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走遠已到頭 美擬撤銷EB-6創業簽證(圖)
美國國土安全部於5月25日發布公告,擬取消前總統歐巴馬時期通過實施的《國際企業家規則》,不再核發EB-6「創業簽證」。(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8年5月27日訊】(看中國記者丁曉雨綜合報導)美國國土安全部於5月25日發布公告,擬取消前總統歐巴馬時期通過實施的《國際企業家規則》(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IER),不再核發EB-6「創業簽證」(start-up visa)。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在公告中表示,《國際創業家規則》擴大解釋《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INA)中有關假釋授權(parole authority)的規定,對美國工人和本土投資者的保護不充分,也並非吸引和留住國際企業家的適當方式。
歐巴馬政府的《國際創業家規則》於2017年1月公布。DHS表示,這項法令原本定於2017年7月17日生效。但川普(特朗普)總統2017年1月25日簽署了「改善邊境安全及移民執行」(Border Security and Immigration Enforcement Improvements)行政命令後,國安部「仔細檢查所有和簽證有關的假釋(parole)授權政策,包括這項創業簽證規則」,於2017年7月10日發布備忘錄,將生效日期推遲到2018年3月14日,以研究是否撤銷創業簽證規則,並徵求公眾意見。
因推遲實施該項規則,移民局被告上法庭,哥倫比亞地區法院認為川普政府的決定不符合「行政程序法」,在2017年12月1日判決移民局的推遲實施無效,移民局於2017年12月14日宣布實施IER。
美國《移民與國籍法》規定,國土安全部可以基於緊急人道主義或重大公共利益等理由,酌情裁量給予外國人進入美國的臨時許可(假釋),並給予他們工作授權。
歐巴馬政府認為,外國企業家應包括在假釋授權之內,但他們要證明自己能引來投資。《國際創業家規則》對假釋授權規定的「公共利益」並無定義,歐巴馬政府稱,這項法令旨在讓外國企業家可以在美國合法居留。
實際上,「國際企業家計畫」的投資門檻定得很低,最低只要25萬美元即可符合條件,若是創新公司,投資人只需證明創造了五個就業,最長可在美國停留五年。
川普政府認為,基於緊急人道主義或重大公共利益等理由的假釋屬於政府特赦,不能分大類批准,而應是個案處理。這一法令實際上是對假釋授權的濫用。
DHS在公告中表示,國土安全部致力於審視現有的移民和非移民工作簽證計畫,以確保計畫的完整性並保護美國投資者和工人的利益。
現行《移民與國籍法》已有E-2非移民投資簽證以及EB-5投資移民簽證,容許外國企業家在美國創業和工作。而IER創建了一個複雜且高度結構化的法律程序,並不符合國安部長行使假釋權力必須基於「緊急人道主義或顯著公共利益」的理由,實際上是不合法的,因此建議予以撤銷。
國安部表示,DACA計畫使夢想生合法留在美國,而「國際創業家規則」使外國企業家可不經過正常的移民渠道而來到美國,二者性質相同,都是濫用政府特赦的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