想把存量房納入,就涉及到是按市場價還是購置價評估房產價格,這兩者的差距還很大。因此對於征存量還是征增量,沒有形成定論。
陳晟曾表示,他個人認為不會侷限於上海、重慶模式,且會涉及存量房。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經濟系副教授歐陽敏則認為,目前還是應該聚焦在增量房上。她對本報記者表示,由於短期內徵收存量房房產稅的困難太大,如果提得太多反而會影響增量房房產稅的推廣。
25日,她在上海論壇上對本報記者稱,就上海、重慶兩個試點城市的效果而言,上海模式是應該考慮推廣的。據她在論壇上公布的研究成果,目前來看,上海房產稅對於調控房價的作用更明顯。該研究結果顯示,上海的房產稅使房價水平降低了15%,重慶則使房價水平上升了11%。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數據並非絕對價格上的增減,歐陽敏的研究是將全國所有省區市平均房價的面板數據(是指在時間序列上取多個截面,在這些截面上同時選取樣本觀測值所構成的樣本數據)代入一個計量模型,來估測上海和重慶兩市如果沒有實施房產稅試點的潛在房價水平,並將其與實際房價水平對比,進而得出上述結論。她解釋說,由於中國經濟還在增長等因素,房價整體上還是在上漲,房產稅的實施,只是使這種上漲變得健康了一些。
同策諮詢研究中心總監張宏偉則認為,上海、重慶兩地房產稅的徵收標準都在根據政策制定之初的規則慢慢向深度調整,而並非沒有動作。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任興洲曾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說,房產稅試點取得一定成效之餘,需要明確政策目標是什麼,是為了調控房價還是調節收入分配、理順地方稅體系,抑或是為了給地方政府一個穩定的稅源。「應釐清了目標再做總體設計,再談總體方案和路線圖和時間表。」
房產稅為地方稅,試點徵收的收入屬地方財政收入。一些專家稱,從試點的數據來看,房產稅還難以成為地方主要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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