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入籍法”自今年6月底正式立法后,各项新措施将陆续生效。其中关于申请者在加国的居住年限,以及对英文考试年龄的限制等新规定,要到明年6月份才开始生效。这就令一些在生效之前可以符合条件的准申请者多了一些宽限的时间。
根据改革后的“入籍法”新规定,申请者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从原来的4年内需住满3年,改为6年内需住满4年;可被豁免英文入籍考试者的年龄特列从原来的55岁以上改为65岁以上。
该法案通过三读后闪电立法,令不少业界人士估计这些条例亦将火速生效。东南亚法律援助中心还为此透过媒体及本地多个华社安居服务机构,呼吁合资格申请者赶在新例生效之前尽快递交申请,并临时开设新的服务项目,帮助申请者处理填写表格等事宜。
得知上述几项限制将要到明年中才生效时,只能说是“坏消息当中的好消息”,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以有多一些的准备时间。但无论如何,新例对于那些英文水平欠佳的移民及难民的影响最大。很多因为无法通过英文入籍考试的申请者打算迟迟等到55岁再申请,但若到了明年6月他们还未满55岁,则需再等多10年。
“这10年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如果申请者是难民,他们则无法拿到护照,无法(出国)旅行,一旦他们有什么特殊的状况需要回到原居地,加拿大政府就会强行取消其在本国的永久居民身分。”
此外,刚于8月1日生效的部分条例,增加了部分填写表格的内容,其中包括详细的“居住问卷”(Residence Questionnaire)以及“居住意向”(Intent to reside)等,则令到该援助中心和其他移民安居机构的服务工作变得比以前繁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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