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與權力
【看中國2016年12月6日訊】良知是天賦的道德觀念,分別自己善和惡意向的道德意識,行動中實現善,無愧於所經歷的事情。
權力是社會成員對個別人的委託和信任,處理公共事物,他就享有了對於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的力量。這種力量就是權力,是為維護權利而產生的。
喪失了良知的才智比沒有才智更邪惡。
中國今天層出不窮的冤案,及冤案平反的艱難與阻力,說明瞭所有涉案人員的良知一次次泯滅。
罪犯王書金雖說做了很多法理難容的事,可是在聶書斌案件中,無論怎樣的威逼利誘,都保證了一個真字,是一次良知的堅守,沒有被殘暴摧毀。比那些失去良知的權力更是可敬。
為了看得見的權力,屢屢故意埋沒看不見的良知,使手中的權力明目張膽地去胡作非為,這種掌權者為了利益喪失良知,是禽獸不如。
法律制約不了的權力,良知更是無能為力,最後失去善惡標準,成為這個體制的幫凶,你們的榮耀成為今天的恥辱。
權力帶來物質和榮譽的享受,是看得見莫得著的,權力是一時的。良知是反映在事件整個過程中,被歷史所評判,是消失不了的。請用自己的良知擔起自己的責任,更有道義上的重責。
權力無良知,百姓的災難會從天而降,還會被冠以合法的名義剝奪一切權利,包括寶貴的生命權。
我悲哀:法律、良知、民意……等等,都不是權力的對手!
——牛領釵
聶書斌案洗冤有感,歡迎補充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