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慶良受審(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2月25日訊】中共廣東省委前常委、廣州市委前書記萬慶良受賄案,今天(25日)八時半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起訴書指控,萬慶良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索取、收受財物共逾1.1億元(人民幣.下同)。萬慶良去年6月落馬,歷來被認為是江派地方大員。
起訴書指控,2000年至2014年,萬慶良利用其擔任中共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廣東揭陽市市長、揭陽市委書記、揭陽人大常委會主任、廣東省副省長、廣州市委副書記、廣州市市長、廣州市委書記、廣東省常委職務上的便利,為15個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發展、項目開發、規劃調整、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萬慶良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林某索取、收受上述人員所送的財物共計價值折合逾1.1億元。
2014年6月27日,中紀委通報萬慶良被查。同年10月9日,萬慶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同年10月17日被逮捕。
據《明鏡月刊》分析,萬慶良後臺涉及曾主政廣東的江派人物李長春和張德江,以及曾視萬慶良為愛將和接班人的前省長黃華華。而萬慶良做為中央候補委員,是三大一線城市之一的廣州市的第一把手,其倒臺,也為清理中央層級埋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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