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市議長馬麗桃本月初提出一項新法案,要求紐約市府不再與移民局合作,遣返無證移民。22日,市議會以高票通過了這一法案。
國會無法投票通過移民改革法案,總統遲遲不採取行動,每年數以萬計的無證移民被迫遣返。22日,紐約市率先採取了行動,市議會以41票贊成,6票反對的投票結果,高票通過了禁止市府與移民局合作遣返無證移民的法案。
新法案規定,移民與海關執法局將不可再在紐約的雷克島監獄設立辦公室,紐約市懲教局也不可再協助聯邦執法人員扣押無證移民,除非聯邦法官下發逮捕令。即使有聯邦的逮捕令,紐約市警局也只能在逮捕的無證移民涉及暴力案件或被控重罪,且已被定罪的情況下,配合移民局執行移民拘捕令。該法案將保護僅因輕罪入獄的無證移民,免於被移交移民局遞解。
但聯成公所顧問趙文笙表示,紐約市原有的移民法已經十分保護無證移民。趙文笙說:我是贊成紐約市現在一向的做法,不會騷擾非法移民,要檢查你的身份證、ID,他們沒有,除非你犯了事他才會帶你回去,但是你可以回到警察局,叫律師保你出來,不需要一定這樣,我認為這是已經非常公平了。
趙文笙還說,華埠有許多販賣假貨的無證移民,如果按照新法案,只有犯下暴力案件或重罪的無證移民才會被遞交給移民局遣返,那麼社區的治安問題堪憂。
這項法案是由市議長馬麗桃、市議會移民委員會主席萬齊家等提出,最終是否能通過還需要市長白思豪的簽字,但他此前已表態支持該法。如果通過,法案將在簽署30天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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