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入籍要快 新法居住年限寬限至明年6月執行(圖)
加拿大「入籍法」自今年6月底正式立法後,各項新措施將陸續生效。其中關於申請者在加國的居住年限,以及對英文考試年齡的限制等新規定,要到明年6月份才開始生效。這就令一些在生效之前可以符合條件的准申請者多了一些寬限的時間。
根據改革後的「入籍法」新規定,申請者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從原來的4年內需住滿3年,改為6年內需住滿4年;可被豁免英文入籍考試者的年齡特列從原來的55歲以上改為65歲以上。
該法案通過三讀後閃電立法,令不少業界人士估計這些條例亦將火速生效。東南亞法律援助中心還為此透過媒體及本地多個華社安居服務機構,呼籲合資格申請者趕在新例生效之前盡快遞交申請,並臨時開設新的服務項目,幫助申請者處理填寫表格等事宜。
得知上述幾項限制將要到明年中才生效時,只能說是「壞消息當中的好消息」,讓更多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可以有多一些的準備時間。但無論如何,新例對於那些英文水平欠佳的移民及難民的影響最大。很多因為無法通過英文入籍考試的申請者打算遲遲等到55歲再申請,但若到了明年6月他們還未滿55歲,則需再等多10年。
「這10年裡什麼都有可能發生,如果申請者是難民,他們則無法拿到護照,無法(出國)旅行,一旦他們有什麼特殊的狀況需要回到原居地,加拿大政府就會強行取消其在本國的永久居民身份。」
此外,剛於8月1日生效的部分條例,增加了部分填寫表格的內容,其中包括詳細的「居住問卷」(Residence Questionnaire)以及「居住意向」(Intent to reside)等,則令到該援助中心和其他移民安居機構的服務工作變得比以前繁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