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陳獨秀到郭飛雄,顛覆政權無罪(圖)


發起及參與南方街頭運動的郭飛雄(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1月28日訊】又一個"黑色星期五"。11月27日,中國人權活動人士楊茂東(筆名"郭飛雄")、劉遠東和孫德勝分別獲刑六年、三年和兩年。他們的罪名是"聚眾擾亂公共秩序"和"尋釁滋事","犯罪"活動主要是街頭抗議。

說起來非常可憐,中國有眾多的政治犯,但是他們均僅止於因言獲罪,幾乎沒有機會從事言論之外的政治活動。街頭抗議也是言論表達的一種形式,但它已經是中國最激烈的政治反對行動了。這也是為什麼,上街舉牌要求官員財產公開、甚至反對性騷擾都會被抓捕治罪。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中國人面對強權專制,沒有更大的政治抱負。郭飛雄等人發起及參與的南方街頭運動,就是一場勇敢表達民主訴求、徹底反對專制的政治運動。

徹底的政治反對運動

街頭抗議全國都有。在一些環境污染抗議中,它還會發展成數萬人聚集抗議的"群體事件"。但是,大多數的街頭抗議,都盡量避免直接的政治訴求,甚至打出"擁護中國共產黨"、"請求黨中央為民作主"之類的標語作為掩飾。儘管這些掩飾從來不曾妨礙當局對抗議活動的堅決鎮壓,但是對政治訴求的恐懼深如人心,甚至遭到普通民眾的排擠和憎恨。

"一黨獨裁,遍地是災",這是1946年中共機關報《新華日報》的一篇社論,是對國民黨專制統治的一個評判。今天的中共卻不允許人們以同樣的邏輯,對它統治下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下同樣的結論。然而,稍有邏輯能力的人,要得出這個結論並不困難。民主不能解決所有的社會問題,卻是解決大多數問題的前提條件。

出於恐懼或者是所謂的策略,很多"明白人"不願意說出這個結論,而是拐彎抹角,指桑罵槐,皮裡陽秋,聲東擊西,整體肯定而局部反對。南方街頭運動則不一樣,它不是一般的維權活動,而是直指權利侵犯的根源,多次在街頭打出"廢除一黨專政,建立民主中國"的標語。它是中國大陸境內少有的針對中共專制直接、徹底的政治反對運動。

2013年初發生的"南方週末新年獻詞事件"中,起事的編輯記者只是希望將訴求侷限於"反對宣傳部門過度干預"的範圍內,前往聲援的南方街頭運動成員,則打出標語"爭取新聞自由,建設民主中國"。他們說出了很多人不敢直面的本質問題,卻讓當事人感到害怕。

"顛覆這個政權我沒有罪"

南方街頭運動沒有固定的組織,也沒有一馬當先的領導者,而是基於社交媒體網路的鬆散型社會運動。但是這難不倒竭盡全力消除反對活動的中共當局,自2012年以來,運動發起及參與者郭飛雄、劉遠東、王默、袁小華、袁奉初、黃文勛、孫德勝、楊霆劍、賈榀、楊崇、王愛忠、徐琳、肖青山、張聖雨、歐龍貴、謝文飛、李小玲、陳劍雄、聶光、劉輝、楊林、黃敏鵬等人遭到拘捕或者多次拘捕,有些被判刑,有些被取保候審,有些被驅趕,有些失去工作,有些被迫搬家。郭飛雄等人被拘捕後遭到虐待,數月不見天日。

騷擾、拘捕和虐待並沒有讓他們屈服。南方街頭運動成員在法庭上的答辯詞,和他們倡導的運動一樣,繼續揮動政治反對的大旗,發出驚天動地的吶喊。郭飛雄在週五(11月27日)的法庭上痛斥"中國土地上所有的暴君、所有的壓迫者以及所有的反民主黑惡分子們","在經歷了極權主義釀成的慘絕人寰的歷史悲劇後,你們依然持守其衣缽倒行逆施,不擇一切手段的維護權力私有和全面專政"。

在11月19日的審判中,南方街頭運動另一位成員王默宣稱,"顛覆任何執政黨的執政權是每一個公民的憲法權利","在這裡我鄭重聲明,一直以來我主觀意願上想顛覆的是中國共產黨專政這個獨裁政權",因為"中共自1949年以來直接、間接迫害致死了1億多國人生命,這樣一個罪惡滔天的獨裁政權是一個赤裸裸的反人類集團,它是有史以來全人類歷史上黑暗、最邪惡、最殘暴的政權","顛覆這個政權我沒有罪"。

歷史的倒退

這些鏗鏘有力的辯護詞,讓人想到1933年國民黨法庭對中共創始人陳獨秀的審判。陳獨秀被控"危害民國罪"。當被問到"是否要推翻國民政府"時,陳獨秀回答:"世界革命,在中國需要解放民眾,提高勞動者生活水平,關於奪取政權,乃當然之目的",但"政府並非國家,反對政府,並非危害國家"。

知名大律師章士釗為陳獨秀做了長篇辯護,其中說,"政權轉移之事,移之者絕不以為咎,被移者亦從不以為詬。我往彼來,行乎自然,斯均衡之朋誼,亦作憲之軌。"

不同之處是,陳獨秀不僅以言論反對國民黨,而且參與創建了一個反對黨即中國共產黨。儘管陳獨秀後來大權旁落,但是那個黨一直在進行武裝暴力奪權運動。

不同之處還在於,當年陳獨秀案得到全國各媒體關注,其自辯詞及章士釗的辯護詞全文刊發在天津《益世報》,轟動一時。它們被收錄進文集,還成為上海滬東大學、東吳大學法學教材。被判刑13年的陳獨秀,也於四年後提前獲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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