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04月09日訊】據《博聞社》報導,7月1日將是大陸非銀行支付機構用戶的最後期限。從那天起,非銀機構(支付寶、微信支付、百度錢包等第三方支付機構)用戶要被劃分為兩類,一類是實名驗證用戶,一類是非實名驗證用戶。
2015年年底,央行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文件說,如果在7月1日以後,大陸網友的支付賬戶如果只綁定了身份證或者手機號碼,那就是非實名狀態。使用支付賬戶轉賬、收錢、發紅包、領紅包的額度只有1000塊,這個額度還不是一年1000元,而是終身上限1000元。
與之對比的,如果賬戶是實名狀態,則額度可達10萬、20萬。據官媒報導,在支付賬戶上每綁定一家銀行的信用卡或借記卡,就算一個「外部渠道」;如果用的支付賬戶支持多場景支付,用它來給自己名下的手機號碼充話費,給名下物業繳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費,給自己買火車票或機票,這些也都各算一個「外部渠道」。
綁定三個「外部渠道」,支付賬戶每年可以花10萬塊;五個「外部渠道」,支付賬戶年額度上限即可至20萬。
責任編輯: 張蘭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