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顧佐擔任太倉州(今江蘇省太倉縣)的提控官(司法官員的一種)。他生性仁厚正直。一次,他聽說城外江家餅店店主被誣告盜竊而入獄,顧佐知道江家是冤枉的,就代其申訴於官府,經調查後,江家因此得以歸還清白。
江家主人出獄後,為了報答顧佐仗義相救,便帶他十七歲的女兒到顧佐家答謝說:小民無以為報,願把小女奉君作妾或奴卑為君照顧起居,灑掃整理。顧佐沒有接納,他知道江家經濟拮据,就準備一些薄禮,送江女返回。江家起初以為顧佐可能礙於顏面,故作推拒,於是再送,三送,顧佐始終堅持表示不會接受,並告訴他們:「人生天地間,應當為其所當為。我領朝廷俸,為百姓做事,此即是我當為者。提振綱常,方能挽回世道,去邪窒慾,才能清明人心;我一向以清淨自守,胸中於禮法因果,確信不疑,我誠心幫你,別無企圖。」
隔了數年,顧佐任期屆滿,考試晉級,赴京城在韓侍郎的衙門任職。有天因事到侍郎府候見,侍郎外出,尚未歸返。忽聞門下傳報:侍郎夫人到。顧佐立刻跪在門庭,低頭不敢仰視。夫人說:「請起,您是太倉州的顧提控(官名)嗎?我就是江家餅店的女兒,當年蒙您搭救我家,才能洗去不白之冤。後來家境窘困,父親將我賣於商人;幸虧商人待我如女兒一樣,又將我嫁於韓侍郎為偏房,之後,扶為正房夫人。因為您昔日的正直所為,我才有今日之富貴;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以報,何況您的大恩大德呢!我常因為不能報答您的恩德而遺憾,今日幸得老天相助,能遇著您,我定將此實情稟告韓侍郎。」
韓侍郎歸返府中,夫人即向他陳述事情之始末,侍郎說:顧佐,仁義之君子也!
侍郎官將顧佐為平民平冤的善事,上疏皇帝明孝宗,明孝宗讚嘆顧佐:「訓俗正德,不欺民女,可以為民父母,可以作君股肱;清心寡慾,必為忠君愛國之良臣。」並下令查哪一個部門有官缺,即將顧佐擢升為刑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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