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界腐敗觸目驚心,且是政府行為。(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12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林中宇綜合報導)中國體育界高層腐敗問題觸目驚心,日前由官媒踢爆,據指,收受賄賂、操縱比賽、金牌內定等,賽事成了官員「中飽私囊」的「利器」。文章並罕有引用知情者指,腐敗是有組織的政府行為。
體育賽事成官員「中飽私囊」「利器」
中共最高檢察院主管的《方圓》雜誌12月3日刊文稱,中共體壇高層腐敗觸目驚心。其中,一些體育官員成為重要比賽結果的操縱者。2014年7月,中共中央巡視組進駐國家體育總局巡視後,國家花樣游泳領隊俞麗涉嫌收受賄賂,操縱比賽,被帶走調查。
文章披露,在第十二屆全運會上,為「照顧」東道主遼寧隊的「金牌任務」,俞麗收受遼寧游泳中心主任20萬元的賄賂,導致花游項目出現重大打分糾紛。
賽後,四川隊選手蔣文文/蔣婷婷組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哭訴「金牌內定」,說「賽前就有人放話,遼寧組合一定會得到金牌」。很多證據則都指向俞麗。
文章說,而在中國體育界,很多金牌項目的背後都有一個俞麗式的人物,他們在各自的圈子內擁有很高的權威和「話語權」,掌握著運動員的「生殺」大權,甚至操縱比賽。
在十運會上,跳水名將田亮被打壓,就因與中國跳水隊的某領導「交惡」。賽前,一位體育界高層要求「無論田亮跳得有多好,最多只能給8.5分」。在田亮一次完美入水後,除一位裁判按標準給出9.5分外,其他裁判果然都只給出8.5分,給高分的裁判因而失去了「最佳裁判」評選資格,後辭職。
圈內一赫赫有名的跳水國際級裁判林某對媒體透露:「跳水裁判近乎傀儡狀態,上面想讓誰得金牌,就會授意裁判多打分,壓其他對手的分數。」「還有的省份,為了多拿金牌,私底下搞利益勾兌。」
知情人士透露,類似於跳水、花游、體操等主觀打分項目,「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更大。
清華大學體育法研究中心主任田思源說,在中國競技體育一些王牌優勢項目上,出現了「讓你上,拿金牌;不讓你上,你無名」的誘惑;在水平一般的項目上,也存在「不花錢就難入選」的「潛規則」。
文章還披露,在體育總局內部,有的項目是主教練給出國家隊名單,有的項目是中心主管領導說了算,選拔過程不透明,選出的結果不公示。
中國大小賽事,都需要體育主管部門的審批,賽事審批權成為牟取部門灰色利益的工具;賽事經營成了部分官員「中飽私囊」的「利器」。「賄賂高官,買通裁判,甚至買通對手打假球、打黑球,是一些足球俱樂部的慣用手段。」業內人士說。
體育界遭清洗 新掌門人也有腐敗醜聞
近年來,中共體育腐敗遭曝光,已有多名高官落馬。
除了國家花樣游泳領隊俞麗,被調查的還有國家體育總局自行車擊劍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國馬術協會副主席瀋利紅,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肖天,肖天妻子、自劍中心馬術部副部長田樺,國家體育總局排管中心主任潘志琛。
此外,世乒賽期間女隊主教練孔令輝因為涉賭問題,已被停職調查。
2016年10月31日,中共當局任命北京市原市委副書記苟仲文為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原局長劉鵬卸任。不過,苟仲文本身被指「外行領導內行」,網路上也曾出現苟仲文的親屬在北京違規經營企業非法牟利的傳聞。
體育腐敗是政府行為 最敏感「腐敗」是興奮劑
《方圓》雜誌前述文章還援引被譽為體壇「反黑鬥士」的浙江省前體育局局長陳培德犀利的言論指出:「體育界有一種腐敗,唯獨體育界有,別的領域沒有,就是競賽。競賽中的腐敗不是個人行為,往往是集體行為、組織行為、政府行為。」
陳培德在2015年接受陸媒《澎湃新聞》採訪時,曾大爆體育界獨有的競賽腐敗黑幕。他指,體育競賽當中的腐敗有其特性,要追究的不應只是某一個人。他舉例稱,運動員比賽中使用的興奮劑,「是領導批條撥給他們以科研經費的名義買的」。
中國體育界集體使用興奮劑醜聞,早前經現已逃亡海外的中國國家隊前隊醫薛蔭嫻指證,震驚世界。
79歲的中國國家隊前隊醫薛蔭嫻,今年10月在接受德國ARD電視臺專訪時揭露,80至90年代期間,中國在主要國際賽事中獲得獎牌選手,人人皆有使用禁藥的情形,當時總計超過萬名運動員被捲入系統性的強制使用禁藥計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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