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輛車,近日出名了:買它28萬,修它竟超過24萬!(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6月21日訊】據陸媒報導,四川成都一位車主在4S店修車,一輛售價28萬的小轎車修理費用居然高達24萬餘元,目前車主與4S店及保險公司間的糾紛仍未解決,車主也仍未提車。
維修費接近原車價
去年5月,家住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倉山鎮的梅女士來到成都,在四川通孚祥4S店內,以28.5萬元的價格選購了一輛汽車。去年9月18日下午,梅女士一行4人在駕車行駛過程中發生車禍,車頭等部位受損較為嚴重,事故認定梅女士方負全責。
次日,由於事故車輛在延保期內,接到通知的4S店派人將車拖至成都,準備拆檢。為便於修車,9月22日,梅女士授權四川通孚祥4S店對受損車輛進行維修,並在《授權書》上簽字。此時,梅女士被4S店告知,修車費用估計要「10多萬元」。
梅女士處出示的印有印章及落款日期的《授權書》顯示,事故車輛一經拆檢就無法再進行裝配,"拆檢後不在本公司進行事故維修,需用戶付相關拆檢費。如已確定維修方案,已訂貨將無法取消本次維修內容。"根據《授權書》,事故車輛在拆檢完成後,由車主決定是否在4S店維修。
「車送修後,近5個月時間裏,我去了成都不下20次,但都被告知暫時沒有修好。」梅女士說。直到今年1月29日,梅女士接到4S店的電話,說車已修好,讓提車。「看了4S店的結費單,我瞬間怒了,330584元!連發動機都沒有壞,怎麼可能那麼高?」梅女士出示了保留的這份「結費單」的圖像。長達10頁的結費單上,總價顯示工時85826元,配件244758元。
按照梅女士的說法,她當場對這一價格提出質疑。「一開始4S店的工作人員讓我支付結費單上的費用,而且讓我支付定損金額外的超額費用。看到我態度強硬,他們便說只要支付24.3萬元就行了。」但梅女士的這一說法遭到了4S店相關負責人的否認。該負責人說,修理時間長達近5個月,是因為車輛受損嚴重,又是進口車,很多零部件需要進口。33萬元的「結費單」並非正式的維修費用清單,因此也不是客戶或保險公司需要支付的最終價格,而是廠家DMS系統(汽車經銷商管理系統)中各配件及工時的總價,「實際修理費用不會超過定損金額。」當天,梅女士還要求保險定損員提供定損金額。定損員發來簡訊,顯示定損金額為243670元。梅女士稱,這也是她第一次從保險公司處獲知定損金額。
三方糾紛等待解決
高達24萬餘元的維修費讓車主和4S店、保險公司展開了漫長的拉鋸戰。
車主梅女士堅稱,她在4S店拿到高達33萬元的「維修結費單」前,無論是保險公司還是4S店,都未曾告知車輛的定損金額和維修費用如此之高。
在整個事件中,保險公司和4S店是否在修車前告知車主定損和修理金額是最大焦點。梅女士堅稱,自己在1月29日前、即提車前長達近5個月的修車時間裏,從來沒有接到過保險公司或4S店對定損金額和修車費用的告知,而是直到提車時才得知「天價修車費」,她認為,這有「強買強賣」之嫌。
對此,四川通孚祥4S店相關負責人承認工作有疏漏,但表示,「我們能確定的是,在梅女士提車前已告知其維修費用。維修前我們也曾電話溝通,但確實不能提供相關證據。」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則承認,近5個月維修時間內,並未與梅女士直接溝通。「因為客戶(梅)到店後與4S店簽署了授權書,授權維修站對事故車輛進行維修,且本車損失未達到全損,所以我公司工作人員後續一直與4S店溝通,確定事故損失。」
而據保險行業內人士介紹,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有義務及時告知客戶定損金額,定損金額出來後,大多會通過電腦系統發送至客戶手機。
糾紛出現後,4月26日,保險定損員給梅女士發來簡訊,約其就理賠爭議去4S店面談。4月28日,三方在4S店協商解決方案。
最終,經過協商後,4S店同意梅女士支付16-17萬元維修費後將車取走,而梅女士則要4S店開具24.7萬元定損金額的發票(註:與之前定損員所發簡訊金額不同),等她向保險公司索賠後再結算尾款,這一提議遭到了4S店的拒絕。4S店相關負責人表示,「財務流程不可能多開票,而且這涉嫌騙保,是絕對不可能的」,這次理賠由保險公司全額賠付,梅女士提出少付費用多開發票,是意圖從其中賺差價得利。
對於這一由維修費用引發的糾紛,有律師認為,「生活習慣中,車主到4S店進行維修,以保險公司定損範圍內確定維修金額,4S店和保險公司都是專業機構,且彼此之間有長期合作(維修車輛和保險理賠),更應清楚這一生活習慣和商業規則。鑒於4S店的侵權和保險公司的違約,梅女士可以拒絕支付超過定損金額的維修費用,超出的部分應當由4S店和保險公司共同承擔」,但梅女士讓4S店開出大於定損金額的發票,如果保險公司不知道,那麼或涉嫌保險詐騙,如果知道,則可能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
如今,這輛被修好的車依然停在成都市青羊區的四川通孚祥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的汽車4S店裡,等待糾紛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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