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連市常務副市長曹愛華貪污、受賄獲刑8年半。(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8年8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8月21日,遼寧大連市前常務副市長曹愛華因貪污、受賄罪成被判8年半。曹愛華被官媒稱為十足「官迷」,還攀上了令計畫的妻子谷麗萍。
原大連市常務副市長曹愛華(正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8月21日在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人曹愛華構成貪污罪、受賄罪,數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一審宣判後,曹愛華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提起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00年至2016年,曹愛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大肆收受財物。還違反規定設立賬外資金,並將部分資金非法佔為己有。經確認,其貪污、受賄犯罪事實共計64筆,涉案數額1,200餘萬元人民幣。
通報顯示,在大連工作期間,她先後收受下屬單位50餘人所送的錢物達幾百萬元,並因此牽扯出了眾多大連官員。
曹愛華生於1968年1月,曾在共青團系統工作多年,先後任共青團營口市委副書記、書記,共青團遼寧省委副書記等職,2010年起出任大連市委常委、大連市副市長,2013年1月任大連常務副市長。
官方雜誌「檢察風雲」曾發文稱,曹愛華是一個十足的「官迷」,一切為自己的升遷讓路。她為領導做事,向領導行賄,甚至做了一個女人、一個妻子、一個女兒、一個母親「不該做」的事情。在獲得政治甜頭之後,一發不可收拾,直至攀上了令計畫的妻子谷麗萍。
曹愛華也是遼寧賄選案的重要涉案人員。此前,中巡視組曾指出「大連幫」的問題,大連市在對相關意見反饋整改的通報中點名7人,曹愛華是其中之一。
據官方報導,遼寧拉票賄選案是中共建政以來查處的首個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破壞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955人被查處,其中中管幹部34人,涉案人數多、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遼寧前省委書記王珉、省人大副主任王陽、省政法委書記蘇宏章等「遼寧幫」成員接連落馬,上述三人均涉遼寧賄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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