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處的腐敗易除,身邊的腐敗難反」?

【看中國2014年07月02日訊】當下,反腐之風的「風力」已經達到了12級以上,這股呼嘯而起的反腐「颶風」將一些腐敗分子吹得東倒四歪,有的被掀翻在地摔得鼻青臉腫,君不見隔三差五就有腐敗官員落馬的消息披露於媒體?有人盤點:截止2014年6月27日,中國自十八大以來已有28名副省部級以上官員被查,這一反腐成果的確令人備受鼓舞!然而,老百姓對反腐成效滿意了嗎?答曰:不滿意!不信請問問普通老百姓如何看待當前的反腐成效和反腐形勢,十有九八會說「遠處的腐敗易除,身邊的腐敗難反」!這種普遍性的感覺,讓人感到痛心和悲哀!

在腐敗和反腐問題上,老百姓看到的、聽到的、感受到的是什麼呢?是身邊的腐敗仍然多得「碰鼻子」,:某些黨政官員、辦事人員以及某些公安、檢察、法院、工商、稅務、國土、建委、規劃、消防、醫療衛生、新聞媒體、教育戰線等部門的人員,還在明裡暗裡、「小心謹慎」地搞權錢交易、職錢交易、以權謀私、以職謀私——

逢年過節,照樣有人給官員送紅包,也照樣有人收紅包;

大酒店少了公款吃喝,位置稍偏的小店照樣晃動著公務員的身影;

老百姓到機關辦事可以「免禮」了,卻讓你亟待辦的事情久久停留在「程序」中,這種有「禮」快辦、無「禮」慢辦的現象同樣是腐敗;

在許多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和權力及職位掛鉤的電話通信補貼,儘管早已惹得職工群眾強烈不滿,但至今仍未取消乃至在上漲;

公車改革降低了公車配備標準和減少了使用數量,但公務車的使用和維護成本並未明顯降低,動輒十萬、二十萬的購車補貼,就讓公車變成了官員的私有財產,車改後的高標準、超標準交通補助,更使公車腐敗變成了變相福利;

開發商通過向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貢,仍然能低價拿到土地、提高容積率、降低綠化率、縮小房屋間距等等;

違規審批或批人情條子的官員仍然不在少數;

違反國家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政策和標準以及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投訴和舉報,仍然不絕於耳;

執法不公、以案謀私、貪贓枉法的執法人員以及收受賄賂和禮金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官員,仍然遠未絕跡;

借執法權、逮捕權、審判權實施打擊報復,惡意製造冤假錯案者,仍然時有所聞;

辦事推諉、消極怠工、敷衍塞責,仍然讓許多平民百姓感到無奈;

高高在上、官氣十足,對普通群眾要理不理或指手畫腳的幹部仍然大有人在;

「冷漠症」仍然是官場上的普遍「病症」;

利益捆綁、抱團腐敗、官官相護,仍然是導致反腐難的最主要的原因;

與腐敗有關的「舉報難」、「告狀難」、「平反難」,仍然讓老百姓叫苦不迭。以「舉報難」為例,在百度中輸入「舉報無結果」5個關鍵字,顯示的結果竟然達1350萬個之多!諸如:《實名舉報34次無結果說明什麼?》、《屋頂違法修別墅數月舉報無結果》、《王朔實名舉報無結果》、《問題作坊舉報兩年無結果》、《舉報8年無結果法官腐敗無人管》、《侯方星舉報三年無結果反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網上跟帖訴說「舉報難」的更是難以計數。

天涯論壇上的一篇舉報材料後面有網友跟帖說:河南政府的辦事效率真是太低了。投訴了四個月的問題,到現在還是讓耐心等待。政府這樣的辦事效率,真不知道拿那麼高的工資都在做什麼。期待新一屆紀委(王岐山)深入調查下並期盼能加大村鎮的反腐力度,否則,百姓的日子不好過啊!

博客中國有位叫「悠悠歲月」的網友6月26日在一篇博文後面跟帖說:本人十分痛恨腐敗,但對現在的反腐很失望。就自己的經歷來說,舉報貪官太難了。本人雖不相信目前治標不治本的反腐運動,可是,因為對嚴重的腐敗忍無可忍,於是就本地的腐敗分子的罪狀撰文實名向市紀委網站舉報,幾個月來,幾十次都出現「網頁錯誤」。後來,給中紀委巡視組郵寄信件,留下聯繫方式,仍然如石沉大海。半個月前又將舉報信寄給省紀委,半個月過去了,仍杳無音信。舉報一隻小蒼蠅竟如此艱難,無語啊!

人們看到,有的官員遭到大量舉報,卻繼續在原位上為官或換個官位繼續「風光」,成了「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臺」的「不倒翁」。

中央領導同志提出要對群眾「身邊的腐敗」實行「零容忍」,不用多說,老百姓對自己身邊的腐敗肯定是「零容忍」,但和腐敗分子「穿連襠褲」或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員,將「零容忍」變成「可以容忍」、「相互容忍」,你該怎麼辦呢?當老百姓一次又一次地舉報投訴,結果還是沒有答覆,你該怎麼辦呢?當老百姓舉報腐敗分子遭到由官員操縱的司法報復,讓你白坐數月乃至數年的牢,而你想平反卻比「蜀道之難」還要難百倍,你又該怎麼辦呢?難怪湖南遭遇強拆而又投訴無門的17位「刁民」請求湖南省紀委信訪室、湖南省監察廳賜「死的權力」;難怪各地都有老百姓在舉報官員後因害怕報復或已經遭到報復而自尋短見……

有的反貪反腐機構在不想或不願查處腐敗的時候,有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你舉報你就要舉證!這是多麼荒唐!老百姓能拿出什麼證據?老百姓怎麼取證?真到老百姓取證的時候,你又從法律的角度上指責老百姓:你這是非法取證!取證本應是公檢法的事,或者是紀委監察的事,讓老百姓取證舉證,職能部門的人幹什麼吃的?官員腐敗上下級最清楚,為何他們不舉報?老百姓舉報隨時可能遭到報復,為何要把舉報的事都賴在老百姓身上?

筆者以為,僅僅是查人抓人,並非最有效的反腐途徑和形式。我國的腐敗可謂積重難返,「老虎」除不盡,「蒼蠅」拍不完。明朝是反腐力度最大的一個王朝,朱元璋治下的明朝地方官員被一掃而空,乃至到了官場沒人辦公,只好臨時從牢裡提出犯官戴著枷鎖辦公的地步!就這樣的反腐力度,整個明朝還是巨貪層出不窮,可以說,明朝最終因反腐而滅亡。我們的反腐,著力點不應僅僅止於查人抓人,而應花大力氣搞好反腐制度的設計,真正消除產生腐敗分子的土壤,將所有的「老虎」都關進籠子、將所有的「蒼蠅」都趕進蛛網,真正讓有權有職的人做到不想貪、不能貪、不敢貪,貪了則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惟其如此,才是行之有效的反腐舉措;才能讓遠處的腐敗和老百姓身邊的腐敗都大幅度減少;才能真正蕩滌霧霾還我朗朗乾坤!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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