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驚覺竟無暫住祖國的權利
前些年我被迫漂泊在外,於鄉關茫茫中供職於企業時,多由企業包吃包住,因此從未辦過暫住證,這次因為偶然的因素,我驚覺自己竟無暫住祖國的權利。我青春年少之時就為之奮鬥過的祖國,而今竟會荒唐得不讓我暫住。
我從福州被迫返鄉後,被相關方面安排在泰寧佛教協會上班,夫妻倆能拿到的月薪合計是5000元人民幣,靠此杯水車薪,別說銀行的貸款怎麼還,就是多年來欠下的私人債務,於省吃儉用中都不知要償還到何年何月。為著家中的老小,為著苟且生存,我反覆自我麻醉,其間三次寫過不痛不痒的「異議文章」,都被國保要求從博客上撤下。既然不能以我手寫我心,我索性也就一再保持沉默。這之間,我上班時,多次被政法領導和國保登門「看望」。
我知道自己是一種怎樣的處境,所以此前從未想過要學車。因為工作需要,協會領導和部局領導都要我去學車。儘管內人的兩個兄長在鄰市邵武都是開駕校的,但對於學車的事,我顧慮重重,從去年入職之初,我就一路猶豫到了上個月底。
誰知學車的第一步就遇到了障礙重重。因為是異地學車的緣故,駕校要我在手續上辦理暫住證,公安辦事人員在打開公安網時,因網上顯示我是「犯罪人員」,所以無法為我出具暫住證。妻娘家人知道我的學車,不同於其他人的學車,由此在我學車的這一週內,都專門安排我一人一部車,並安排了自家的教練細心教學。妻娘家人說,這情形,即使學了,能否拿到駕照都成問題。
令我感到憋氣的,不只是就連暫住證都辦不了,而是這個「犯罪人員」的黑名單,不知要在神龍見首不見尾中,悄悄跟隨我到何年何月。我本是一起謀殺案的受害者,我只是依法行使了表達權而已,然而時隔4313天,在光天化日之下虐殺學子的凶徒還在逍遙法外,受害者我反倒無盡成了「犯罪人員」,苟活在這樣一個史無前例的「法治國家」,我還能再說些什麼呢?在完全沒有法理可講的「法治國家」,我只能是日漸無語。
喪盡天良的周永康必將坐穿牢底,但在事實上並未改變「法治國家」分毫。正如我說過的:「群蠹操弄下的‘法治’,若脫韁的野馬,繼續裸奔於逆行線。大大小小的周永康,在昏暗陰森的原始叢林裡,若鬼影憧憧,時隱時現。」
車我可以不學,但孩子上學的問題,在為人父者卻不能不當一回事。愛女今年已是5歲了,迄今就連幼兒園的大門也還沒有邁進過。殺個無辜的學生時隔4313天,依舊是沒有一個該有的說法,我這個作父親的,在歷經人生大痛後,反倒無盡成了「犯罪人員」,試問天人為人父母者:在這種情況下,你是否還能放心讓孩子去就讀?是否願意讓孩子自小就被株連和被歧視?
百度有關迫害的詞條云:任何人或團體在某社群中所受到的嚴重不公平對待,包括嚴重的歧視、不公正的法律、社會規範,以及暴力等,即構成迫害。常用的迫害手段包括抹黑、妖魔化、代罪羔羊、黑名單等等。
既然我連暫住祖國的權利都已經沒有了,那麼從今往後,我就更可以名正言順地強烈要求離開這個日漸陌生的國家。黑雲壓城的黨國不讓我暫住,那麼可否慈悲為懷,讓我的劫後餘生,至少也能在別國暫住?我只是區區一介文人而已,為什麼自視「強大」的黨國,竟會可笑得害怕我於別國暫住?
寫於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