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手機(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7年11月30日訊】日前,加拿大一位華裔因轉售被盜財產獲利,被安省高等法院裁定支付500萬賠償金,引髮網民關注。
以現金進行交易
據《路透社》報導,2011年11月,馮某(音譯,Gabreil Fung)看到Kijiji網站上有人在低價出售iPad,就與對方約在Yorkdale商場停車場見面,雙方以現金進行交易。經過認證,馮某發現這臺iPad是全新未開封的正版貨,就動了心,開始頻繁與對方聯絡交貨。
在接下來的32個月裡,馮某繼續購買多達4,942部iPhone和5,321臺iPad,每次增加10或20個訂單。期間,對方一直堅持馮某用現金支付。在這些交易中,馮某總共付給對方520萬元現金來買這些產品。
「供貨方」盜用公司信用卡
直到2014年7月25日,雙方不再進行交易,因為馮的「供貨方」Minetto被查出盜用公司escom Solutions Inc.(Wescom)信用卡購買這些蘋果數碼產品。原來,馮的「供貨方」Nadia Minetto是一名在Wescon Solutions Inc.軟體公司工作的會計,之前還曾在四大國際會計事務所KPMG工作。
2008年6月9日至2014年7月,Minetto擅自使用公司的AMEX卡從Wescom的供應商Apple購買了各種iPhone和iPad,並將其出售給第三方,包括被告馮某。
據此,2014年10月31日,Minetto認罪同意賠償公司Wescom6,831,834.17元加上利息。
倒賣蘋果產品大賺
報導說,馮某在萬錦廣場(First Markham Place)經營一家零售店Plus One Solutions,這是一家銷售配件,手機和iPad的零售商,此外還提供電話解鎖和維修等服務。
在Minetto提供給馮某的蘋果產品中,約有10%到15%是通過Plus One銷售,其餘85%至90%的蘋果產品由馮出售給香港離岸公司、當地批發商,其他商店和網上購物。
另外,調查中還發現,馮某和另外一名被告葉某(Eric Yip)有業務關係。葉某通過他的網路幫助馮某出售這些「來路不明」的蘋果產品,兩人在萬錦還租了一間辦公室,專門用作運輸這些產品的送貨點。
相關數據顯示,從2013年4月至2014年7月,Minetto共有224批貨物送達馮某的交貨地點,總價達3,124,361元的蘋果產品。
2011年11月9日至2014年7月9日之間的日期,Minetto通過欺詐性地使用Wescom信用卡向馮某出售的蘋果產品,總價值為5,356,641.06元。
經過調查,Minetto賣給馮某的蘋果產品總價值達535萬多元,馮將這些以詐騙手段獲得的蘋果產品進行倒賣,大約能獲得20%的利潤,共以此賺得102萬多元。
被「罰」500多萬
據此,法庭也就馮某在2011年至2014年和米內托購買這些蘋果產品期間,是否知道她欺詐行為,或者是故意裝傻展開討論。
法官在瞭解雙方交易期間的細節之後,認為從2012年3月30日起,馮某就知道自己在購買贓物,知道從Minetto那裡買來的蘋果產品來歷有問題,因為到了後來,他甚至乾脆讓Minetto以快遞的形式寄給他,免去兩人在停車場見面交易的麻煩。而他卻最終選擇不去追究這些東西是否是贓物,反而繼續和她交易,無視了這些問題。
近日,法官判罰馮某必須向財產所有人Wescom Solutions Inc.支付超過500萬元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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