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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村長器官遭掏空 家屬赴港申冤(圖)

 2017-01-19 20:0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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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村長器官遭掏空家屬赴港申冤
茂名村長鄭建忠遭打死,器官被摘空,八年屍骨未入土。其長女鄭鳳英來港訴冤,擬到中聯辦抗議,呼籲外界關注。(新唐人圖片)

【看中國2017年1月19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廣東茂名村長鄭建忠,在2009年時,因土地糾紛遭人打傷下體不治身亡。而當地公安隨後強搶他的屍體,並以法醫驗屍為名,將體內器官掏空。鄭建忠的家人發現後拒絕簽字火葬,想要查明真相為他申冤,但至今無果。就這樣,鄭建忠的屍體變成乾屍長達八年。近日,鄭建忠的子女和親屬數人來到香港訴冤,促查明死亡真相。

現年45歲,專程從廣東來港上訪的鄭鳳英,是冤死的茂名市茂南區鰲頭鎮騰蛟村委會田頭屋村2組村長鄭建忠大女兒。陪同來港表姐張欣欣,向《大紀元》投訴指, 2009年10月6日,舅舅鄭建忠,因不滿鄰居鄭慶斌建新房,佔用他的土地約600尺(20×30米),被鄭慶斌雇佣的村霸鄭星用鋤頭砍傷其下體而流血過度死亡。其母親梁玉瓊親眼目睹殺人經過,但事發2小時後,才有公安等人到場。

茂南區公安分局刑警隊長兼法醫梁樹晃宣布「沒救了」之後,強行把屍體打包送火化,周圍民眾譴責子女沒在場,應讓家人見一面,不能草草火化,屍體才被保留下來。在深圳打工的鄭家子女趕回家,發現父親下部血淋淋,2個睪丸和陰莖腫大流血,明顯是被打死,要求驗屍。但在場的刑偵人員居然說,屍體存放不當,「是被螞蟻咬傷出血。」

人未死送火化 驗屍割器官

9日,法醫梁樹晃等9人到停屍房向鄭家人索要錢財遭到拒絕,後來梁將鄭建忠所有器官肝、腎等全部割掉,還將受傷的部位睪丸割下,之後不做任何縫針,讓屍體開著肚子就揚長而去。梁多次逼鄭家人簽字火化屍體,遭拒絕後,2個月後,驗屍報告成了「心源性猝死。」

本身是軍醫的張欣欣批評,法醫明顯是製造假死亡報告。更質疑舅舅還沒死就被公安「宣布死亡」 ,「我舅舅如果他不是被打死的,那些血是怎麼形成的呢? 6個小時後我們趕回來時,他的陰莖還是硬的,如果是死了的話他是會收縮的,說明公安到場的時候,他還沒有死,但他們卻不送醫院去救。」

至於法醫以驗屍為名,強割器官,張欣欣亦懷疑器官被挪作他用。「明明是外傷是打死的,有什麼理由拿走肝腎、腸子、開腦子,哪裡有這樣的驗屍的?你拿走了屍體裡面的內臟組織,又不驗屍也不送上去檢查,這就證明了他是哄騙我們的。」

張欣欣指舅舅雖然67歲,但身體一直很健康,而且生前沒有同意捐贈器官,希望追查器官去向。

凶手僅囚3年賠10萬

目前在深圳打工謀生的鄭建忠的兒子鄭友成向《蘋果》投訴指,幾經辛苦找到父親死因真相,凶手鄭星本被控「故意傷害罪」,並獲茂名市中級法院受理。但不久案件被中院副院長陳文松改為罪名較輕的過失致死案,由茂南區法院審理。結果一審鄭星僅判監3年、賠償約10萬元。茂名中院終審維持原判。

鄭友成慨嘆茂名公檢法「層層黑暗」,令其父冤案平反無期,更慘是遺體被反覆解剖死無完屍,肢體不全,至今未能入土為安。。

官場層層腐敗 盼港助伸冤

張欣欣批評中共官場層層腐敗,不為老百姓辦事,而是收黑錢為自己謀利。殺人凶手判罰10萬,但至今他們沒有收到一分賠償,多年來上訪負債纍纍。目前鄭建忠屍體八年已經變成「木乃伊」,他們無錢贖回屍體,因每天還要交100元的屍體保管費。

鄭鳳英亦指,案發時茂名電視臺以國慶為由,不准記者採訪。大陸各大媒體也沒有人敢報,今次來港希望香港媒體幫助伸冤,週四準備到中聯辦抗議,希望引起外界的關注。她哭訴:「我最大的心願是爸爸冤情得以公開,可以入土為安。」 

據悉,2009年起,茂名官場窩案事發,公檢法官員頻頻落馬,至今已有數百人涉案,六個區縣一把手無一倖免,並牽出當地各級政府部門一大批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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