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議員促請廉政公署及稅務局調查何志平所屬的中國能源基金會。(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1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在美國被捕,何涉嫌代表在香港註冊的非牟利機構「中華能源基金會」向非洲國家政府行賄以協助中國華信取得石油開發權。據悉該基金會年年虧損逾2000萬元,帳目可疑,港議員認為部分貪污行為在香港發生、觸犯香港法例,促請廉政公署及香港稅務署調查事件。據悉何目前被囚禁於曼哈頓大都會高設防懲教中心,與毒梟、恐襲犯等重犯同囚。
《蘋果日報》報導,於香港註冊的擔保公司「中華能源基金會」,其3名董事分別為何志平、中國華信主席葉簡明及總裁陳秋途。由於該基金會註冊為慈善機構,故無需在香港交稅。該公司帳目顯示,基金會從2011年註冊首年度即虧損363萬元,其後赤字持續增加,2013年更突破2600萬元。何志平向乍得行賄當年,基金會首次獲得捐款收入,由於該基金會為「非公募基金」,因此捐款來源極可能來自中國華信,但由於當年開支太大,基金會最終仍錄得逾2500萬元赤字。
2015年,基金會總負債額直逼1.1億元、淨資產達負7253萬元。
據美方披露的檢控文件顯示,何志平不是直接在香港與非洲官員會面討論交易,其管轄的基金會一直「高度參與事件」。從曝光的電郵紀錄顯示,何志平在與非洲2國政要進行連絡時,多次把電郵轉發予代號「CC-1」的電郵帳號。美國司法部指,該「CC-1」的電郵帳號其實是一名基金會的職員。
此外,該名職員更就何志平與非洲官員會面的細節完整記錄,並向中國華信主席發送3份報告,包括「乍得總統會面報告」及「乍得總統會面跟進事項」。而烏干達案中,該名職員亦有協助處理文書工作,包括紀錄何與烏干達外長會面紀錄、談話紀錄及跟進細項,並直接參與安排基金會390萬匯款予烏干達外長銀行戶口。
曾任香港廉政公署調查主任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如果整個貪污過程中有部分行為在香港發生,包括涉及該案的文書處理工作等,已經觸犯香港法例,需要面對法律責任,認為廉政公署應該主動調查事件。林表示,貪污案最後由美方、還是港方、還是雙方共同監控,兩地可就此討論,但「港方必須調查」,促請廉政公署調查事件。
對於香港稅務局表示,由於該基金會是「慈善團體」,稅務局無權規管其運作,林批評稅務局的回應是逃避責任,建議當局儘快覆核該基金會帳目,如果發現違規應及時取締其「慈善團體」的免稅資格。
何志平目前被囚禁於美國紐約曼哈頓大都會高設防懲教中心等候提訊,據悉與墨西哥毒梟「矮仔」古思曼(Joaquin Guzman)、「世紀騙徒」馬多夫(Bernard Madoff)、1993年世貿中心爆炸案主犯優素福(Ramzi Ahmed Yousef)等同囚。按照美國法例,如果涉事者干犯嚴重罪行,法庭有權不予保釋,被告有機會被囚禁直到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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