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5年12月19日訊】從12月10日開始,在位於廣州的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航)總部門前,有個穿制服的帥小夥兒每天都站在那裡舉牌。小夥子名叫劉陽,是南航一位已工作了7年的機長。劉陽已向南航提出辭職,法院終審也判決雙方解除合同,但實際上他仍無法離開。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劉陽已連續一個多星期到南航總部門前「舉牌」,要求南航執行法院判決。
從12月10日起,劉陽每天到南航總部門前站立,要求見主管解決問題。(網路圖片)
機長穿制服「站大街」
南航機長劉陽身穿制服,在南航總部門前站立,身挂寫有「請南航尊重法律」的彩帶,旁邊放著一個印有長春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的告示牌。他說:「一個機長,站到大街上舉牌,如果有一丁點兒辦法,沒有人願意這麼做。」
從12月10日開始,劉陽每天兩次到此,每次站一個半小時。最初,會有不明身份的人過來,勸他不要站在這裡。劉陽表示:「第一天還有一輛警車過來,停在下一個路口盯著我。」過了兩三天,就再也沒有人來過問了。「我只想和南航領導聊聊,但站了這麼久,南航沒有人約我進去聊。」
為辭職與東家打官司
2007年從中國民航飛行學院畢業後,劉陽進入中國南航吉林分公司工作,從副駕駛到機長,開了7年飛機。出於個人發展的考慮,2014年7月7日,劉陽向南航吉林分公司郵寄了辭職信,一週後南航吉林分公司拒絕了劉陽的辭職申請。當年10月25日,劉陽向南航吉林分公司發出催促函,其後,雙方均向長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
今年5月29日,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初審判定,劉陽與南航在2007年7月6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已確認解除,南航應為劉陽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並協助劉陽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空勤人員體檢檔案、飛行技術履歷檔案等與其飛行工作有關的全部相關手續,完成工作轉移。同時,由於南航在培養飛行員期間投入了大量資金,劉陽應向航空公司支付培訓費168萬元。
之後,南航上訴。今年9月9日,長春市中級法院終審決定維持原判,並要求15日內執行。
「168萬元的培訓費,有民營航空公司願意幫我出,只要南航出一份證明,表示同意我離職就可以。」11月,劉陽拿著終審判決書來到廣州總部,想開一份許可證明。
被要求按內部規定復飛
沒想到,南航法務部不同意為他開具這份證明,而要求他根據一份內部細則辦事。「根據這份細則,我需要向南航申請復飛,復飛一段時間之後,才能讓我走。」劉陽表示,這種做法在南航並不是第一例。2013年後,不少機師都是依據這一細則,提出辭職申請後繼續服役半年以上,才順利離開的。
劉陽表示,正是因為不想通過這樣的途徑,自己才走法律程序的。然而為了順利離開,他還是決定按照要求復飛,但他希望復飛是有時間限制的,而他得到的回覆是:無法確定期限。
「我好不容易與南航解除了勞動合同,等於是現在又要重新簽一個無限期的合同?」12月7日,劉陽再次來到廣州,希望與南航有關主管細談,然而工作人員瞭解了他的情況後,再無回覆。
「我沒有辦法了,胳膊擰不過大腿。我只能選擇舉牌。」從12月10日開始,劉陽每天在南航總部門前站立,希望相關主管出來細談,解決執行法院判決的問題。他說,自己今年31歲了,除了飛行啥也不會,如果不是萬不得已,也不會出此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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