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12月07日訊】據大陸媒體報導,南京大學刑法學期末考試,有一道選擇題:「甲騎著草泥馬搶奪乙的提包。因為草泥馬可以咬死人,故屬於凶器。甲的行為應認定為攜帶凶器搶奪,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搶奪罪。」這個說法是對是錯呢?
這道題讓考生們啼笑皆非。對這道題,出題者、南大法學院黃旭巍老師揭曉答案,「這個選項應判斷為錯誤,因為根據我國刑法,並沒有‘搶奪罪’一說。」
責任編輯: 李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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