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報導的涉案人員名單:
1. 馬艷昌:現任單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賭棍);
2. 孫強:單縣龍王廟蔡王樓村村民(村匪村霸);
3. 孫玉魁:現任成武縣副縣長兼任成武縣公安局局長(曾任單縣公安局副局長)(孫強的堂叔、黑後臺);
4. 龍翔:單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刑警大隊大隊長(刑訊逼供)。
單縣地處蘇魯豫皖四省交界,歷史上就是天高皇帝遠、官匪橫行之地。2015年8月底的一起車禍,牽出了單縣龍王廟塵封近10年的一樁命案!
提起單縣公安局的馬艷昌,此人在單縣蔡堂、龍王廟、楊樓等鄉鎮頗有一些名氣,算是地方名人,此名人非彼名人,此人是低級下流之名,是霸道惡毒之名,是黃賭毒之名。此人生性好賭,嗜賭如命,吃喝嫖賭樣樣俱全!此人是官癮爛權之人,踩下巴上,索賄受賄,削尖腦袋投機鑽營爬官位,為達官宦之途不擇手段,亦是為仕途順暢,而巴結的孫玉魁、龍翔等,結拜成仁兄弟,為投其所好「吃喝嫖賭吸」各種陰暗下流的賄賂招式全部獻媚奉上!
2005年馬艷昌任蔡堂鎮派出所副所長,在任期內,其霸道陰險惡毒之性情暴露無遺,聚眾賭博,連續設賭豪賭,輸了約70餘萬,其中有為巴結孫玉魁和龍翔有意輸給他們的賄賂款,為了自己的招式能夠經久不衰,馬艷昌與周邊鄉鎮的黑社會打手及社會混混,胡亂結拜,亦號稱仁兄弟,與眾所周知的龍王廟黑社會頭目孫強(蔡王樓村村民,是孫玉魁的本家爺們),孫強依仗其堂叔,時任單縣公安局副局長孫玉魁的權勢,橫行鄉里,無惡不作。馬艷昌與孫強狼狽為奸公然合夥開設了一處「蒙古包射釣處所」表面上是釣魚休閑娛樂場所,實為賣淫嫖娼提供的「合法」淫穢場所。因潘勇被其雇佣,瞭解「蒙古包」內幕,且口無遮攔對外吹噓,影響了上述涉案四人的財路和名聲,為了償還所欠巨額賭資,也為了巴結孫玉魁、龍翔、孫強,馬艷昌鋌而走險,不惜害人害命,將龍王廟鎮東曹莊的潘富芹之子18歲的潘勇,暴打致死後投入蔡王樓河中。之後由龍翔負責偵破包案,為保馬艷昌,開脫其殺人罪,昧著良心定性為溺水死亡,不了了之,一條年輕燦爛的生命隕落在貪腐黑惡團夥之手!
此事發後,馬艷昌約近4年隱匿沒有上班,直到約2009年又在孫玉魁、龍翔等人的週旋下,走買官賣官舊路,一躍而起,成為單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殺人犯披上了公安機關的合法外衣,嚴重踐踏了法治的尊嚴,司法公正成了私人可以為所欲為的工具!
馬艷昌同父異母之兄馬艷林借其弟任公安局要職重位,橫行鄉里,無惡不作,兩兄弟合夥霸佔村民耕地良田,打法律擦邊球,成立了「老馬山藥西瓜大市場」,欺行霸市投機鑽營。
馬艷林又利用閑暇時間在定碭路單縣龍王廟路段,專職「碰瓷」一事,近兩年間發生的碰瓷事件大小事故多達10餘起,每次都訛詐車主一筆補償款才罷休,這種大發意外之財的門路,讓馬艷林頻頻得手,不僅使其沒有拋荒,每次都能仗著馬艷昌的權勢,按馬艷林的目的達到索賠要求。
2015年8月27日晚,馬艷林又故伎重演到定碭路上「碰瓷」不想這次一貫幸運的馬艷林卻遭遇不測,撞上一輛大貨車,一命嗚呼了!而且大貨車又駕車逃逸。靠「碰瓷」發家致富的馬艷林結束了他自己不光彩的一生,時年66歲。馬艷林「碰瓷」生涯的結束,又成就了馬艷昌訛詐肇事車主,獅子大張口的橫財之夢!肇事車主蒙冤亦冤種定會毀在馬艷昌之手!
馬艷昌欠下的70餘萬巨額賭資,欲靠肇事車主索賠清償,拉開了公安內部交易,常住公安事故科法律工作者與事故處理人、事故當事人多方之間微妙的利益關係!法律工作者曹素甲借多年的事故代理人身份,週旋在公安交警方、肇事逃逸方、馬艷林家屬方,表面上看他當著和事佬,實為馬艷林家屬聘請的代理人、又暗地讓肇事逃逸方出巨資「幫肇事逃逸方活動」,還時不時與交警遞著眼神,這就是典型的稱之為「司法黃牛」,無論是非、公理、法律、條例,都架不住公安界敗類與訴棍聯手設局。
沉寂10年的潘勇死亡案,本不會再有人提及,恐傷害潘勇的親人!
一起看似平常的車禍引出了馬艷昌的貪婪!
馬艷昌的貪婪背後同樣隱藏著孫玉魁、龍翔等一夥貪官污吏!
人命關天!身為老百姓的潘勇,輕如鴻毛,死亦白死;
馬艷昌的哥即貪官的哥馬艷林,重如泰山,用巨額賭資計算!
誰又能猜的透:馬艷林碰瓷不是為替馬艷昌還賭資???
馬艷昌所欠賭資是70萬人民幣,車禍牟取的「賠償」65萬人民幣!馬艷昌勝利了!第一個肇事車主賠付40萬,馬艷林親屬獲得25萬、馬艷昌牟取15萬(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花費多少?請辦案交警花費多少?馬艷昌實得多少?),第一輛車保險公司賠11萬;第二個肇事車主賠付3萬、保險公司賠11萬,總計65萬。總之,結果離馬艷昌的預謀極近,馬艷昌成功了就是貪腐勝利了!兩個冤孫「肇事車主」為馬艷林碰瓷成功買單!馬艷昌繼續為非作歹,雖沒有了馬艷林碰瓷為其掙錢還賭資,但馬艷昌的官位已經被其擺平,牢不可破,即當官又發財,優哉游哉。
我不得不抱打不平,我也是在公安戰線奮鬥了近二十年的老公安,一直在第一線任勞任怨,忠厚實在,看不慣流里流氣的害群之馬,但卻是那些不務正業的「聰明人」馬艷昌之流,一次次被提拔重用,提級提職提薪,馬艷昌這樣的賭棍,如果是一般人已經早該判刑了,卻被提拔成法制科科長,誰都能想到答案:沒有買官賣官就沒有馬艷昌的官稱,沒有貪腐就沒有馬艷昌的科長之位,沒有索賄受賄就沒有馬艷昌購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沒有「司法黃牛」就沒有兩個冤孫肇事車主的破財!
我還用再多說什麼嗎?這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的事:
一個鮮活的18歲生命潘勇,被馬艷昌指使孫強殺害,結果成了「溺水而亡」,不了了之,空留下一對悲痛欲絕年邁的農民父母,無可奈何的苦度殘生!
一個66歲「碰瓷」高手,死於碰瓷意外,卻獲幾十萬「賠償」,冤種事主賠上幾十萬再搭上幾年刑期,冤上加冤!
車禍的出現更讓人們猜測:馬艷昌究竟有多大的權勢魔力,能夠左右公安局及其下屬的派出所、事故科、鑑定中心?甚至左右檢察院和法院?馬艷昌的魔爪究竟有多長?能夠伸向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使其按照馬艷昌的意志凌駕法律!
殘害潘勇致死能輕而易舉矇混過關,迫害兩個冤孫車主破財冤獄能駕輕就熟的成功,馬艷昌靠的是自己的權力地位?靠的是財物金錢?靠的是官官相護?當然是皆而有之,亦或是馬艷昌的後臺必須保馬艷昌方能自保。
這就是官與民的區別!這也是貪腐與正義、邪惡與善良的較量!
為提防被打擊報復我只能匿名發帖,替潘富芹夫婦為九泉之下的潘勇鳴冤,當時對潘勇案的偵破有很大的人為因素,潘勇身上被毆打的傷痕和骨折都被人為忽略,對此,在當時曾引起公安內部人員背後的議論,但是不會有人為一個冤死的潘勇給自己惹來橫禍,三箴其口,潘勇比竇娥還冤!
此貼是第三次大見天日,希望引起中國公檢法等各權威部門的重視,作惡者馬艷昌理應受到處罰和追責直至判刑,受害者潘勇更應獲得一個公道,潘勇在天之靈魂時刻呼喚鳴冤!
這篇報導已經多次見諸媒體,卻遲遲未聞有關部門立案查處,就馬艷昌從工作而論,真不敢恭維,而其投機鑽營確實技高一籌,估計馬艷昌這次又公關成功,但能否再次躲過劫難,不必在此斷言。
在單縣公安局有誰不瞭解馬艷昌近乎小人傳奇的升遷?!擔任科長的馬艷昌對下屬苛刻擠壓,僅因為同科同仁語音表達反映敏銳,就被馬艷昌踩壓刁難。一次酒宴馬艷昌曾自豪的說:「我這能當個法制科長就滿足了,我不能白當這個官,我得把親人們該安排的安排安排,該提拔的提拔提拔,我的侄當老師有啥出息?我得讓他進司法系統......。咱的人有的是高官,各縣公安局和市公安局任局長的有幾個,他們都會給我幫忙,這就是關係硬。」,你聽了能無動於衷嗎?像咱都投訴無門,更何況老百姓想舉報想投訴,可能更不會有人搭理了。還是言歸正傳,靜候馬艷昌的傳奇命案、賭博史、碰瓷財如何在單縣公安隊伍中前腐後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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