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0月14日訊】中國「裸官」至少百萬 金融領域成重災區 / 多維
中國官場腐敗現象盛行,到了最高領導層都意識到了不反腐可能亡黨亡國的時刻。「裸官」作為中國腐敗的一個主要問題,尤其引人注目。10月14日,中國媒體《財經》彙集中國政壇59個落馬「裸官」案例,以《中國「裸官」報告》的形式公布,該報告一經發出,引發輿論震驚。報告顯示:有據可查的59人的涉案總金額高達數十億元。其中既有身處要職的政府高官,也有地方或職能部門獨攬一方權力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有各類國企高管——其中以金融業管理層人士佔比最重。另有報導稱,當前中共體制內「裸官」數量可能已經不下百萬,而這些「裸官」的存在成為中共宣稱的「道路自信」和「中國夢」的諷刺和挑戰。
2013年,一個無法被忽視的反腐現象,是中紀委的強勢發力,嚴管「裸官」已進入中共高層領導的計畫之列。近期,薄熙來、張曙光等貪腐大案相繼開庭,這些涉及高級別官員腐敗的案件,在吸引公眾眼球的同時,也賦予公眾豐富的解讀空間。隨著庭審細節的公布,相關案件的一個特徵呈現出來——涉案官員的配偶、子女甚或大部分財產均移至國外,而當事人則在國內「裸體做官」,即現在人們所稱的「裸官」。《財經》稱,「裸官」距離貪官僅有一步之遙,當對「裸官」的警鐘又一次響起,研究這一群體以及對這一群體的監管制度日趨必要。
從已知的信息分析,「裸官」一詞出現於2008年,他的首創者———蕪湖市政協常委周蓬安的原話為:「裸體做官」。當年6月底,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被判12年,媒體報導他的妻兒2002年就已經移民加拿大。幾天後,周蓬安發表名為《還有多少貪官在「裸體做官」?》的帖子,將龐家玨這樣妻兒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國內做官的人稱為「裸體做官」。此後經過網路發酵,這種說法被簡稱為「裸官」,並流行開來。
而就在周蓬安2008年7月初提出「裸體官員」後僅3個月,就出了楊湘洪事件,這位當時的溫州市鹿城區書記在率團考察法國時,突然「腰突」病復發,滯留不歸,「裸官」一詞伴隨著楊湘洪事件的海量報導從網路進入傳統媒體。
近年來,一些「裸官」外逃不時地見諸報端。原山西省政協副主席龐家鈺在2008年因受賄等罪被判12年徒刑時,他妻兒早已藉助其勢力撈了大筆的錢,移民加拿大。原福建工商局長周金夥2006年在得知紀檢部門要調查他時,取道第三國飛往北美,與早已持有美國綠卡的妻女團聚。
儘管有些貪官「裸官」外逃後,在中國當局的努力交涉下,有些人被引渡回中國,如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但中國社科院2011年的一份調研資料顯示,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包括 「裸官」在內的各種貪官等有1萬8千人外逃,攜帶款項8千億元(人民幣,1人民幣約合0.16美元)。《財經》10月14日的報告稱,有據可查的59人的涉案總金額高達數十億元。
有分析人士指出,「裸官」,由於其配偶和子女在國外,客觀上很容易產生腐敗的動機和腐敗空間。一方面,官員的配偶和子女在國外的消費需要提供資金而腐敗,另一方面,沒有後顧之憂,會更肆無忌憚地腐敗。而且,「裸官」通過其家屬更容易地向海外轉移非法所得,在東窗事發時,或「金盆洗手」後,逃亡海外「投奔」那裡的親屬。有觀察人士把這種情況總結為 「三部曲」:人走了(家屬出國),廟走了(財產轉移),和尚也走了(貪官外逃)。
中國官場「裸官」現象嚴重已是不爭事實,但是究竟有多少「裸官」外界不得而知。不過,中國學者提出的一個數字還是讓外界感到驚訝。據報導,最早公開提出中國「裸官」數字的是中國人大代表、中央黨校教授林喆。她曾表示,從1995年至2005年,中國共出現了118萬「裸官」。
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是研究中國腐敗問題的專家。他說,中國公務員的人數大約600多萬,如果「官」的定義是公務員或處級以上領導幹部,100多萬的裸官人數比較符合實際情況。但如果以「吃財政飯」的人為基數,中國的「官」有7,000多萬,裸官的人數會更龐大。「如果所有的吃財政飯的人,或者是事業單位的人,或者是國有企業的負責人都算‘官’,100多萬估計是打不住。」
有學者認為,「裸官」現象的存在,正是反映了中國時下所面臨的深重的社會危機,及其執政黨中共所面臨的政治危機。雖然「裸官」並不代表背後必然存在著腐敗,但是在客觀上已經為腐敗提供了便利條件,而且能「裸」者則必然擁有遠高於普通社會水平的資金儲備,因此在現實中基本具有了近於必然的聯繫。數量高達百萬的中共體制內「裸官」一方面在體制內瘋狂「撈金」,損害和破壞了公眾利益和國家建設;另一方面又會毫不留情地將這些社會資源轉向國外,從而造成了大量國家資金外流。
值得關注的一個現象是,幾乎所有的「裸官」都把配偶、子女送往歐美資本主義國家,而不是同中國一道走社會主義道路的朝鮮、古巴、越南,以及俄羅斯、巴基斯坦等與中國外交關係較友好的國家。因此對於中共來說,「裸官」的存在不僅表明其執政團體的群體性腐敗,也印證了社會發展道路的不合理,這對其一直強調的「道路自信」和「中國夢」等宣傳構成了嚴重衝擊和挑戰。
早在1997年,中共中央就把「自己、子女與本國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國(境)假寓的情形」作為領導幹部應該報告的事項之一。2008年,中紀委開展「裸官」專題調研,追求預防、破解良策。從2009年開端,從中心到處所,以均勻每年一至兩部的速度,出臺相干文件規定,從上到下對「裸官」問題開展一系列綜合管理。
從媒體報導來看,各地近年管理和防備「裸官」腐朽多採用兩種方式,一個是履行引導幹部呈文個人有關事項軌制,並將報告內容擴展到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方面,試圖通過自我講演的方法,強化內部治理跟監視。事實證實,這個措施還不如爆料人的一個網帖,報告制度簡直不施展任何作用。
另一種辦法是,「裸官」不得擔任黨政「一把手」和重要部分的班子成員。這是深圳在2009年11月出臺推出的廉政規定,應當說,與全國其它地域比擬,步子更大、力度更強、手段也更硬。2012年,深圳的做法在全廣東推廣,改成「原則上不得擔負黨政正職和主要敏感崗位的領導職務」。一個「準則上」使硬性的劃定,具備了可因人而異的彈性特質。
在2012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國內有名反腐專家、中央黨校教學林喆談到廣受社會關注的「裸官」問題時憤慨的說:這些官員應該及時向組織匯報,其配偶和子女到國外去定居留學,用度從何而來,是誰供給贊助的?不愧是反腐專家,一下子就捉住了根本,一語就道破了天機。可是,這僅是一介書生的個人之言,振臂一呼,即沒有響應,也沒有報告。
中共十八大,以敢說敢做著稱的中共領導人王岐山出任中紀委書記,在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授意下,中紀委頻頻出手,重手懲腐。2013年2月25日,王岐山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工作報告中指出,要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裸官)的管理監督。2013年5月,中紀委書記王岐山要求紀檢監察系統官員職工在6月20日前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種會員卡。而更為外界關注的是,當時多家媒體報導,有內部消息透露稱王岐山將向全體黨員宣布,要求正部級以上職務官員如有留學海外子女,在完成學業一年內必須回國。不然,其父母職位就會被調整。這被認為是王岐山為治理中共體制內廣泛存在的飽受各界詬病的裸官現象所採取的新舉措。
中共中央黨校教授林喆曾對媒體表示,這幾年各級官員將家人子女送到國外情況太多,黨內雖有報備制度,但無法遏制由此產生的各種腐敗。「現在老百姓反應很強烈,說你們當官的都把子女送出國讀書,自己都不愛國,叫我們怎麼愛國?我想,習總書記這樣做,顯然是要起到一個表率作用。」林喆表示,中共此舉「只是開始,還會有後續」。
醜惡的中國科研腐敗 「從上到下爛透了」 / 北京青年報
「日前,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科技部部長萬鋼對科研經費「惡性問題」連說兩個「憤怒」,並表示「痛心」和「錯愕」。
對近三年審計機關對國家各部委、各省份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發布的數百份年度審計報告梳理髮現,涉及「問題科研經費」的至少有39份,問題均發生於2007年至2012年這五年之內。
其中,山東省今年發布的審計報告顯示,該省教育廳所屬13所大學編報科研經費項目支出預算9.43億元,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全部填列為其他商品和服務類支出。這是記者看到的金額最大的一組數據。」
哪些方面擠佔了科研經費?
吃喝拉撒睡「全方位」擠佔科研費
39份審計報告顯示,科研經費「擴大用途」、「擠佔挪用」已成普遍現象:在工資福利方便,一些單位用科研經費給職工發工資獎金,或是用作人員、辦公經費,有的單位甚至發了上億元。2010年至2012年,交通運輸部在沒有細化人員經費範圍和標準的情況下,從其管理的543項科研項目的15.56億元預算總額中安排人員經費1.86億元,主要用於人員工資及補貼支出。
在吃的方面,2009年至2012年10月,科技部所屬知識產權中心在課題經費中列支職工食堂餐卡充值費13.48萬元。
還有一些科研經費用於會議、考察、出國、交通補貼,比如2011年,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在碳專項項目中列支無關人員會議費、考察費等69.18萬元。2009年至2010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部分科研人員在其承擔的專項課題經費中報銷火車票費用20.78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審計報告特別註明,這些火車票是「自行蒐集的」,與課題無關。
還有的科研經費用於蓋房、裝修、買傢俱,甚至有的經費說不清花到哪裡去了。山東省今年發布的審計報告顯示,該省教育廳所屬13所大學編報科研經費項目支出預算9.43億元,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全部填列為其他商品和服務類支出。這是記者看到的金額最大的一組數據。
科研經費如何被侵佔?
侵佔手段五花八門「騙」「吞」現象多
巨額科研經費的誘惑,讓一些人不惜絞盡腦汁,採取各種手段,甚至鋌而走險。
一種方法是套。比如山東省對省內青島大學等4所大學2011年科研經費管理等情況審計發現,有22個項目報銷無具體品名和數量的發票438張,金額51.54萬元;9個項目報銷虛假業務內容發票1824張,金額103.05萬元;4個項目報銷虛假簽字單據,套取資金114.78萬元。
其中一所高校的兩個課題組,以差旅費名義分37次報銷各地到佳木斯單程火車票1505張,金額28.36萬元,佔2008年至2011年該項目撥入經費的49.75%。
另一種方法是「騙」。2008年至2010年,在廣東省級結構調整重點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執行中,有4個項目單位以不實材料申報獲取省級資金250萬元。
還有的方法是「貪」、「吞」。在廣東省2008年至2010年產學研省部合作資金執行運用中,除存在擴大使用範圍、挪用專項資金外,還有2家企業4名工作人員涉嫌貪污資金47.8萬元。
最後是「虛列虛報」。
此外,陝西審計廳發現,2007年至2009年,6所省屬高校自行規定,項目經費到賬後,項目負責人可按5%到20%的比例提取現金,名目包括開題費、勞務費、特支費、立題獎、獎酬金、項目津貼……三年間,共提取發放特支費等1887.79萬元。
經費腐敗背後藏著哪些原因?
造假也能通過審批未完成也能過驗收
近年來,我國科技研發經費支出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遞增。2012年,全年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達10240億元,佔GDP的1.97%。
39份審計報告中顯示,有的造假也能過審批、不論證也可立項、沒條件也得資金、未完成也過驗收。
比如2012年,湖南省科技廳在未進行可行性論證、未經專家評審、立項依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就安排了11個科技項目資金815萬元。
2008年至2010年,在廣東省級結構調整重點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執行中,有一個企業經營處於半停產狀態,不符合申報條件,仍獲取省級資金60萬元。
還是廣東省省級重大科技專項,審計發現,有一個縣兩個項目共獲得資金56萬元,至審計時,項目建設尚未完成,卻於2010年底通過了驗收。
而這個省2008年至2009年安排的節能減排與再生能源重大科技項目中,有個別項目驗收材料不真實,卻仍然結題驗收。
廣東省審計廳對2008年至2010年省級重大科技專項資金使用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時,發現了一個荒唐案例,一個市的兩個項目承擔單位共獲取專項資金45萬元,其中一個單位已結束營業近兩年,另一個單位多次聯繫不上。項目實施情況如何,主管部門竟然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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