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律師江天勇。(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2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宋悅採訪報導)中國人權律師江天勇「被失蹤」已經11天。日前,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敦促中共當局公布江天勇下落。「國際特赦」等組織也曾發出緊急聲明,但中共當局至今仍未給出任何說法。
上月25日上午,陳進學律師受江天勇父親的委託到北京鐵路公安局西站派出所報案,要求調看北京西站的監控錄像,但警方卻要求提供父子關係證明,陳律師表示本來這個要求是非法的,「但是我們為了進一步推動這個事情,讓他老家也開了一份證明。」
29日,陳進學律師和宋玉生律師攜帶江天勇父親開的父子關係證明,再次來到北京西站派出所,要求調取監控錄像,但警方又說村委會開的父子關係證明,證明力不夠,一定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證明。
陳律師今日向《看中國》表示,江天勇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又找理由推諉,不給證明蓋章,警察還明言這是上級的指示。他說:「是他的父親拿的證明,當地派出所就說上級有交代,有指示不給他(江父)蓋章。」
除要求提供江天勇戶籍地派出所提供父子關係證明外,北京警方還藉故要求律師去長沙南站自行調查江天勇的下落。
對此,陳進學向《看中國》表示:「這個父子關係證明不是法律規定的要求。另外他們要求我們去長沙南站確認江天勇有沒有上這個火車。他們派出所受理了這個案子以後他們完全就可以調查,他們是一個系統的呀,他們是警察機關,警察系統他們都是有充分的資源和能力來調查這個事情,而不應叫一個公民(去調查),我們沒有公權的資源,我們就很難查得到。」
在頻遭當局推諉後,陳律師分析,「江天勇應該是在公安手裡,被他們抓了。他們不想公開這個消息。」
被問為何怕公開消息,陳律師回應:「因為江天勇沒有任何違法犯罪的行為呀,你把他控制起來,你沒有理由啊,那就只能採取現在這種方法,就是‘強迫失蹤’吧。」
對於江天勇的突然被失蹤,前中共檢察官瀋良慶今日也向《看中國》談了他的一些看法和推斷。
他說:「首先他這種行為,本身他這種失蹤應該屬於‘強迫失蹤’性質。自從打壓‘茉莉花’以後,大規模的,都是用的‘強迫失蹤’的辦法,而且有酷刑虐待,普遍都有,⋯⋯最近這種做法越來越普遍了,比如刑訴法73條就把那種,打壓‘茉莉花’這種合法化了,用這個法律條款來對付,就是指定地點監視居住。這一點在709大抓捕中就體現出來了,就很普遍。包括隋牧青,都是採取這種指定地點監視居住,那種做法用到打擊政治異議份子上面來了,而且把它合法化了。」
瀋良慶接受《看中國》記者採訪後在推特發文並被轉推。
對於江天勇律師「被失蹤」的原因,瀋良慶分析說:「這次抓江天勇我想主要原因,看望謝陽家屬這個只是一個由頭,他這個事情本來應該是沒什麼問題,其他網友也有(去看的)。動手的一個因素,實際原因還是因為他長期以來從事維權活動,他是維權律師群體中的一個比較核心的一個人物,包括比如說‘建三江’還有很多案子他都參與。而且遭到打壓也比較早,他跟唐吉田的律照很多年以前就被吊銷了。律照被吊銷,等於是藉機打壓,而且(中共)做的手段也很卑鄙。」
瀋良慶認為中共現在把很多的非法做法都合法化了,他解釋說:「比方說刑訴法73條,就可以用指定地點監視居住這裡,現在連那個都懶得用,他乾脆就什麼法律條文都不要,就直接來個強迫失蹤,現在到底怎麼回事誰也不清楚。」
談及是否擔心江天勇會遭受酷刑,瀋良慶表示:「中國監管看守囚犯處境都非常糟糕的,酷刑也非常普遍。但經驗表明就是像‘強迫失蹤’和‘任意拘留’就更容易遭受酷刑,一般都發展到酷刑。所以我們現在就是擔心是不是遭受酷刑虐待,如果只是把他抓起來還好說,主要是擔心他會不會受到酷刑虐待。」
被問曾作為中共體制內、檢察院工作人員,為何會選擇向中共說「不」,並走上民主維權道路。瀋良慶答道:「其實很簡答——就是自由。對自由的一種渴望或者熱愛。人誰也不想,既不想做奴隸,也不想做打手……幾十年前的時候,當時因為還是改革開放,也可能外界很多人還是(對中共)有幻想的。因為我在他的這個體制內,看得清,他專政的性質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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