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香鬢影說《唐頓》(組圖)
前言: No man is a hero to his valet——真要替他找個貼身男僕來侍候!
這原本只不過是2012年深秋的一段英國政壇花邊新聞,中文媒體都沒有怎樣報導過,本來看過笑過也就忘記了,只是英揆卡梅倫在2013年12月初訪華,塵封了的記憶無端又再掀起。話說那年11月12日晚上,卡梅倫出席了大倫敦市市長的官邸晚宴,英文叫Lord Mayor's Banquet,他們部分英聯邦國家有個有趣的規矩,未必侷限在首都,不過很多大都會的市長,頭銜不單是Mayor,而且是Lord Mayor,比較享有尊榮,所以Lord Mayor's Banquet不似普通晚宴,與會者需要穿正式的大禮服,就是英劇《唐頓莊園》裡的爵爺老爺少爺平常吃晚餐時穿的樣子,他們稱為white tie或者full evening dress的打扮。
原來當晚卡梅倫的襯衣胸前有兩粒釦子沒有扣好,坐下來的時候,自然露出胸膛腹部,多得平常日子裡有騎自行事的習慣,所以即使身段未及A&F男模般凹是凹凸是凸,又或者像張愛玲所講的「一寸寸都是活的」但至少不會有大腹便便的感覺。普通人的尷尬時刻,頂多是蓬頭垢面外出買香菸時不幸遇上前度,但名人就要比較頭痛,因為所到之處,總是有記者與攝影機,所以堂堂一國首相,衣衫不整的一刻,也就無奈地被拍攝下來。是的,這種情況,站著的時候不易察覺,連束擁護主左右謀臣都沒有犮現,後來大抵是餐前聽演講時低頭才赫然見到,或者是連自己都覺得好笑(是的,不笑又能如何?總不能面上變色,狀若玄壇),於是裝作不經意地立刻扣上。
翌日的《每日郵報》當然不放過這樣的好題材,碩大無朋的標題寫著Get that man a valet! 然後副題是David Cameron needs to employ Downton's Carson after coming undone in his best bib and tucker。不過明眼的《唐頓莊園》粉絲就會笑著指出,哈哈,查爾斯•卡森先生是大管家,英文的頭銜是bulter,而且並不管這些,替男主人打理衣著裝束的是貼身男僕,英文的頭銜是valet,劇中是需用枴杖行走的約翰•貝茲先生才對。
從前的英揆是有貼身男僕服侍的,像《My Years with Churchill》的原作者Norman McGowan,就是服侍貴族出身的已故首相丘吉爾的貼身男僕,陪伴老相爺在1950年最後一次擔任首相,入主唐寧街10號。1949年,年方廿五歲的Norman McGowan入職時,正是接替二戰時服侍老相爺那位忠心耿耿的貼身男僕Frank Sawyers。至於近代的首相,戴卓爾夫人是女士,用不上貼身男僕,以後繼任的要處處顯示民主親民,都沒有再僱用貼身男僕。不過始終是相府,要接待政要外賓,所以大管家還是有的,2009年當戈登•布朗還是首相時,就曾公開招聘過唐寧街10號的大管家,年薪£30,000.00。
比如在《唐頓莊園》的考利家那樣有體面的人家當大管家,在當時愛德華時代的年薪大概是£1,000.00;折合近百年的通貨膨脹之類的兌換率,在現代觀點而言,差不多是年薪£150,000.00左右;至於人口簡單一點的家庭當管家,譬如莫斯利先生在伊莎貝•考利和馬修•考利母子那裡當差,年薪若莫是£500.00到 £600.00左右。
愛德華時代世家大族
花邊新聞講過,言歸正傳。自從《唐頓莊園》開播這四年來,最大的功績是把上世紀1910年代中到1920年代初愛德華時代的舊時王榭堂前燕,引入尋常百姓家,我們看到那個年頭的貴族之家,根本每晚都是優雅的家宴,剛正不阿的大管家與年青英俊穿戴整齊的男僕在旁侍候、原著的Julian Fellowes在一次訪問中,就曾以「孔雀」來形容這些代表著家族體面的年輕男僕,footmen。還有精緻美麗的瓷器銀器,珠光寶氣的晚裝與筆挺的禮服,都是他們每最普通不過的生活,不必有週末或者工作日的分別(還記得老伯爵夫人那句膾炙人口的名句「weekends? what's a weekend?」嗎?)優雅經典的貴族式生活不僅犮生在夏季社交季節的倫敦,還伸延到社交季節結束後回到他們的「採邑」、「封邑」的鄉郊生活,這一切都不是率性而為,而是有準則跟從。
對劇迷而言,大家除了被考利家樓上的豪華生活和樓下的僕伇眾生相吸引外,那種一絲不苟的打扮,早午晚都有不同場合的衣飾首飾配襯得目不暇給,從鄉郊狩獵英姿煥發的馬上裝束,到在正式晚宴的長裙長手套,統統盡得愛德華時代(Edwardian Era)的真傳,不過《唐頓莊園》複製的場景是否都一切無誤,沒有出錯,標準中的標準?照辦煮碗的話,會否讓禮儀專家詬病?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
英文諺語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的意思相當於中文的「見微知著」,大圖畫裡的細節才是重點。《唐頓莊園》背境的愛德華時代是上世紀初時裝史上的轉折點,女士們從十九世紀中以前那種近乎古裝,需要鯨骨竹籐做裙架撐起的大篷裙,慢慢過渡到線條清爽簡單的直身長裙;男士們從緊身花巧戴假髮的喬治時代(Georgian Era)服飾,逐漸演變成近乎今天西裝大衣的雛型,很大程度上是一個承先啟後的年代,隨著電力的普及,汽車的發明,輪船的改進,甚至一戰時還有飛機的出現(譬如事跡流傳如神話般的「紅男爵」Manfred von Richthofen,就是當時德國空軍皇牌飛行員),當年其實並不如很多人想像中那麼「古代」,很多現代基本生活條件其實都已具備,也因此很多當年的規矩在今天要遵循的話,並非那麼困難。
第三輯《唐頓莊園》的第二集,因為爵爺當時的貼身男僕托馬斯•巴洛得罪人多稱呼人少,被人作弄,導致我們的格蘭特罕伯爵羅拔•考利沒有配襯大禮服的企領襯衫可穿。看,就連一件白襯衫也有講究,不是隨隨便便就穿上身。府中夜宴之際只能穿黑領結black tie的半正式禮服而非白領結white tie的大禮服,難怪老夫人氣急攻心之際也忘不了耍耍貧咀:oh,I'm sorry,I thought you were a waiter。
注意,是waiter,甚至不是家僕,只不過是外頭餐館的侍者。
同一輯頭一集,不理階級觀念堅持與愛人結婚的三小姐西碧•考利重返娘家,少女時代的其中一名追求者Larry Grey出口揶揄她的丈夫布湯姆•蘭森先生沒有穿白色領帶的白領結white tie的大禮服:「行李是在路上丟失了吧?」布蘭森強抑怒火回敬一句「不,我的行李安全抵步。連同我的禮貌風度。」是的,整套白領結大禮服到今天依然非常昂貴,並非一般人負擔得起。這是正是以禮貌戰勝禮儀典範的最佳例子。
當然,一旦要枉費唇舌去解釋的話,倒不如遵從遊戲規則,先乖乖就範──反正今時今日的現實中,也不見得有多少機會穿大禮服,早點知道一切,不必讓那些其實連皮毛都未必知道多少的所謂fashion consultant胡亂配襯,終於襯出一個大頭佛,花費了冤枉錢也都算了,最無辜是讓一眾時尚評論專家百彈齋主毒舌一番,那可真的有冤無路訴。看看堂堂一國首相參加晚宴,衣著細節本來統統依足傳統,只不過大意疏忽扣少了兩枚鈕釦,便讓報章揶揄月旦不已。
《唐頓莊園》那個階層那個年代,甚麼場合都有衣著的規矩,平常家宴已是正襟危坐,已婚女子戴上上好的珠寶首飾,男士是最標準的大禮服,事實上晚宴前還有輕鬆地喝一杯怡情小酌的時段。不,他們並不叫這做cocktail,cocktail是美國人發明的,那時的英國人還堅持喝雪利酒,約莫要到二十年代中,英國上流社會才開始喝這個雞尾酒,《唐頓莊園》還沒有拍到那個時候,所以第三輯第一集爵爺限老夫人說「哈囉媽媽,要不要嚐嚐新的雞尾酒」的對白是不應該出現。同一集三小姐歸寧後與大姐談心,當時大小姐捧在手上的咖啡杯就顯得太大,不是上流社會女子慣用的型號;另外也是同一集,布蘭森的餐前酒被Larrry Grey下藥,晚宴時大放厥詞,三小姐不忍卒睹地在盤子左右放下刀叉也不是英式淑女的方法,更多像是法國人的餐桌規矩。
記著,手綁的白色領結才是正確的大禮服裝標淮,一概現成綁好的都不及格,襯衫是白色企身硬領的stiff wing collar,而且還是舊式的可拆出來的那種禮服襯衫,有枚像珍珠釘螺栓般的collar studs去把衣領和衫身固緊,而不是整件衣服縫在一體的簡易版(甚麼?Dior男裝沒有?那總可以往Savile Row的洋服店定造吧?),袖口必須是用袖扣的法式翻袖;至於外套,一定是燕尾服(從dress coat的另一個名稱 swallow-tail譯過來),從十九世紀中就定了型,是黑色雙排扣設計(不過鈕釦從不扣上),不過有時會是外國人口中的midnight blue,
後幅和前幅長度明顯有分別,襟前的口袋是愛德華時代才加上,原本是沒有的,偶爾有些燕尾服會有個用來放手套的內口袋,而且前幅會略比裡頭的低胸白色piqué cotton緊身馬甲略短,微微露出那件馬甲下擺。
對了,如果曾經受勛,譬如大英帝國最優秀勛章(OBE勛章)或者大英帝國最優秀勛章(KG/LG勛章)之類的榮銜,平日不妨收在保險箱,遇到可以穿大禮服的日子,不妨取出來掛在左邊外套領上位置。記著,一定是左邊。
黑色的褲子兩側有同色不同料的捆邊,自腰際垂直至褲腳,老夫人揶揄爵爺穿得像個侍者的黑領結black tie半正式禮服褲側是每邊兩行捆邊,white tie則只是每邊一行(看,不是胡亂穿條黑色西褲就可以濫竽充數),而且永不,永不使用皮帶,而是用腰箍braces。襪子是黑色長襪,絲質為佳,宜用襪帶,薄羊毛又次之,配以黑色牛津鞋(切記不是Prada那種厚底牛津鞋。
是,千萬別擅作主張加入任何色彩,不論是領結/腰箍/袋巾,統統都不應予以考慮這種可能性,那些場合,並不是奧斯卡頒獎典禮。
歷史中Consuelo Vanderbilt的名媛生活:女裝篇
《唐頓莊園》頭一季第三集講伯爵夫人得悉女兒跟Lord Branksome的兒子Evelyn Napier魚雁往來,知道短期內會來到鄉間打獵,於是順水雖舟,邀請他來大宅一聚。跟著的鏡頭是從大廚房忙碌地準備狩獵出發前的飲品小吃開始,到大門前作為主人家的伯爵夫婦在大宅前跟來賓週旋應酬,談笑風生,大小姐和其它人穿起英姿煥發的騎馬裝束,還有一大詳獵犬和拉布拉多犬,正等待號令出發。
第二輯第六集,時為1918年一戰尾聲,伯爵夫人、老夫人、Mrs Crawley正在Crawley House吃下午茶閑談,話題一轉是伯爵夫人慶幸戰事快將完結,大宅可早日結束傷兵療養院的日子,回覆正常,Mrs Crawley驚訝地道:Well,that life of changing clothes and killing things and eating them,do you really want it again?
找出這兩段戲文,無非想印證一本叫The Glitter and the Gold的回憶錄,由丘吉爾的堂嫂,第九代馬爾堡公爵(Duke of Marlborough) Charles Spencer-Churchill的前妻Consuelo Vanderbilt寫成。跟《唐頓莊園》中的伯爵夫人一樣,現實中的她也是出身美國東岸豪門,十九世紀末帶著豐厚的妝奩嫁到英國,成為第九代馬爾堡公爵(Duke of Marlborough) Charles John Spencer-Churchill的妻子。不過這段婚姻遠不如唐頓裡的考利夫婦般鶼鰈情深。1896年,當時還是儲君的韋爾斯親王伉儷愛德華夫婦來到邱吉爾家族在牛津郡那棟玫麗如宮殿的祖傳鄉郊大宅Blenheim Palace作客狩獵,十九歲新簇簇的新娘子Consuelo負責統籌打點一切「接駕」事宜,從王儲夫婦和一起來到莊園的三十名賓客起居,還有他們本身帶來上百的僕從。回憶錄提起這件「盛事」,用了「筋疲力盡」exhausting來形容,倒不是那些繁文縟節的禮儀(可以想像府中男女管家其實更勞累),而是不同場合穿的衣服:
更衣次數之多之頻,根本就是浪費了寶貴的時間。從早上九點半開始,就得穿戴莊重往飯廳用早餐,衣服用料,不是天鵝絨就是絲綢。好了,待男士們用過早餐出發狩獵或其它運動時,女仕們就在壁爐旁閱讀看報,或者東家長西家短地閒聊。然後更衣,換上呢絨,出發到林中的小屋或帳篷,跟狩獵中的男士們一起共晉午餐,之後看一兩場騎術表演,就回大宅更衣,換過一套輕鬆一點但講求細節的tea gown去喝下午茶,再玩玩紙牌或者聽樂隊表演。晚飯前又得再換一套正式晚裝,通常是緞綢錦緞之類的晚裝,配上珠寶。所有替換的衣服都極考究細節,花費昂貴,打一次獵行一次圍算它四天,四天之中每日換四次衣服,因為社交禮儀的不成文規則,每一套出現過的都不能重複,所以便要帶十六套衣服,配襯的鞋子帽子手套,還有晚裝記襯的珠寶。
現存數據顯示,愛德華時代的富家太太每季在衣飾上的治裝費平均是£20,000.00,一年四季,總計下來就是£80,000.00左右。至於如同劇中伊莎貝•考利母子從曼徹斯特帶來打掃Crawley House的先頭部隊,普通中產階級家庭打雜女佣愛倫,年薪只不過三四百英鎊,當然,馬修•考利身份成為伯爵繼承人後薪酬可以略有調整,但愛倫始終不是大宅那邊的人。有了數據的對比,可想而知分別有多懸殊。
《唐頓莊園》第一輯第四集有段戲其實寫得相當好,平淡中見自然,不必憂柴憂米憂生計的侯門繡戶千金的形象非常突出而不刻意,而且都是小兒女口脗:話說三小姐與姐姐們一起在臥室更衣等待用膳,女僕安娜正替二小姐弄頭髮,早已打扮定當的三小姐卻坐立不安,原來是晚裝裡頭那一層出事:golly,Anna,when you' ve done that, would you be an angel and loosen it a bit?所謂golly就是舊時口脗的「天啊」。時代劇通常都是華衣美服靚裝仕女顧盼自若,少見如三小姐這樣為束衣喊辛苦,偏偏正在梳妝的二姐卻插了一句咀the start of the slippery slope,意思就是叮囑妹妹小心鬆了束衣就再也收不回去,於是做妹妹的很自然地就說I ' m not putting on weight!二姐閒閒地接上一句It didn ' t shrink in the draw ,一個自己說沒有長胖增磅,一個說束衣不會縮小,正是小女兒腔調,到大姐推門進來,既然來了個新對象,小妹妹於是又再次埋怨起來I don ' t know why we bother with corsets . Men don ' t wear them , and they look perfectly normal in their clothes,起碼比兩個妹妹暸解男人的大姐抬一抬眼皮就反駁 Not all of them,知道前文後理的二姐忍不住又說She ' s just showing off ,she ' ll be on about the vote in a minute。
十九世紀晚期英國上流社會有宗著名的離婚官司,證人作供時就涉及了束衣;男方事主Colin Campbell是娶了維多利亞女王第四女路薏莎公主的第九代亞皆老公爵(9th Duke of Argyll)兼加拿大總督John Campbell 的弟弟;女方事主自然是Colin Campbell 的妻子Gertrude Elizabeth Blood。這一對年青夫婦在1881年結婚,三年後分居,再過兩年入稟法庭離婚,轟動是因為女方否認婚外情的指控,而且第三者涉及當時婚姻失敗的第八代Duke of Marlborough,丘吉爾的伯父George Charles Spencer-Churchill,指控當中就有Lady Campbell的近身女僕作供,謂某日下午茶後晚飯前更衣,赫然發現女主人的束衣帶捆綁方式,完全不是她一貫手法,而是拙劣無比,恍惚出自沒有經驗的男子之手。甚至因而推測不倫之戀犮生在下午至黃昏時間。女方反指丈夫在婚前已愛尋花問柳,新婚時竟將性病和梅毒傳染給她,驚羞莫名。於是Colin Campbell再出動自己的男管家作供,列舉曾在大宅窺見女主人與其它男子私會的時間房間。不過這對夫婦並沒有成功地離異:Colin Campbell在輿論對他不利的情況下,遠走印度,1895年在孟買因梅毒去世,終年四十二。她,最後還是成為了他的寡婦。守寡後她將精神投入文學創作和戲劇以至默片,與王爾德相交甚深,1911年才去世。
話說回來,今天的女士已不必穿上束衣,但在正式晚宴場合,女士們也有一些規則予以遵循,雖然服飾上的設計和樣式的變化,這些年來跟唐頓的愛德華時代已顯著不同,不過仍有一些不成文規矩,放諸任何時代皆准,像盛宴的晚裝下擺應是曳地長裙,以妨跳舞時不慎踢到舞伴,頭髮宜盤起而不應散開,長長的白色手套除了用餐時可脫下,其它時間都應戴在手上。
附圖:David Cameron in Lord Mayor’s Banqu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