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烏坎村原書記林祖戀。(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0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廣東省陸豐市烏坎村前村委會主任林祖戀上訴案,10月12日上午在佛山中級法院審理。消息稱,林祖戀當庭翻供,否認了官方指控的受賄及串通投標的罪名。法庭將於10月18日宣判。
據《自由時報》報導,廣東省佛山市中級法院12日就汕尾市烏坎村村委會主任林祖戀被控貪污與判刑上訴進行審理,林祖戀當庭翻供,否認了官方指控的受賄及串通投標的罪名。他指出,自己被指控的受賄21萬元人民幣是他向一位名叫張建興的人借的,已經全數歸還;還有一筆19萬元的款項,是有一名姓朱的人士通過一位姓洪的人士拿給他的,他已經退回,並認為一審判刑過重。
佛山市禪城區檢察院則強調一審對林祖戀判刑過輕,提出抗訴,要求法院重新量刑。熟悉內情的消息人士指出,由於高層不滿一審判決太輕,林祖戀翻供上訴也很難獲判無罪,反而可能會比之前判得更重。
此次林祖戀的律師依然是官方指派律師,當局不准林祖戀自行聘請律師,因此家屬對二審結果並不樂觀。
據《明報》10月13日報導,知情人士透露,林祖戀一審時不承認「串通投標」,這次仍不承認;一審時承認的「受賄」也予以否認,對於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林承認村委會在烏坎經濟聯合社對外購買抽沙船等的交易中收取回佣15萬元,但指事先並不知情,而廠家回扣實際達30萬元,另外15萬元去向不明。
知情人士還透露,一審認定林受賄44.3萬元,但林稱需扣除被中間人私吞和他人經手的40萬元,而剩下4.3萬元回佣是村委會開會決定收取、並用於村中事務。
林祖戀被當局抓捕後,烏坎村民組織多次大規模示威抗議活動,要求當局釋放林祖戀。今次開庭正如上月一審時,官方在法院外架設施工路障、要求人車繞道,12日,廣東佛山市中級法院外,除了有警察駐守,通往法院的主幹道也架設路障封閉。
林祖戀在今年6月17日凌晨被闖入家中的警察抓走,指他利用公職受賄。6月21日,林祖戀通過視頻認罪,承認收受回扣。今年9月,他被判刑3年1個月,罰款20萬元人民幣,再次引發村民的示威活動。
而原烏坎維權領導人之一、現出走美國的莊烈宏對港媒說,當局用林的孫子脅迫林在電視上認罪。 據悉,6月20日,林祖戀孫子林立義被中共公安人員帶走,至當晚被放回。今年8月林立義不堪壓力,尋求自殺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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