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1月22日訊】 當高昂的奢侈品傍上微信的朋友圈,而價格又無比心動,你會在朋友圈裡點擊交易嗎?
回答「是」的還真有不少網友。
一連數日,有不少粉絲向微信平臺曝料稱:輕信朋友圈裡的晒圖照片,結果上了當,重金買回的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奢侈品」,結果卻是高仿的A貨。
官網上標價五位數的大牌包包,在微信朋友圈裡800元就可搞定!昨日,記者在微信朋友圈裡發現,有人公然藉助朋友圈叫賣高仿奢侈品。
昨日上午,一位讀者報料,自己的朋友圈裡居然有人公然叫賣「精仿,1:1」的大牌包包。記者隨後添加這位微信號「106****99」為好友,看到這位網友在其微信空間裡發布的全部是各類名牌包包的圖片信息和介紹,商品琳琅滿目,目前國內市面上熱銷的大品牌箱包,應有盡有。
記者以買家身份與店主聊天,看中該店一家「B」牌機車大包,店主直言,該包為「精仿,1:1」,標價僅為800元。記者登錄該品牌官網發現,此款包包正價為五位數。
淘寶客轉戰微信熟人圈
網友小玥告訴記者,兩個月前,自己的朋友圈裡幾個不常聯繫的朋友,在微信裡晒各類大牌包包、鞋子和化妝品等。這些商品都在照片後配了統一註明「價格問我」。
小玥看中了一款名牌包包,懷著試一試的心態付了款,兩個星期收到商品很滿意,她從此走入了微信「購物圈」。
無獨有偶,一位家住礄口區的張女士在路邊小店看中一款包包,沒想到店家並不著急將商品推銷出去,而是要張女士「掃一掃」掛在店舖顯眼位置的二維碼,添加其為微信好友。店主聲稱:「看中什麼,都可以在微信上告訴我,立馬下單去廠家訂。」張女士掃了這家小店的二維碼後發現,果然如店主所說,裡面的大牌不少,而且留言的人非常之多,「生意很火爆」。
朋友圈裡賣包月入八千
「朋友圈」之所以是「小」的商圈,是因為這個圈子是有限的,並不像京東、天貓一樣是大型第三方購物平臺。但不要小覷朋友圈,它正在以驚人的速度搶佔著消費群體,記者在微信中搜索好友關鍵詞「代購」,馬上蹦出「德國代購」、「英國代購」、「香港代購」、「水客聯盟」等,真是只有想不到,沒有代購不到。所售商品也是層出不窮,名牌皮包、皮鞋、服飾、化妝品、各種限量版運動鞋、高檔小孩玩具、原裝進口奶粉等等應有盡有。
家住南湖的網友「小冰」,從事微信朋友圈代購已有4個月,用她的話說,現在還是「菜鳥」級別。雖然剛入行,可她的收入比起一般的小白領要豐厚得多。「小冰」店舖裡所售的物品,多為海外代購大品牌的皮包,與國產「原單」大牌皮包,現在每月收入穩定在8000元左右,「還沒有用心經營,否則收入會更好!」
小冰透露,店舖裡所售的物品有的來自海外親戚採買,這部分價格較高,也有來自廣州的「原單」貨,「價格低廉,銷量很好。」小冰說,目標客戶群體都是微信好友,在交流上更加親切,成功率也很高,「基本上問價的,八成都可以成交」。小冰說,利用朋友圈營銷,不用花大把時間維護,只需拍照,再坐等「朋友」問價即可。
七成網友厭惡朋友圈營銷
你的朋友圈有被海量代購等商品信息所淹沒嗎?如果有,請考慮拉黑!網友「Qiao」家住武昌,她很反感「朋友圈」營銷。這個月她已經拉黑了5位微信好友,黃女士說,「滿屏幕的商品照片,有時候一人一天發幾十條!」面對密集的好友商家攻勢,大喊吃不消,只好拉黑了事。
記者隨即在網上調查了60名微信網友,其中九成表示自己朋友圈中有營銷好友,而43人表示對此法並不贊成。網友「張星星」說,朋友圈是好友間分享生活狀態與樂趣,聯絡感情的橋樑,打著「好友」的招牌,行銷售之實很不應該。
也有17名網友表示,朋友圈營銷可以接受。網友「小佳」說,自己看中英國「Three Floor」一小眾品牌的衣服,國內沒有實體店,而網上的代購一件則需要三四千元,款式也很少,她找到一家朋友圈商家,不僅款式通過微信圖片一目瞭然,價格相對正規網店代購更加便宜,對於「賣家」用「好友」身份一對一的交流,也覺得更加親切,會繼續選擇「朋友圈」購買商品。
消協:不建議微信購物
武漢市消費者協會相關工作人員昨日受訪時稱,目前市消協還沒有接到有關微信朋友圈上購物的投訴案例。這位工作人員坦言,他目前也關注到了微信朋友圈叫賣商品這類事。沒有購物憑證,沒有發票,維權起來非常困難。如果賣假貨的朋友圈賣家,經舉報有假貨囤集倉庫,工商部門可進行查處。但如果賣家僅僅是在朋友圈裡晒發所謂「代購」照片,則難界定這種行為,而且交易為虛擬的渠道,不利於維權。
這位工作人員建議,如果要網購,一定選擇成熟的、有第三方保護的網路平臺。
律師:微信交易需謹慎
對於「高仿」奢侈品在微信朋友圈中銷售,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一律師說,在網上公然叫賣「高仿」物品,其行為涉嫌侵犯名品的知識產權和非法經營。
其次對於購買方,如果該賣家在成交之前明確告知,所購買物品為「高仿」或」精仿」一旦出現問題,則購買方無法向原有品牌商家進行「退貨」、「換貨」等維權行為,對於購買方,由於交易對象為個人對個人交易,並非買家對商家,在購物後維權是否使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所爭議,在購買了物品後,出現質量問題,很難實現三包與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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