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匯管制加強 被列入名單者兩年不能購匯
【看中國2017年1月4日訊】雖然2017年中國大陸民眾5萬美元購匯額度並未縮減,但卻迎來了更複雜的購匯流程,以及更嚴格的購匯用途監管。2017年伊始,大陸媒體發現,無論是手機網銀、網點自助購匯機還是網點櫃臺購匯時,都需要先填寫一份《個人購匯申請書》(下稱《申請書》)。
在個人客戶購買外匯時,需要填寫《申請書》。申請書上明確,「境內個人辦理購匯時,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違者將列入‘關注名單’,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相比以往在手機銀行或網點自助購匯機上隨意勾選購匯用途即可使用5萬購匯額度購匯,《申請書》對個人購匯用途進行了更詳細的調查,分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非投資類保險、諮詢服務以及其他共9大項。每個大項後面還跟著三四條子項。例如因私旅遊大項就包含了「預計進外停留期限,目的地國家、地區」兩個子項。最多的境外留學大項,包含了「學校名稱、留學國家、地區,年學費幣種、金額,年生活費幣種、金額」四個子項。
但是,與以往不同,新年以後購匯多了「預計用匯時間」這一必填選項。《申請書》指出,「用匯時實際用途與原填寫的《申請書》不一致時需要重新填寫一份《申請書》。」而在櫃臺銀行網點員工也提醒,購匯者認真填寫用匯時間以免不必要麻煩。
根據《申請書》,如果違法違規套匯,除了可能被列入「關注名單」,此後兩年都取消了5萬購匯額度外,還可能面臨逃匯金額30%左右罰款,以及5萬元以下罰款。
在招商銀行手機銀行申請購匯時發現,購匯委託選項彈出一張需要提交的《個人購匯申請書》,並要求:不得虛假申報購匯信息;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拆購匯。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申請書》明確境內個人辦理購匯時,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此外不得參與洗錢、地下錢莊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申請書》顯示,對於有購匯違規行為的個人,外匯局將會依法列入「關注名單」管理,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同時依法移送反洗錢調查。也就是說,列入「關注名單」者,此後兩年都取消了5萬購匯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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