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夫妻。(繪圖:志清/看中國)
明朝,南直隸溧水縣,有一女子名林三娘,年輕貌美,姿色絕佳,是周圍一帶年輕後生朝思暮想的美人。待到三娘出嫁年齡,本縣一生意人陳德,用重金,傾家產,娶得林三娘為妻。從此陳德不思生意,朝夕和三娘廝守在一起,卿卿我我,纏綿不已。
一轉眼半年過去了。一日陳德打開銀櫃,卻發現裡面已空空如也。他這才意識到:本來為娶三娘,就已花掉了大部分積蓄,新婚過後半年,又每天坐吃山空,結果到現在連生意本錢,都吃完了。再這麼下去,自己和三娘如何生計呢?當晚,陳德和三娘纏綿過後說:「娘子,家中已無銀兩,生活日見拮据。我明日想去臨清地區做些生意,賺些銀兩回來。只是我已無銀做本錢,去臨清只能做介紹生意的活計,這樣一年半載,可能就回不來,娘子你……」
陳德欲言又止。他擔心兩點,一是自己長期外出,三娘一嬌弱女子能否照料好自己;二是三娘年輕貌美,新婚不久,能否耐住寂寞冷清,守住空房。三娘也看出了丈夫的心思,安慰他道:「你儘管放心去,多攢些銀子回來。我可以在家做些繡活,維持生活不成問題。你攢夠銀子就早些回家,我等你回來。」陳德見三娘如此說,心便放下許多。第二天一早,就帶些盤纏路費,去往臨清。
陳德走後,三娘開始倒也本分,每日裡只作些繡活補貼家用,一到晚上便早早關上大門,獨守孤燈。但天長日久,冷清難捱,她的心思便活動起來。陳德的左鄰,有一個年輕後生,名張奴。張奴早就對三娘思慕不已,只是見陳德平時對她寸步不離,故而自嘆無緣接近。等到陳德外出做生意,張奴心中暗喜,覺得這真是天賜良機。隨後便不斷地向三娘大獻慇勤,用言語撩撥其心。三娘見張奴長得一表人材,家中又頗有些資產,更加上難耐冷清孤寂,就將對丈夫的許諾拋至腦後,和張奴眉來眼去,以致最後同枕共眠。張奴偷情得手,不禁心花怒放,發誓要將三娘從陳德手中搶過來。三娘也不再思念陳德,情願委身張奴,盼望有朝一日,能和他結為夫妻。
三年後,陳德積攢了三十餘兩銀子,再也無心生意,便興沖沖地踏上了歸鄉之途。走到離家十五里的水心橋時,天色已暗,又下起了雨,四周曠無一人。陳德不由得害怕起來,暗想:我身帶這些銀子,又黑夜獨自行走,如果遇上強盜,這三年的辛苦就算白費了。不如先將銀子藏起來。第二天再來取。他看了看四周,就把銀包藏在水心橋的第三個橋洞內,然後繼續趕路回家。
陳德趕到家門口,已是深夜,他連連敲門喊道:「三娘,開門。三娘,是我。」這屋內三娘,正在和張奴尋歡作樂,忽聽有人敲門,不覺一驚。再仔細聽去,像是丈夫陳德的聲音,不由大驚失色,連忙低聲對張奴說:「你快藏起來,是我家官人回來了!」張奴也慌了手腳,急忙穿衣下床,藏到夾壁之中。三娘又掩飾一番,這才假裝打著哈欠,出來開門。開門後,見來人果然是離家三年的丈夫,不禁又怕又愁。怕的是陳德一旦得知她和張奴的姦情,自己肯定不會有什麼好結果;愁的是丈夫回家,自己怕是不能和張奴再作夫妻了。三娘心中盤算著,臉上卻故作歡顏,燒水做飯,侍候陳德。
陳德見到朝思暮想的嬌妻只一人在家,又為他忙前忙後,欣慰不已,便對妻子說:「三娘,我這次外出三年,掙了三十多兩銀子。我們有了這些銀子,足夠在一起過一段日子的了。」三娘不信,問:「你兩手空空回家,銀子在哪裡呢?」
陳德道:「你莫急。我因怕強盜打劫,故將銀子和行李,全部藏在水心橋下第三個橋洞內,待明日我去取來給你。」藏在夾壁中的張奴,聞聽此事,心中暗喜!等到陳德夫婦睡熟後,便抽身從夾壁中走出,躡手躡腳地打開後門,直奔水心橋而去,然後將陳德藏在橋洞中的銀兩和行李,全部拿走。
第二天,陳德興沖沖來到橋下,卻發現橋洞內已空無一物。再搜尋四周,也不見有任何線索。陳德頓時跌坐在地,心裏懊惱無比。有誰會知道這橋洞內藏有銀兩呢?他百思不得其解,只得回家將此蹊蹺事,說給三娘聽。誰知三娘根本不信,反而怨他道:「你明明沒有銀兩,空手回家,何必又設個圈套來瞞我呢。」陳德見自己辛苦三年掙來的銀子不翼而飛,心中本來就煩惱,又聽三娘怨他騙人,激忿不過,便投狀縣衙,告雨夜失銀,請縣衙緝查竊賊。
溧水縣知縣吳復,受狀後,也覺得此案奇怪,就問陳德道:「你回家後,是否對眾兄弟說起過藏銀之事?」陳德答:「小人沒有兄弟。」知縣吳復又問:「你和誰住在一起,家中都有何人?」「小人獨家居住,家中只有妻子一人。」「你是否對妻子說過?」「是,小人只對妻子三娘說過。」
吳知縣問罷,心中已有幾分明白,便命差役將三娘傳來,然後劈頭喝道:「大膽賤婦!你丈夫在外三年,你竟敢在家招引姦夫,快快從實說來!」三娘猛然一聽,心中害怕無比,但想起和張奴的海誓山盟,便矢口否認,堅決不招。吳知縣見三娘不招,就要動用大刑。陳德心疼妻子,連忙跪下求饒道:「小人情願不要銀子了,只求大人放了小人妻子。」
吳知縣罵道:「你這刁民,本無銀兩失竊,為何捏造虛詞,來報假案?你欺騙本官,連累妻子,實屬罪不容赦。」然後當堂將陳德囚禁入監。釋放了三娘。
三娘回家後,正不知如何是好,又見一乞丐要飯到門下,心裏煩躁,就揮手斥去。
這時張奴悄悄溜進房內,對她好聲道:「三娘你受驚了。告訴你,橋洞裡的銀子是我拿的。這下可好了,陳德蹲了大獄,我們得了銀子,又能永作夫妻,真是三全其美。」
三娘這才恍然大悟,當即應和張奴,願意和他作長久夫妻。
二人正在得意,忽見大門洞開,衝進幾名差役,當場將三娘與張奴二人,捆綁起來,押往縣衙。
原來吳知縣料定三娘有姦夫,見她不招,便假意關押陳德,放回三娘。又知三娘回家後,姦夫必定會來看望,即令一差役,化裝成乞丐,潛入陳宅內竊聽,於是探出真情。
吳知縣將犯人押到,立即升堂審訊,最後判張奴徒刑三年;三娘賣給官府作奴婢;陳德無罪釋放,所失財物,如數歸得。
當地百姓聞知此事,紛紛稱讚吳縣令:受報一案,審清兩案,追回失銀,查出淫姦。為官清正,辦案幹練!
(事據《廉明奇判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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